學達書庫 > 雲袖 > 臨演女朋友 | 上頁 下頁


  「號碼是真的,健保卡上面的照片也是我本人,而且我明天就要到兆鑫集團去上班了,不會故意賴賬。」她很真誠地保證,雖是無心之過,也必須負責到底才行,可是一想到這筆花費鐵定不小,她的心忍不住滴血。

  「你的經濟狀況似乎不太好。」男人隨意瞥了眼紙上的清秀筆跡,陳述她的現況,語氣很平常,沒有揶揄或取笑的意思。

  不過這話聽在於緋亞耳裡,卻令她有被一眼看穿的難堪,內心的保護機制啟動,之前被誤會引起的怒火又燃燒起來了。

  「這個世界上有像你這樣的有錢人,當然也會有像我這種窮人!我窮,可是我肯努力賺錢,絕對不會窮一輩子的,你不要太瞧不起人!」

  「我沒有瞧不起你啊。」男人過於犀利的眼神,此刻帶了點被冤枉的無辜,他凝視著她的臉,突然對她產生了幾分讚賞。

  不管她的衝勁能夠維持多久,至少此時此刻,他覺得她話裡蘊含的力量是百分之百的。

  也許她真的不是想來搭訕他的花癡女,只是一個不小心撞到他懷裡,又順便踩進水窪濺得他雙腳濕的傻女孩吧?

  不過……他眼神多了絲探究,其實他一點也不在乎那些乾洗費,且像她這樣模樣平凡的女孩滿街都是,他為什麼會寧願耽誤行程,站在這裡和她閒扯?

  或許……是她的眼神太有朝氣,明亮到容易讓人忽視她平凡的容貌,就像一株不起眼的小草,卻潛藏著無盡的生命力,不管如何摧折踐踏都能堅強的生存下去;也可能是因為她眸光裡的那份純粹,毫不掩飾的表現出她的情緒,所以格外吸引他的目光,想要和她說上幾句話吧。

  畢竟在這個充滿虛偽的世界裡,敢用真心和別人往來的人,越來越少了。

  「沒有瞧不起人就好。」於緋亞悶悶回道,指指他手上的東西,「喏,東西都在你手裡了,改天請司機先生來拿錢吧,我先走了。」

  「於緋亞,八十年二月……」在她舉步離開前,他照著健保卡上面的資料念了出來,「十五日生。」

  「喂喂喂,你不用念出來啦!要我出名也不用這樣。」她趕緊單手蓋住健保卡,阻止他再念下去。

  他任由她纖細白皙的手覆蓋住他的掌心,並未拂開。

  「算了,沒人聽到就好。」於緋亞無奈的翻翻白眼,雖然不太高興,但想到自己有錯在先,就不跟他計較了。

  「哦?」感受到溫涼的體溫,他意有所指的笑睨著她。「這是搭訕的第二招,肢體接觸?」

  「肢體接觸」她瞠眼怪叫,這才發現自己的手還搭在對方手上,馬上用最快的速度縮回手,「相信我,這一切都是誤會,我對你絕對沒有任何幻想,你放心好了!沒別的事我先離開了,Bye……不對,不會有見面的機會,那就這樣,我走了。」這次她沒給他反應時間,一口氣說完,立即往捷運站飛奔而去。

  「噯——」他開口喊她。

  她卻沖得老遠,根本沒聽見他的呼喊。

  他彎腰,從地上撿起一把粉紅色小碎花雨傘,瞧瞧上頭的水漬,喃喃道:「真迷糊,傘忘了拿,等會要是再下雨,會淋成落湯雞呀。」

  「總經理,我拿去給那位小姐吧。」司機見老闆和那女孩似乎相談甚歡,自告奮勇想送傘過去。

  「不用了,你追得上那雙飛毛腿嗎?」他笑著,把健保卡和紙條收進西裝裡側的暗袋,再指指後車箱,要司機先把傘擱在裡頭。

  隨後他走到一家裝潢漂亮高雅的珠寶店前,店員遠遠就看見貴客臨門,笑容滿面的拉開門迎接,拿出一盒又一盒的昂貴首飾任他挑選。

  「曲先生,是要買送給女朋友的首飾組嗎?」店員拿出一組組華麗的鑽飾,迫不及待的介紹,「這些都是本店最新的款式,設計新穎又高雅……」

  「不。」曲仲衡打斷她的話,拿起一條被店員冷落的細緻手鏈觀看,「我妹妹喜歡秀氣一點的樣式。」

  「是是是。」店員很識時務的開始介紹貴客手上的那條手鏈,「這條純白金手鏈,裝飾在鏈子上的玫瑰金線條柔美,非常適合喜歡雅致風格的年輕女孩……」

  美好的夏日早晨。

  放假的時候,曲仲衡習慣一個人來到海邊的度假別墅放鬆一下。

  這幢兩層樓的白色建築物,是他三年前剛回國時買下的,整體設計簡約大方,他一眼就看中,所以二話不說買下它,到目前為止,他依然滿意得不得了。

  睡醒後,他伸著懶腰,走向灑滿金色陽光的寬闊陽臺,原木桌上已經如他所期待的備好早餐,一陣帶著鹹味的海風吹來,帶來幾分涼爽。

  他好心情的坐下並掀開桌罩,誘人的食物香氣立即撲鼻而來,今天的早餐有培根炒蛋、法式吐司,再搭配一杯手工磨煮的香濃咖啡,雖不特別精緻,但經由吳嫂的巧手烹調,十分符合他的胃口。

  他叉起一塊培根炒蛋送入口中,仔細品嘗,在心裡讚賞吳嫂的好手藝。

  別墅專屬的管家吳嫂真是善解人意,只要他一來住,必將他的胃服侍得妥妥貼貼,家務忙完還會適時消失,把空間留給他,不讓他有外人在的不舒適感。

  他愉快地一口接一口吃著,邊欣賞不遠處的蔚藍大海和美麗的浪花,享受著此刻的悠閒寧靜。

  沒想到昔日的浪蕩子,竟也會甘於這麼單純規律的生活,連他自己都覺得很不可思議。

  曲仲衡從十六歲開始當個好命的留學生,心情不好就蹺課,每天除了玩就是泡夜店,和他的豪門第二代、第三代朋友沒啥兩樣,天天醉生夢死,這種日子一直過到碩士畢業前。

  即將告別學生生涯,總不好再仰賴父母生活,他於是找了五個班上的同學,合資開了一家房屋租售公司,實際參與經營管理工作,一年多下來,倒也做得有聲有色,賺了不算少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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