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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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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到這兩個字,風絮之的臉紅得更徹底。“咦?有、有嗎?”她怎麼完全沒有印象? “只是你的喝法比較特別。”他走過去拿起她喝了一半的冰開水,啜了一口。 “特別?”喝法有什麼特別?不會別人是用嘴巴喝,她是用鼻孔或耳朵喝吧? “你是從我身上喝,一點一滴的舔,不給喝還使用蠻力。現在的女孩子,很恐怖的呢!” 風絮之一張臉已紅成豬肝色,看他促狹的表情,以為他在逗她,又好笑又好氣的掄起拳就是一陣追打。 符曉在閃躲之際,一個不小心又將手中的檸檬汁打翻在身上,他在防止杯子打破的閃神之際,風絮之追了上來,兩人跌撞在躺椅上。 這種感覺……好熟啊!她看著符曉,他臉上的神情是她所陌生的,有些深沉,又很Man,看得她心跳得好快。 她很自然的伸出手撫摸他的臉,聲音沙啞的說:“符曉……那天的我醉了,可你沒醉,對不對?” “對。” “那一夜的癲狂,你記得嗎?” “當然。” “那麼請你……請你再帶我回味一遍,可以嗎?” 符曉直接吻上她的唇。 一切盡在不言中。 “喂,三明治,你的三明治忘了帶了!”符曉在風絮之還在玄關穿鞋子時,趕忙把裝著早餐的小提袋交給她。 “謝謝。” “外面下了好大的雨,這樣的天氣還要上工嗎?” “室內裝潢比較沒影響,而且建材已經在房子裡了,不怕雨淋。杜仲伯很急著要完工。”風絮之穿好了鞋子。“我出門囉,拜拜——” “手機有帶嗎?”他方才好像在電話旁看到它。 她摸了摸口袋,“好像沒耶!” 符曉走到電話旁,果然看到它,把它交到她手上。“你啊,老是忘了這個、忘了那個的。” 她不好意思的笑笑。“沒時間了,我走囉!” “開車小心。” “知道了。”風絮之匆匆忙忙往外走,撐著傘走出社區,快步的往停車位置走去。一個不小心,手上的手機飛拋了出去。“完蛋!”她忙撿起它查看情況。 哇哩咧,年紀過大的折疊式手機斷成兩截。 現在沒時間送修了,只得等有空再去辦一支新的手機。今天到底是什麼好日子啊?事事不順。 在送走了風絮之之後,符曉習慣打開電視看新聞。遙控器一按,正在播報一則社會消息。待他把咖啡端了過來,坐下的同時—— “現在為您插播一則死亡車禍。早上八點二十分左右,一輛酒駕休旅車,逆向衝撞紅燈等候區的銀色勞斯萊斯……休旅車上兩名乘客當場死亡,勞斯萊斯的駕駛在送醫途中也宣告不治……” 當符曉看到那輛熟到不能再熟的銀色勞斯萊斯時,頭皮發麻,再見到鏡頭無意間拍到被撞飛出去的勞斯萊斯車牌時,他的心整個涼了。 怎麼會發生這種事? 騙人的吧? 失蹤了,符曉就這樣連半句話也沒留下就失蹤了! 風絮之走出臥房,再往前幾步,推開虛掩的門扉走進去。 書房是符曉最愛待的地方,他常常買了一堆奇奇怪怪的書回來看,大部份是一些打發時間的閒書,像漫畫、小說,有時候則是一些外國的商業雜誌,或是她連看都看不懂的書。 她有一個超大的書櫃,原本連一層都放不滿,可符曉來不到三個月,櫃子已滿了一半。 符曉偶爾也上網,有時是玩遊戲,有時是找資料。 轉過身,則是造型躺椅。那個躺椅是她喜歡窩的地方,在不久之前,他們在上頭甚至有過數回令人臉紅心跳的歡愛。 當初買它是為了自己而買,對符曉而言,躺椅是小了些。 有好幾次她窩在上頭,躺著躺著就睡著了,醒來時,身上總會覆了件薄被。還有一次醒來,她發現符曉以著極不舒服的姿勢倚著她睡覺。 “這樣不會睡得很難過嗎?”她問。 “不會啊,你是風,你是暖,你是我的四月天。”當時符曉很理所當然的回答,把林徽音的詩改為己用。 四月天嗎?在他心中,她真的是這樣美好而溫柔嗎? 無論她有多美好、這裡有多少符曉喜歡的東西,可在這個空間,已找不到他,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風絮之拉開椅子坐下,習慣性的又去碰上面空蕩蕩的翹翹板模型。 符曉離開快一個星期了,她的手機在他失蹤的那一天摔壞,連裡頭的記憶卡也出了問題,她一向習慣按下設定好的按鍵就能Call他的手機,如今她的手機壞了,也記不得他的手機號碼。 可符曉的手機沒壞啊,若打不通她的手機,還有她家的電話,為什麼不和她聯絡呢? 剛開始,她以為他是不是出了事?每天緊張兮兮的注意著社會新聞,可一天、兩天、三天……一個星期過去了,第六感告訴她,符曉只是離開,離開這裡,離開她。 原因?理由?不知道,完完全全不知道!就如同他的背景一樣,她全都一無所知。在她陷入沉思時,樓下有人喚著她的名字。 “絮之?絮之,你在家嗎?” 她有氣無力的站起來,走出書房,往一樓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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