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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再要不,難不成要問他,『元喆,遇上了女友和她前男友在冬天的下雨天,不怕冷、不畏禿頭的在街上擁吻,你傷心嗎?』”有這種女兒,他當人家老爸的也很受不了!

  “問人家這種事,你不覺得很像電視新聞裡頭那種兩光、三流,外加神智不清的新聞記者採訪兇殺案時,問死者家屬,『女兒這樣慘死,你傷心嗎?』一樣的智障嗎?”

  連一向對她緋聞八卦不理會的老爸都這樣生氣了,元喆一定……她連往不想的勇氣都沒有了。“我和阿德真的沒什麼。”

  “報紙上的照片登那麼大還沒什麼?”年輕人的事他不懂,可他也年輕過,也真心愛過,他知道真愛是不該這樣三心二意的!

  “阿寧啊,聽老爸一句勸,如果真的喜歡阿德,我也不反對,多年前兩家本來就打算把你們送作堆了。如果下定了決心就不要後悔,不要再用這種勾勾纏的方法傷害元喆,這孩子很有前途,老爸很喜歡他的!”

  阿甯和尹德的事曝光,在閒言閒語滿天飛、還有惡質的人暗地嘲諷的環境,元喆還是照常上班、照常開會,一點也沒有自亂陣腳。

  可當他獨自一人時,好幾次發呆都被自己看到,他那樣子讓他心疼,仿佛有人欺負自己的兒子似的,可偏偏那個欺負元喆的人是他的女兒!

  “我喜歡的不是阿德!”為什麼大家都不相信她?向月寧揉著發疼的太陽穴。“爸,你能不能幫我約元喆?”

  “你還是自己約吧!要是他不想見你,我又開口約他,這不尷尬?”

  老爸的意思擺明瞭是,自己造孽自己承擔就是了。

  問題是……三天了,別說約他,她連和他講到話的機會都沒有啊!

  向月寧灰心的又掛了一通元喆根本不會接的電話。

  依她以往的個性,被誤解就被誤解了,反正她對得起自己的良知,至於別人愛怎麼想,那也由得他了!

  她外貌美豔,行為舉止又不拘小節,外面的人絕對不會把她想像成端莊淑女,反倒是一些奇奇怪怪的頭銜、“殊榮”總會找上她!什麼“上流社會男士最想一夜情的女人”,什麼“最佳情婦人選”……

  ×的!長得這副德行又不是她的錯!

  就像桃花即使潔身自愛,也沒有人會拿“冰清玉潔”來形容它!

  很早很早以前,她就學會了只當自己,自己欣賞自己就好了。

  因為身材好,她喜歡看鏡子裡顯露己身優點的穿著,因為肩線優美,她穿一字肩、無肩,甚至是低胸的衣服;因為雙腿修長,她喜歡穿窄裙、短褲……

  這樣打扮給自己看的悅己之舉,被別人說是自戀成性、自以為是,穿著大膽暴露、勾引男人,簡直是天生蕩婦!

  哇咧哩!真是誤會大了,她打扮自娛,男人不經同意色迷迷的偷窺也就算了,她還要背負一堆令她啼笑皆非的罪名?!

  當人真的很辛苦呢!

  我行我素慣了,她的行為一向只對自己負責,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在意起另一個人的看法。

  還記得夏天時,她喜歡穿小可愛出門,元喆大概忍了很久,有一天他淡淡的說了句,“你一定要成天穿著『肚兜』到處跑嗎?”

  從此以後,她即使穿著小可愛出門,外頭也會罩件薄襯衫,小可愛單穿成為她生命中“年少輕狂”的一部份!

  元喆氣管不好,可又愛吃哈根達斯,她也為了他戒了冰淇淋,不過後來她才知道——

  他並不是愛吃冰淇淋,而是她老喜歡在月事來的時候猛吃冰淇淋,然後又痛得在床上打滾,經他屢勸不聽後,他索性陪她大吃特吃,大家不要命一起來!

  那個男人……其實是細心又寵愛她的,他總是用他的方式在疼她,而她也為了他,一直在修正自己。

  她從來沒有為了尹德改變過什麼,可卻會為元喆而改變,而且是從很早以前就開始了,她……是不是在自己還懵懂未知的時候,其實就已經喜歡上他了呢?

  對於一個她這麼喜歡的人,難道她就為了自尊、為了元喆不接電話而放棄解釋嗎?

  當然不行,只是……打電話他不接,那要去哪裡堵他?

  公司?不,她不認為那是個好地方。

  住所?可聽說他因為工作繁重,有時根本不回去,直接就在公司大樓頂樓的房間過夜了。

  靈光一閃,她忽然想到一個地方!

  元喆壓力大的時候常常會去運動!公司有一個很大的曲棍球場,還記得元喆曾說過,他有空時常會去那裡。

  去碰碰運氣吧!

  第九章

  冰上曲棍球場的管理監控室裡,一大面的電視牆上有著一格一格約八吋大的屏幕,上頭是曲棍球場各個不同角度的攝影機拍傳回監控室的畫面。

  攝影鏡頭有遠有近,遠鏡頭可以看到整個球場,近鏡頭甚至可以在監控室選擇近攝,看到球員的臉部表情。

  此時已是子夜時分,球場上只有一個人在打曲棍球。

  曲棍球算是一種有點危險性,且野蠻的運動,因此比賽時球員們會被要求穿戴上全副的護具。

  也許是單獨一個人發洩情緒似的打球,球場上的球員並末戴上球帽和臉上的護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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