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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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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沈翊的別墅時,燕欣便以電話向正軒報告他們回來的事,葒嬪聽見時,還暗暗恥笑燕欣幹嘛畏懼他,語氣誠惶誠恐,深怕認錯一句惹惱了那位大爺。 但此刻,隨著飛機起飛,時間一分一秒的消失,距離正軒也越來越近,葒嬪陷進一種無法控制的恐慌中。 只要想到正軒正等著她從香港回來,便足以讓人心慌意亂,現在還得加上與沈翊的緋聞,葒嬪只覺得一個頭兩個大。 一種如熔岩般的驚恐狂潮洶湧而來,葒嬪想高聲大喊出心頭的不安,可這麼做,燕欣一定會氣炸。 她鬧出的緋聞已經夠她傷腦筋了,若選在這時候大吼大叫,嚇壞商務艙裡的一票乘客,就算機員沒當她是瘋子,燕欣恐怕會惱羞成怒地先把她給宰了。 葒嬪當然不能冒這種風險,她緊握雙拳,假裝對窗外的風景感興趣,額頭卻開始冒出冷汗。 她在怕什麼? 她問自己。 初正軒從來沒打過她,也沒罵過她,頂多說話大聲點而已,有必要害怕他嗎? 但她就是怕。 怕他盯著她看時的熱烈眼神,怕他灼熱的吻讓她沒有一丁點抵禦的能力,更怕離開的前一晚他看進她跟裡時丟下的宣告。 我就等到你從香港回來。 她機伶伶地打起冷顫,知道那是最後通牒,是她極力逃避仍躲不掉的宿命。 她想搖頭,想拒絕,想告訴他她不要面對,可他還肯不肯給她說不的權利?肯不肯像剛結婚時一樣尊重她? 而當時的藉口還能管用嗎? 她堅持替父親守喪,拒絕跟他同床。 守喪卻不可能守一輩子。 初正軒雖然尊重她的決定,但三年過去了,他的態度很堅決,他要的是一個名實相副的婚姻。如果她不願意,悍然拒絕他的下場,會不會讓當初的委曲求全功敗垂成? 依照父親的遺囑,她若不能在父親過世的百日之內嫁給初正軒,只能等到年滿二十五歲時才能繼承父親交付信託的一億元,而高產五百億的遺產則全數由初正軒繼承。 但只要她在百日內嫁給初正軒,維持住兩人的婚姻五年,就可以跟初正軒共分遺產。 兩百五十億與一億相比,是筆很大的誘惑,足以讓人把良心奉獻給魔鬼來求得。可葒嬪不希罕,一點都不希罕,卻不甘心放棄。 初正軒已經獨佔了父親所有的寵愛,現在連遺產都可以獨得,父親未免太不公平! 她是他的獨生女耶! 初正軒不過是父親初戀情人的兒子,憑什麼搶了她該獨佔的父愛後,還來搶她該繼承的遺產! 他究竟是怎麼蠱惑父親,寫下這麼離譜的遺囑的? 她想抗議,想告他,可是執行父親遺囑的律師告訴她,父親是在清醒、理智正常的情況下寫下遺囑,就算她上法院,仍然改變不了。 她氣得快瘋了,怨恨父親為什麼對她這麼不公平。 到底誰才是他的骨肉? 是她,是她耶! 他怎麼可以便宜外人? 然而,不管她如何質問,仍然沒有人可以回答她。 最後……在萬般不情願下,她咬牙嫁給他,條件是三年內,兩人的婚姻不得公開,初正軒必須尊重她,不能碰她。 這些他都做到了,現在換她履行婚姻的承諾了。 可是她…… 不甘心照著父親和初正軒的劇本走,更不甘心委曲求全了三年,最後因為自己的不甘心而放棄該她繼承的遺產。 她就像卡在半空中的纜車進退失據,往前走是失去自己,往回退是失去遺產,而兩者,她都不願意放棄呀。 該怎麼辦? 葒嬪為自己感到悲哀。 或許有很多人羡慕她今天的地位,但誰又知道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下,她一顆倉皇無助的心? 她要的只是父親的一點點愛,她要的只是保住自尊和心,但兩者都操縱在初正軒手中。 她有能力從他手上奪回和保有嗎? 那又是她想要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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