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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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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七年後 聽人家說,女人的錢是最好賺的。 沒錯!想想看,那些海洋××、SKII、”V、GUCCI……一堆動輒上千、逾萬的高價品,女人掏錢可是毫不手軟! 女人為什麼捨得花大錢打點自己?說穿了不就是女為悅己者容唄! 即使是二十一世紀女權意識抬頭,說打扮是為自己的大有人在,高呼女人要對自己更好的也大有人在,可是……不可否認的,為異性而打扮的還是占大多數。 也就是說,女人花錢的關鍵就在於男人嘍? 不要不承認!女人平時穿的是地攤貨、市場牌,但和男人約會身上的行頭可就不同了!洋裝是名牌、高跟鞋是名牌,連內衣褲都會由“嘩哥兒”變成華歌爾! 呵呵呵……也就是因為這樣,她的財源才能廣進呐! 一個高三生怎麼財源廣進? 寇荷苞跩跩的開口,面露狡猾笑意。“靠、男、人!” 嚇?莫非她小小年紀不學好,也學人家援交、被包養…… 欸!她的賺錢管道可是很“合法”的好嗎?開什麼玩笑,靠靈肉賣錢是很危險的,一個不小心得了什麼AIDS,那她這一生也甭玩了,而且她有嚴重的精神潔癖,要她和不同男人嘿咻,給她一億她也不要。 她作風看似大膽、開放,但在某些部份還是很保守的。 她是靠賣男色賺錢啦! 男色?有哪個男人願意給她賣?莫非……是她家中老父——寇雙麟? 咳咳咳……當然不是!她家老父要賣,也沒人肯掏錢,除了她家老娘!寇荷苞極力反駁。 那是…… 白馬王子!一個血統純正,出身世家,長得又高又帥的美少年! “莫非是……” “沒錯!沒錯!” “他為什麼肯給你賣?” “因為啊~我是他的救命恩人咩!” 答案很明顯了吧?她出賣的男色就是在七年前倒楣被她打了通電話救了一命的夏正藍。 救了那小鬼大概是她到目前為止最得意的事。 原來他是銜著金湯匙出生的大企業小少爺。 夏家全家老小因為她救了夏正藍,待她好同上賓,夏家門戶森嚴的大別墅任她出入。而且她救他還不只一次。 升上國中一年級那年的暑假,夏正藍全家到海邊別墅度假,也約寇荷苞一塊去。 那天大人在海灘上,小孩下水玩,結果突來了一個瘋狗浪把她和夏正藍卷得遠遠的,大人要施救也來不及,眼見兩個小孩就要葬身海底了,所幸寇荷苞是游泳健將,又加上她求生意志相當頑強,手腳並用,腦袋不斷重複—— 我不要死!活下去!不要死!活下去…… 她一路慢慢的遊回來,順便把不諳水性,可怎麼也不願鬆開抱住她大腿的夏正藍給拖回來。 從此,夏家人更視她為夏正藍的貴人,待她更是加倍的好,也因此,兩家人來往也就密切起來了。 甚至她國三時父母因為花藝精湛被外聘到美國,夏家女主人還捨不得寇荷苞離開,努力的說服寇雙麟夫婦把她留下來,並承諾一定會好好照顧她。 那一年她正好考上第一志願的女中。為著想上自己心目中的學校,她一直很努力,如今考上了反而不讓她念,好像很對不起她。幾經考慮,加上對夏夫人十分信任,寇雙麟夫婦決定把女兒留下。 同一年,小她兩歲的夏正藍因為資質優異連續跳級的關係,才十四歲的他已是大一生了。 而且更令人生氣的是,他才十四歲耶!一個原本該念國二的男生矮不隆咚的不也挺正常的嗎? 可他的身高卻有一七〇! 總之,因為外型,也因為特別優秀的關係,一群姊姊妹妹哈他哈得要死。打從他替自家銀行拍了一系列的廣告,小女生們更是瘋狂的迷戀他,奉他為偶像。 這樣的搖錢樹就在她身邊耶!不好好利用不是對不起自己嗎?只是…… 出賣男色怎麼出賣法?方法可多著!代拍一張居家照五百元,居家照還分長褲、短褲,後者比前者多兩百元。 為什麼?長褲短褲有差嗎?有啊!差多了,短褲露兩條筆直的毛腿,“露毛照”欸,雖然此毛非彼毛,可露一分則多些錢並不過份,要不一些女星男星拍寫真,幹啥只拍個泳裝照就說突破尺度? 除此之外,夏正藍穿過、用過的東西也很值錢。之前夏媽淘汰了一些夏正藍太舊、太小的衣服要回收,她自願幫忙,然後大賺賣衣錢。襯衫一件兩千、長褲一件兩千?!其中搶得最凶,還差些引爆爭奪戰的是他穿過的內衣、內褲,尤其是她標單上寫的——夏正藍最私密、純情的一件藍色棉質三角內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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