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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羅之優一怔,大笑了出來。“旭之,你是受了什麼刺激?這種話不太像你會說的,說得你好像是過來人似的。”

  “哼!”算他多管閒事,誰叫這平時精明得要死,卻獨獨在感情上迷了途的女人是他姐姐,他只希望該好好珍惜的,就不該揮霍。“之優,你該知道的,任何一個傲氣的人被這樣對待,最後只有放棄一途。”

  賀曜樨是愛上她了,即使他不是那種會把甜言蜜語掛在口上的人,可她知道。

  如果有一天他知道了一些秘密,他會放棄這段感情嗎?如果今天易地而處呢?

  她呢?她會放棄自己心動了的人嗎?

  答案肯定是“會”。因為這無疑是一種詐欺。答案出現得太快,她反而心虛了。“……我知道了。”感情呐……真是人生中最難的一門學問。

  羅旭之轉身要下樓,像想到了什麼似的他又說:“樓下有你的包裹,從義大利寄來的。”真是風騷啊,包裹上蓋有象徵歐特烈家族的徽章——一隻翱翔的鷹。

  他不快的皺眉。“那個義大利貴族對你還真好,三番兩次的寄東西來,賀曜樨真可憐。”

  “喂喂喂,你這麼說就太過了,我和歐特烈是朋友,我的腿是夠長,可拿來踏兩條船這麼沒品的事我做不來的,好嗎?而且那位,心裡的那個『閃亮』位置早有人坐上去了。”只是那位Emma小姐目前還行蹤成謎就是。

  “那他幹啥寄東西給你?”

  “才兩次而已!總之,你別想太多,呐,你想一個熱情的義國富豪,他在追一個女人時會,寄一些義大利名產來討女方歡心嗎?”她真的覺得好笑啊,哎!真是的,看得出來,她這個弟弟很中意賀曜樨呐!“還是你覺得幾罐米其林大廚特製的義大利麵醬和幾把最出名的義大利面就可以追到我?”

  “賀曜樨知道你和他的好友有來往的事?”

  “目前不知道。”她問心無愧,就算賀曜樨知道了解釋清楚就好,而且她也清楚對女人體貼是那位花花公子的“本能”,她不會會錯意的。她現在比較煩惱的是……“旭之,你覺得要讓一個國際大富豪當模特兒要花多少時間呐?而且是無酬演出的喔!”

  ***

  羅之優位於商業大樓三樓的工作室。

  “喂喂,你工作室的門不關的?”

  “空調壞了,工人晚一點才會過來看,不把門打開,空氣根本不流通。”羅之優看了好友一眼。“哎呀呀!大設計師,才多久沒見,你真是越變越美麗了呢!套句流行歌詞中的一句——春風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沒見過你的人不會明瞭。”

  “我說之小優,才多久沒見,你噁心的程度再度升級。”馮禦春笑睨了她一眼,然後更正道:“還有,我不當服裝設計師很久了,前幾年改行當富豪最愛的專職私人採買,現在改當金主最愛的『專職情婦』。”

  真是去他X的霹靂!

  羅之優原本要叫她看一些設計稿,聽她這麼說不由得回過頭。

  “專職情婦?”

  怔了幾秒,很不給面子的“噗”一聲笑了出來。“哈哈哈……你這種性子當專職情婦?你比較像帶大把鈔票去活埋男公關的女王吧?那位把你當專職情婦的男人還活在人世嗎?”

  呵!有人瞭解的感覺還不錯。“還活著,可活得不太好就是,因為我每天都買鱷魚頭轉不同邊的LA給他穿,連拿球杆的男人都會升格為領隊的改拿棋子。”

  也就是說她去掃了一堆地攤貨給她的金主穿?

  “噗!哈哈哈……果然設計師的敏感度還在,超有創意的!喂,看來沒見面的這段時間你發生了不少事,要分享嗎?”

  “改次吧,你找我有事?”

  “借重你設計的能力和審美觀。”

  “這方面你就很強了。”

  “我喜歡的感覺過於時尚貴族,這對於符合大眾消費來說是敗筆。你則能修補我的缺點。”羅之優很有自知之明,她把設計稿交給好友。

  “大眾消費?怎麼會想玩這一船。”馮禦春大略的看了一下設計稿。

  羅之優一向是個沒什麼野心的人,因此安于高消費的整體造型族群上,走大眾消費路線通常會有連鎖店面的考量,也會玩得比較大。

  “有個朋友父親投資的服飾連鎖快玩完了,我大致瞭解一些為什麼會那麼慘的原因,發覺它的通路沒問題,問題就出在設計和鎖定錯誤的消費群。設計不良即使質料用得好也是賺不到消費者的荷包的,大概只有在跳樓大拍賣才看得到買氣。可如果質料好、設計佳,且量大壓低成本,若是代言人再選得好,那倒是大有可為。”

  聽了半天,馮禦春聽進去的只有“有個朋友父親”六個字,就女人的直覺,她會把重點鎖定在“朋友”而非“朋友的父親”身上。“那位朋友對你來說挺重要的?厚!男朋友?”

  “啊!呵呵,你想太多了。”

  “沒想太多。”

  “我只是……想幫些忙,不想看他成天為那件事不開心的樣子。”

  馮禦春看她那支支吾吾的樣子直想笑,她這位外放的好友啥時會這樣了?“當你的朋友這麼久了,還不曾聽你說過你會為哪個男人做那麼多。”端起咖啡啜了一口,然後說:“你終於也想好好的談一場戀愛了嗎?那個男的是誰?”那個從小三起就桎梧在她胸口的枷鎖終於松脫了嗎?

  “其實……他就是我小三時喜歡的那個男生。”她的事在幾個死黨中並不是秘密。

  “他?那個饋王子?”記得高中時那些死黨都戲稱他為“賀王子”,因為他是羅之優小時候的“白馬王子”。

  “嗯,就是他。”

  “十幾年了啊,你還真遇到他了?”

  “嗯,也算是有緣吧。”羅之優大致把她和賀曜樨重逢的經過說了。“……所以說,我們現在在交往。”

  聽到目前為止,馮禦春的眉卻越鎖越緊。“我還是無法想像,一個小女生可以憑著小時候的喜歡,經過了十多年後,這麼快的喜愛上了對方。不,也許該說,賀王子還沒出現時,你早就決定非他莫屬了。之優,你的愛情故事比童話更像童話。”看著好友有些心虛的臉,她問:“你承諾伯母的事還是淩駕在所有一切之上,對不對?”

  “有些承諾……沒有機會更改。”

  “就只因為你要嫁給賀王子是你對伯母死前說的話?厚,拜託!那時候你才國小三年級呢!還是童言童語的年紀吧?”

  “我永遠不忘,在發生車禍之前,我們還在提賀曜樨。那時候他轉學一個月過三天。”她連他轉學了多久都記得這麼清楚就知道,那天的事她根本就忘不了。

  “我告訴我媽咪,長大以後我要嫁賀曜樨喲!她的女婿就是他啦!我媽咪回我說,她很期待呢!我和她還說好了,打了勾勾。”

  原本這只是小女生跟媽媽“女生”之間的悄悄話也沒什麼,錯就錯在下一刻就發生了車禍,天人永隔了,這也使得小女生的童言童語變成了她對母視的約定,甚至就某個角度來看還像是“遺言”。

  “所以你這也算是守住了對伯母的承諾?”

  “人都死了,我去哪裡改變主意?”

  “你是真的喜歡賀王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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