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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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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小姐是我媽很喜歡的女孩,聽說她長相甜美,很有禮貌,又是哈佛的天才。」 原來是他媽媽也中意的嗎?沈殊色的心……好痛。她很努力的忽視,手指掐陷入掌中,用痛覺讓自己轉移注意力。「嗯,她很優秀,真的很漂亮,而且又是哈佛的越級天才,如果是她的話,你應該會喜歡。」她好像……快不能呼吸了。 他淡淡的說:「再好的女孩,我都被拒絕了不是?」 「真的喜歡的話,那就去追呀。」 「你真的要我去追?」 「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你要不要追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看著她,決定下重藥。「當然有關係,盛豐味是你的好友不是嗎?如果有你幫忙,我追到她的機會會大大提升,而且我也可以透過你更加瞭解她。殊色,你得幫我。 」 她為什麼要幫他?又要以什麼樣的心情幫他? 牆上的鐘滴滴答答的往前走,她的心越發的焦慮不安,加上現在低落沮喪的情緒……再不離開這地方,她……她會瘋掉! 沈殊色不顧腳傷,她套回了高跟鞋倏地站了起來。「我得走了。」 她才跨出一步,下一刻手即被扣住。 「殊色?」 深呼吸。「幫得上忙的我會幫。」喜歡的人喜歡上自己的好朋友,而他還央求她當紅娘,這樣的事在她高中時也發生過,她,會是個很稱職的紅娘,她撮合了那一對,而且把心中的秘密藏得很好。 這種事她很拿手的。 他不是要這樣的答案。赫丞焄的手沒有放鬆的跡象。「你……」 然而下一刻她像是用盡全身的力氣把手抽回,力道之大也不怕弄傷自己。 「殊色?」 沈殊色喘著氣,她旋過身,「我說過的話就會做到,請放心。」說完,逕自一跛一跛的往門口走,接著「砰」的一聲關上門。 虎口微麻,赫丞焄訝異她激烈的舉動,不消多久好心情重回。 很有反應嘛! 早上七點三十八分。 沈殊色還在睡夢中,一般而言,她若沒有清晨要拍的景,通常是在八點半起床,然後九點半前進公司就可以了。 忙完了上一本寫真,她就告訴金凱立,她要休息一陣子,不要急著幫她接Case。連商業雜誌封面那種只需一、兩個工作天的工作也不要接。 一方面是她前陣子太累,另一方面是大小星星要回來,她想專心陪兒女。還有,她這陣子的心情起伏太大,怕沒有辦法拍出好作品。 這會兒八點不到她就被一通電話吵醒。翻了個身,把被子拽高,電話任由它響,反正久了就停了。市內電話響了二、三十聲後,換她手機響了。 這麼早有什麼重要的事?沈殊色忍著睡眠被打擾的不悅,伸出手摸索到了放在床頭的手機,看來電顯示,她眯了眯眼,想起了這「好久不見」的號碼,馬上接起。「大明星,你最好有理由能平熄我的怒火。」不過語氣不太嚴厲。 「好久沒聽到你的聲音了呢!」低沉的聲音,很有成年男子的魅力。 「你身體狀況還好嗎?」四年前他在演唱會昏倒,引發了不少事端,殺傷力最大的就是他們兩天三夜的獨處一事吧? 「好得很,一年一部電影的工作量算輕鬆了。」頓了一下,「那你呢?雖然幸運之神好像特別眷顧你,但那種病,還是要定期追蹤。」 「嗯,我知道。」對了,好像該回診了。「今天為什麼這麼早打電話給我?」 「色色,你上新聞了。」 沈殊色怔了一下,想到最近方雲旭的寫真集要推出,可能又需要一些話題吧?「無聊!可能是最近的作品上市了,在炒新聞吧。」 她因為幫那些明星拍寫真,上新聞又不是第一遭,加上她長得不錯,又是「欲女」,更有話題性。 現在的新聞簡直比衛生紙還低廉,各行各業只要扯上「美女」兩個字,好像就得上一下新聞,上一次她還看到一則令人絕倒的新聞標題——女竊賊,驚豔警局!哇哩咧~ 「那是真的嗎?」 「隨便啦!」是美女又怎樣,長得不怎麼樣又怎樣! 「我是問,你和前夫去開房間是真有其事嗎?」 沈殊色完全清醒了!「誰?誰說出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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