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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第一章

  清晨四點,大多數人還沉浸在香甜的美夢中,然而,方儀琳枕邊的鬧鐘卻已鈴聲大作。

  「不要吵我——」

  她抓起那煩人的鬧鐘住牆角狠狠一砸,繼續蒙頭大睡?

  忽然,她像是被什麼嚇到,「啊」的一聲,猛地坐起身來,揉揉眼睛看著漆黑的四周。

  發了一會兒呆,她腰酸背疼的走進浴室,將自己略微浮腫的臉埋進冰涼的水中,再站直身順手推開旁邊的窗戶,讓春天清晨的新鮮空氣飛進屋裡,深吸口氣,讓神志完全清醒。

  人們常說,早睡早起身體好。可對方儀琳來說,她最嚮往的卻是通宵達旦的生活,哪怕會因此而使健康亮紅燈。

  然而,已經兩年了,當華燈初上,別人也許正在約會,或舒舒服服地坐在電視機前等待心愛的連續劇時,她卻得乖乖上床。

  卻又得在這樣一個飄著細雨的清晨,不得不痛苦的起床出門。

  沒辦法,誰叫她有那樣一份悲慘的工作呢?

  她只覺得滿腹委屈,她這人沒什麼野心,生平最大的願望就是像童話中的睡美人那樣,睡一個萬年長覺。

  可惜,她眼睛睜開的時候總比閉著的時候多。

  「女兒,媽咪回來了。」

  客廳忽然傳來一聲輕快的叫喚。

  別人的媽天一黑就回家,而方儀琳的媽都是天快亮才回家。守寡多年的方母,用一種極消極的娛樂方式——打通宵麻將,來麻醉自己思念丈夫的痛苦。

  只要提到打麻將,她就會笑得闔不攏嘴、雙眼大放異彩,如同遇到了舊情人,特別是當她贏了錢的時候。

  錢是母親的最愛。她有時候甚至覺得,錢才是母親的親生女兒,而她是撿來的。

  聽母親說她年輕的時候,曾立志要嫁個億萬富翁,可惜她竟志不堅,一遇到她那英俊絕倫的父親,一顆芳心就立刻動搖,還不小心懷了她,最後只好萬般無奈的放棄偉大的志願,下嫁給一個公司小職員。

  結婚後,她還曾抱著不切實際的希望,盼望丈夫能在某一天醒來,搖身變成為暴發戶,讓她的餘生能在鑽石與珍珠的襯托下度過,可惜,丈夫出車禍忽然去世,讓她所有美麗的夢想化為泡影。

  當時她已經四十歲了,再去釣個金主似乎年紀大了點,所以便將希望寄託在自個兒的女兒身上。

  「媽,你不要總是徹夜不歸嘛!」方儀琳走到客廳埋怨道,「樓下的管理員王伯伯會以為你在從事什麼不正當的行業。」

  「哎呀,那個老王比老太婆還愛管閒事,以前還誤會過你呢!」方母憤恨不平的冷哼一聲,「哼,我女兒明明是新聞女主播,他卻跟人家說你天天四點鐘出門,回家時濃妝豔抹,肯定不是好女孩,直到他在電視上看到你,哈哈,他那目瞪口呆的模樣,讓我真想塞只癩蝦蟆進他的嘴裡。」

  說到女主播三個字,方母的聲音格外響亮,充滿自豪。

  然女主播這三個字,卻讓方儀琳的心情感到相當複雜。

  她喜愛這份工作,因為它讓她這個默默無聞的平凡女孩子,一躍成為全國知名的人物,但她又恨這份工作,因為它讓她整整兩年不得好睡。

  還記得她剛進電視臺不久,本來,主管吩咐她扮兔子主持兒童節目,但播報晨間新聞的吳姊突然喉嚨發炎,嗓子沙啞無法出聲,於是電視臺主管便讓她們幾個新聞系畢業又相貌姣好的女孩子站成一排,並各自朗讀一篇新聞稿,決定誰念得好就讓誰代播。

  她記得,當時自己只念了一百五十個字,便讓在場的人目瞪口呆,新聞部主管也立即敲定讓她上主播台!

  她知道,這全是因為她的聲音優美清悅,卻不失剛強。那一百五十個字,她抑揚頓挫念得恰到好處,且十分宏亮,即使沒有用麥克風,站在攝影棚的最後面,也能聽得清清楚楚。

  她的國語很標準,捲舌音不像北京人那樣刻意,鼻音也不似感冒患者那麼凝重,就如同山間的清澈泉水般,讓人聽了舒暢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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