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予潔 > 別去打擾他的心 | 上頁 下頁
四


  「岑,你猜我看到誰了——」

  「誰?」

  「言放宇,他明天要回來了唷——」麗兒鬥志高昂的聲音傳來。

  她在某週刊當娛樂記者,永遠一身幹勁。

  「不過不是我去採訪他,你知道,我不是搞財經的嘛。哎,總之明天他就回來啦,你的機會又來了,要好好把握啊——」

  「神經。」岑茵疲弱無力地苦笑,不曉得該拿她怎麼辦才好。

  「怎麼?我說的不對嗎?」

  沒什麼不對,只不過——

  「他有妻有兒。」

  雖然財經新聞她不懂,但看個人資歷表還沒問題。

  「噢,原來你知道啦——」麗兒挫敗地頓了一下,馬上又燃起熊熊鬥志。「反正已經分居啦,此時不下手,更待何時?你不是一直忘不了他嗎?」

  「忘不忘得了,也是我自己的問題,我不想去騷擾他。」岑茵說。

  「老天爺!」麗兒忍不住地數落她。「你想當一輩子女光棍嗎?說實在,你真的不是當女光棍的料。就像布莉琪瓊斯——BJ單身日記的女主角——說的:你要是再不改變,就會跟一個酒瓶共度餘生,孤零零的發胖老死,最後屍體還被野狗吃掉。你連社交圈都小的可憐,就算酒瓶也不願跟你共度餘生呀。」

  「你,呃……」岑茵憤憤不平的咿呀半天,想不出什麼漂亮辯駁。「……反正酒瓶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是喔——」麗兒伸伸懶腰,轉著原子筆,換個姿勢,同時話鋒一轉:「你要是不去追回他,就實在太可惜了。」

  「為什麼?」

  「你們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麗兒的聲音飄忽起來。「我記得……那時候很多人都很羡慕你們,後來你們也不是因為有什麼不愉快才分手的呀!」

  「麗兒,」岑茵輕歎:「他的孩子五歲了。」

  「啊?」麗兒聽得一楞,五歲?「那又怎樣?」

  岑茵又歎了口氣。「他出國七年,孩子五歲,也就是說,他才出國一年就結婚,第二年就生下兒子。」

  「咳……」

  「可是我呢?我一直隔了兩年,你才幫我介紹其它男朋友。你最清楚不是嗎?這期間我沒有一天忘記他,可是他早就把我忘了。不是嗎?」

  麗兒傷腦筋地揉揉太陽穴。「原來你是這麼想……」

  「如果他這麼輕易把我忘記,那,我在他心目中能有多少份量?我又該追回什麼?我不懂。」

  「可是,我還是覺得……你至少該見見他的。」

  「為什麼?」

  「為了你自己呀!」麗兒提醒她。「還記得英凱和志達嗎?」

  他們是岑茵第二個和第三個男友,都是她介紹的,最後分手的原因,照岑茵的「官方說法」都是因為「個性不合」。

  不合個鬼!

  追根究底,根本是她忘不了言放宇,就是這樣。

  「如果你對他的迷戀沒有一個了結,我介紹再多男人給你也沒用。」

  岑茵沮喪地掛了手機。

  這晚她沒有回家,甚至忘了打電話回去報備。

  在書店打烊後,她又攔下出租車飛往誠品敦南店,在雜誌櫃裡、在書架上,瘋狂尋找他的消息。

  最後抱著一堆雜誌,她坐在書店外的臺階上抽抽噎噎地哭。

  她騙不了自己的,她想他。

  可是,他們有機會見面嗎?

  他還記得有她這麼一個人嗎?

  已近深夜三點,盛夏最深的夜色,也不過就是有點沉。

  抬頭往上看,大樓與大樓問的隙縫是深藍紫色的,夜行的鳥兒掠過,飛出剪影般的美麗姿態。

  這樣的夜,照理說,她不該聽見歌聲。

  可是歌聲像風,看不見,摸不著,它就是會在最不合邏輯的地方、時間,這樣莫名其妙鑽進耳朵裡。

  歌聲是熟悉的,渾厚,撩人,奔放。

  流行天后莫雅感性的低唱——

  「有時候,我以為我不是一個人,
  縱然只買一杯咖啡,只有一張電影票。
  有時候,暗自感動落淚,
  縱然只是一張照片,街上唱傳的歌。」

  她抬起滿是淚痕的臉,看見一群板族裝扮的年輕人,穿著直排輪鞋,提著CD音響往自己的方向溜過來,悠揚的歌聲愈來愈近。

  「空氣中,為何還有那樣的氣息?
  閉上眼,為何還有那樣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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