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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清晨六點半,她睜開眼赫然發現鏡子裡有一位待嫁的美嬌娘正等待著她的王子駕著馬車而來。

  馬車沒來,邵徹倒是在一幫哥們的簇擁下坐著別克,穿著最尊貴的西服站到了她家的門口。

  按照傳統習慣,新郎想要進家門接走新娘可不是那麼簡單的。邵徹拿出早已準備好的紅包,一個接一個地從門邊塞進來,直到塞滿了未央那幫姐妹淘的胃口,接新娘的門這才打開。

  他的眼前站著身披白紗的未央,如果那天拍婚紗照的未央很美,那麼今日的這份美則是為他綻放的,讓他笑意蕩漾。

  伸出手,你這就想接新娘?沒那麼簡單!

  在一幫男伴、女朋的高呼下,當著准岳父、岳母的面,邵徹單膝跪在未央的面前,說著未央的女朋友為他事先訂好的臺詞——

  “我,邵徹,發誓一輩子對未央好。愛她,寵她,永遠照顧她。別人欺負她,我會在第一時間出來保護她。她開心的時候我會陪她開心,她不高興的時候我會哄她高興,永遠都覺得她是最漂亮的,夢裡也要見到她——請你嫁給我!”

  這個時候除了幸福,未央不知道自己還該有怎樣的感覺。在老爸的牽引下,未央將戴著白紗的手放到他的掌中,就此她願意將一生託付與他。

  只是,婚姻的一生究竟有多長,那一天似乎誰也沒有弄清。

  像古時候每對新人都要經歷的旅程一樣,婚宴之後是一幫年輕人鬧洞房,等送走了湊熱鬧的大夥兒已經又是深夜十一點了。

  邵徹在收拾屋子,褚未央則弄了些吃的東西給興奮了一天的賴皮。媽媽說賴皮放在家裡四處滴口水,於是未央就將它帶到了新家,今後將要屬於它主人和她的家。

  新家、新婚、新婚之夜——提到這個詞她茫然,她曾不止一次地想過她的新婚之夜會是什麼樣子,甚至於在結婚前一天的晚上她還預先做過設想。只是,當所有的設想變成了現實,赤裸裸的婚姻生活正式攤開在她的面前,她竟發現她的內心空蕩蕩得像一張白紙。

  她沒有準備好,完全沒有——無論是對新婚之夜,還是接下來的婚姻生活,皆是如此。

  邵徹洗完澡走進臥房看到的就是她縮在床上沉思的模樣,他大略能猜到她在擔心什麼,從剛剛她進浴室開始就一直歎氣,很久了,久到他想忽視都難,“睡吧!”

  睡?她的神經刹那間繃緊,“我……我還不困啦!”

  折騰了這麼多天,又連續累了兩天,她怎麼可能不累?邵徹拍拍枕頭,讓它變得鬆軟,然後將拍好的那個枕頭放在了她睡覺的位置,“如果你還沒有準備好,我不會碰你的。”他的保證是低著頭對著她將要睡下的那片床說的,沒看她的眼睛是怕自己控制不住。

  原本還小鹿亂撞的未央直直地迎視著他,不知道是該感謝他的體貼,還是埋怨他居然對新婚妻子毫無興趣。躺在他為她拍好的那方枕頭上,未央背對著他而睡,細細感受著身旁的氣息。

  很平穩,出乎她意料得平和。有點不甘心,未央猛地轉身爬起半邊身子側望著他,“你在想什麼?”

  “別吵,我要睡覺。”他說,聲音裡有著咬牙切齒的力度。

  一不小心,未央看到了他緊握的拳頭。

  她在心底偷笑,笑自己對他竟然有如此大的魅力,笑他沒本事還妄想裝紳士,活該受罪。轉念一想,算了,救他一命吧!就當是造福人類。

  她的手探上了他的胸,然後……

  然後?這不是“十八禁”,所以沒有“然後”。

  未央再度醒來已是陽光普照,大概是這段時間為了結婚真的是累壞了,她睡得很熟,熟到忘了新婚前對自己定下的標準——一定要在邵徹醒來之前起床洗漱,決不能讓他看到她剛睡醒時最醜的樣子。

  為了挽救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印象,未央趕忙捂住臉,扭身背對著他,“不要看我,這時候的我最醜了。”

  看都看到了,她還捂什麼?不就是有口氣,有眼部排泄物,外加上一張水腫臉和亂糟糟的頭髮嘛!他不覺得醜啊!挺好看的,在他眼裡,無論她變成什麼樣都挺好看的。

  算了,為了照顧她新媳婦的情緒,他就將就一些滿足她掩耳盜鈴的心情吧!俯身上前,他在她的額頭上映下一朵早安吻。

  “我去做早餐。”

  他吻她?即使見過她最醜的樣子他依然願意吻她,這是否就是婚姻的魅力呢?

  未央將臉塞進被子裡傻笑了半個小時,那一刻她真的覺得結婚真好,嫁給他真好。如果以後的每天清晨她都能在他的懷中醒來,那就更好了。

  好愛好愛他,好喜歡好喜歡嫁給他……

  嘻嘻!

  三年的婚姻生活告訴褚未央她的幸福保鮮期只有結婚的最初三天,從第四天邵徹恢復正常工作開始,這樣的美好就再難維繫下去。

  他要工作,每天早上起床都是匆匆忙忙,哪有時間玩什麼親親寶貝的把戲,那都是不用准點上班的明星拍出來的無聊電影。到了後來,她更是被他調回家中做報紙週末版“未央心情”的專欄作家。不用過上班族的生活,她睡得遲,他走得早,以至於早晨他們倆都無法見面,幸福被徹底地交錯開來。

  早上是不屬於他們夫妻的時間,中午他在報社吃午飯,到了晚上他總該早些回家了吧!未央像每個家庭主婦一樣,做好了晚飯等待著丈夫的歸來。

  等了又等,從六點等到八點,等得賴皮餓得上躥下跳,等到它不停地磨蹭她的腳,聲討著哪怕一瓶狗食也好。

  未央滿足它的要求,將狗食倒在它平日裡吃飯的碗裡,她蹲在地上看著它趴在碗邊舔啊舔,她竟然絲毫感覺不到餓。

  這樣的情況已經不知道是三年來的第幾百次了,他永遠都是這麼忙,忙得忘記回家的時間,甚至忙得忘記打個電話回家,忘記說一聲:“我晚上有工作,就不回家吃飯了,老婆!”

  心底裡有一種說不出的堅持,她就是要看看他幾點回家,他究竟要到幾點才能想起家中還有一個老婆正在等著他。

  “賴皮……”

  忙裡偷閒,賴皮答應了一聲:“喔!”

  未央輕扯著它頸項上的皮,喃喃自語:“你說,邵徹他真的還愛我嗎?”

  “噢喔!”

  賴皮沖她甩了甩皮,這一簡單的動作被未央認定為它給出的答案。她撫著它柔軟的身體,眼中有淚被拴住了。

  “是啊!如果他還愛我,他不會將我一個人獨自放在家中;他不會到了這麼晚還不回來,甚至連一個電話都沒有;他更不會對我那麼冷淡。你說的對,他不再愛我了,或者他根本就沒有愛過我。到現在為止,他從未切切實實地說過一句『我愛你』。他又怎麼會愛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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