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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接過檔案表,燕脂第一個注意到的是檔案上的照片。是她!就是她!正像駱上天說的那樣,她笑起來很好看,有兩個漂亮的小酒窩。從照片上看來,她的確有點胖嘟嘟的,不過胖得很可愛。看見她,燕脂更加明白駱上天為什麼會對胖妹妹落星那麼好了——她們倆在氣質上實在是太像了,都一樣惹人心疼。

  沈老師一邊翻看著學籍表,一邊和燕脂閒聊:“柳小姐,你和這位江蘭情同學是親戚嗎?”

  燕脂搖了搖頭, “算是朋友吧!”喜歡上同一個男子,可見她們志趣相同,若有幸認識,說不定真能成為朋友。

  聽她這麼一說,沈老師興頭上來了, “你今天來找學籍表,我看到照片才知道,原來我認識這位江蘭情同學!要知道, 『飛華』這麼多學生來來往往,能讓我記得的實在沒幾個。”

  “您認識她?”燕脂的心頭閃過一抹靈光,速度太快了,她分不清是好是壞。

  提起往事,沈老師的眼神有些恍惚, “我記得她那個時候胖乎乎的,一笑起來還有兩個小酒窩,是個很可愛的學生。我能記住她是因為在一場演講比賽上她獲得了第一名,我還記得她演講的題目是(我胖我快樂),文章寫得好,演講得也好,到現在還有老師在演講輔導課上會提起呢!”

  果然是個可以讓駱上天喜歡上的女孩,平凡中有著最美麗的不凡。燕脂甩過這些雜念,她現在還有更重要的事要辦, “那您知道她現在在哪兒嗎?”

  “我知道啊!”沈老師很肯定地點點頭, “她十年前考入了『哈佛』,現在應該在美國。”

  燕脂尋找著學籍表上的信息,在最後一欄的“畢業走向”上明確地寫著:考入美國哈佛學院。

  “噔”的一聲,燕脂跌坐在椅子上。美國!她要去美國將江蘭情找回來嗎?不!不!讓她冷靜下來想一想——她可以運用網絡,將尋找江蘭情的信息放到“哈佛”網站上, “哈佛”學院內的行政官員會給予她幫助的。或許,江蘭情在“哈佛”的朋友也能給她一點信息。

  無論如何,她一定要找到她!

  燕脂站起身,向沈老師道謝: “沈老師,麻煩你了,真是非常感謝!”

  “哪裡!”沈老師不在意地擺擺手, “你那麼老遠地跑來找人,我想你跟這位江蘭情同學的關係一定非常不一般,我們幫不上什麼大忙,幫點小忙也是應該的。”

  燕脂再次道了謝,走出了管理學籍的辦公室。沈老師說的話的確沒錯啊!不一般!她和江蘭情的關係的確不太一般,她可能會決定她一生的幸福,這種關係真的是不一般啊!

  想著這些有的沒有的,柳燕脂一路走出學校。正趕上學生放晚學的時間,出校門的路上盡是三三兩兩的學生。她的前方有一個胖乎乎的女生正推著單車,緩緩地向前走,看樣子是車壞了。

  只覺得一陣疾風而過,一個高個子男生飛快地蹬著車駛到了女生的旁邊。他騎著車的腳還很不安分地踢了踢女生的車,“這個破傢伙又壞了?丟了算了!”

  女生別過臉,恨恨地瞅著男生,“別裝糊塗,我的車放在車庫裡怎麼會好好的走氣?一定是你幹的!”

  “我哪有?”男生辯解的語調總含著那麼點逗她的成分。

  “還說沒有?”女生開始翻出證據, “你……你還在我的坐墊上面了一隻小烏龜,你前十三次作案都留下了這個標記!”

  明明是被揭發,男生還是一張嬉皮笑臉,一副很高興的樣子。 “這次變聰明了嘛!一下子就猜到是我,但你有沒有想到,可能是有人模仿我的作案手法在迷惑你。”

  “才沒有人像你這麼無聊呢!”女生白了他一眼,繼續推著車走自己的路。

  男生蹬著車繞到她的面前,“你別生氣!別生氣!不就是車子沒氣了嘛!又不是人沒氣了,你說是不是?”

  女生顯然被他激怒了,大口大口地吸著氣,她努力壓制怒火, “我告訴你,我……我數到三,我就要生氣嘍!一、二……”

  她的“三”還沒出來,男生一個漂亮的動作下了車,連連賠笑, “我陪你一起走路,一直到找到修車的地方為止,這總可以了吧?”

  燕脂走在他們的後面,看著胖乎乎的女生也不理那個男生,還將臉向著他的反方向高高地昂起,他只好跟在旁邊像是在逗她,不一會兒他又不知道說了些什麼,她揚起肉乎乎的小拳頭不輕不重地打了他幾下,打得他一臉的奸笑。看著看著,燕脂也不覺淺笑了起來。

  曾經,駱上天和江蘭情就是這樣一路走回家的吧?而這一路卻成了駱上天永遠的回憶和遺憾,只有將這條未能看到終點的道路再一次地接上,他才能重新得到幸福,重新找到快樂,重新學會……愛。

  有一股衝動,她想將江蘭情的消息告訴他。拿出手機,她按下了快捷鍵。他不知道,他一直都不知道,她的快捷鍵裡記錄著他的手機號碼,可她卻從未撥過。

  接通了,她握著手機的手指在微微地顫抖,“喂!醜男!”

  聽到這個稱呼,駱上天立刻就知道電話那頭的傢伙是誰, “幹什麼,惡女?”她怎麼會有他的手機號?是從滄浪那兒知道的?

  燕脂看了看手錶,現在是下午四點半,四個小時以後也就是八點半。 “你晚上九點會在什麼地方?我有事找你。”

  “找我做什麼?落星和滄浪的事不是都解決了嘛!他們兩個人今天已經回家鄉去向父母稟告結婚事宜了!”上天猜測著她找他的可能意圖,卻怎麼也猜不出來。

  “到時候你就知道了。”燕脂不耐煩地追問了一句: “你到底在什麼地方?”

  上天想了想, “落夕湖畔的那家『GOD』酒吧,咱們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我在那裡等你!”

  “好!”她關上手機,開始馬不停蹄地往回趕。

  她必須儘快地趕到他身邊,儘快地將江蘭情的事情告訴他。她怕!她怕自己會在掙扎中遲疑,會在矛盾中造成彼此的傷害,會在後悔中做出讓自己後悔一輩子的事!

  然而,跨出這一步,就真的正確嗎?

  當柳燕脂回到這座城市的時候,華燈已經亮起。一身的疲憊來不及洗去,她就坐著計程車直接趕往“GOD”酒吧。

  這是他們第一次相遇的地方,也是由一場世界盃決賽的賭約而引發愛的地方。八年來這裡的設施更新了很多次,酒保輪換了很多個,很多東西都已不復從前的模樣,惟一沒變的怕只有她的心了吧!

  比約定的時間早了一點,燕脂逕自走進酒吧,她需要找個地方好好地坐下來歇一歇,或許一杯Chi-Chi(奇奇)可以幫助她實現這個願望。

  酒保很快滿足了她的需要,喝上一大口這種由伏特加、菠蘿汁和椰子牛奶調製成的酒,她的神經恢復了平常的活躍,她開始有精神觀察四周的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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