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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還在沈翊的別墅時,燕欣便以電話向正軒報告他們回來的事,葒嬪聽見時,還暗暗恥笑燕欣幹嘛畏懼他,語氣誠惶誠恐,深怕認錯一句惹惱了那位大爺。

  但此刻,隨著飛機起飛,時間一分一秒的消失,距離正軒也越來越近,葒嬪陷進一種無法控制的恐慌中。

  只要想到正軒正等著她從香港回來,便足以讓人心慌意亂,現在還得加上與沈翊的緋聞,葒嬪只覺得一個頭兩個大。

  一種如熔岩般的驚恐狂潮洶湧而來,葒嬪想高聲大喊出心頭的不安,可這麼做,燕欣一定會氣炸。

  她鬧出的緋聞已經夠她傷腦筋了,若選在這時候大吼大叫,嚇壞商務艙裡的一票乘客,就算機員沒當她是瘋子,燕欣恐怕會惱羞成怒地先把她給宰了。

  葒嬪當然不能冒這種風險,她緊握雙拳,假裝對窗外的風景感興趣,額頭卻開始冒出冷汗。

  她在怕什麼?

  她問自己。

  初正軒從來沒打過她,也沒罵過她,頂多說話大聲點而已,有必要害怕他嗎?

  但她就是怕。

  怕他盯著她看時的熱烈眼神,怕他灼熱的吻讓她沒有一丁點抵禦的能力,更怕離開的前一晚他看進她跟裡時丟下的宣告。

  我就等到你從香港回來。

  她機伶伶地打起冷顫,知道那是最後通牒,是她極力逃避仍躲不掉的宿命。

  她想搖頭,想拒絕,想告訴他她不要面對,可他還肯不肯給她說不的權利?肯不肯像剛結婚時一樣尊重她?

  而當時的藉口還能管用嗎?

  她堅持替父親守喪,拒絕跟他同床。

  守喪卻不可能守一輩子。

  初正軒雖然尊重她的決定,但三年過去了,他的態度很堅決,他要的是一個名實相副的婚姻。如果她不願意,悍然拒絕他的下場,會不會讓當初的委曲求全功敗垂成?

  依照父親的遺囑,她若不能在父親過世的百日之內嫁給初正軒,只能等到年滿二十五歲時才能繼承父親交付信託的一億元,而高產五百億的遺產則全數由初正軒繼承。

  但只要她在百日內嫁給初正軒,維持住兩人的婚姻五年,就可以跟初正軒共分遺產。

  兩百五十億與一億相比,是筆很大的誘惑,足以讓人把良心奉獻給魔鬼來求得。可葒嬪不希罕,一點都不希罕,卻不甘心放棄。

  初正軒已經獨佔了父親所有的寵愛,現在連遺產都可以獨得,父親未免太不公平!

  她是他的獨生女耶!

  初正軒不過是父親初戀情人的兒子,憑什麼搶了她該獨佔的父愛後,還來搶她該繼承的遺產!

  他究竟是怎麼蠱惑父親,寫下這麼離譜的遺囑的?

  她想抗議,想告他,可是執行父親遺囑的律師告訴她,父親是在清醒、理智正常的情況下寫下遺囑,就算她上法院,仍然改變不了。

  她氣得快瘋了,怨恨父親為什麼對她這麼不公平。

  到底誰才是他的骨肉?

  是她,是她耶!

  他怎麼可以便宜外人?

  然而,不管她如何質問,仍然沒有人可以回答她。

  最後……在萬般不情願下,她咬牙嫁給他,條件是三年內,兩人的婚姻不得公開,初正軒必須尊重她,不能碰她。

  這些他都做到了,現在換她履行婚姻的承諾了。

  可是她……

  不甘心照著父親和初正軒的劇本走,更不甘心委曲求全了三年,最後因為自己的不甘心而放棄該她繼承的遺產。

  她就像卡在半空中的纜車進退失據,往前走是失去自己,往回退是失去遺產,而兩者,她都不願意放棄呀。

  該怎麼辦?

  葒嬪為自己感到悲哀。

  或許有很多人羡慕她今天的地位,但誰又知道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下,她一顆倉皇無助的心?

  她要的只是父親的一點點愛,她要的只是保住自尊和心,但兩者都操縱在初正軒手中。

  她有能力從他手上奪回和保有嗎?

  那又是她想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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