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攸齊 > 是情人還是朋友? | 上頁 下頁
四十三


  她車騎得快,進到地檢署大樓時,法警還起身訝然地看著她。

  「我來看點資料。」她微笑解釋,隨即上樓

  她找著檔案櫃,並無她想要的那幾件卷宗,視線隨即挪回他的辦公桌。

  案子已並至溫股,她不該插手;甚至這樣私自翻他的物品;但心裡不踏實,總覺得必須消除自己心裡的那種疑惑才能安心,那麼唯一的方法,便是找岀推翻她心裡疑惑的證椐。

  林宥箴翻著他桌面上的卷證,找出三起相關命案的資料。嫌犯腳長27.5公分……她看著所附照片和資料,拿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然後將數據整齊歸位;轉身時,她一僵,呆若木雞。

  回過神,她訥訥開口:「學長。」他來多久了?

  「怎麼會在這裡?」僐遠新站在門口,單手插在褲袋,神情自若,瞧不岀情緒。

  「來看點資料。」她轉身,朝他走去,手裡還拿著手機。「你呢?」

  「跟你過來」

  她呆怔數秒。「跟、跟我過來的?」

  「聽見你開關門的聲音,我開門看,你剛好踏進電梯。你一個女孩這麼晩岀門,我不放心,跟在你後面。」他不是不意外她私自翻他桌面,可轉念一想,畢竟是她親人,有此失常舉動也不是不能體諒,她在林博勳那裡究竟發現了什麼?為什麼不對他提?

  所以,他看見她翻他桌面,也看見她拍照了?她想,她並無介入、也無做出有違職責的事,她無需心虛。「我來拍照片的,因為現在卷證都在你這裡。」

  「你需要哪個案件的數據?」

  「雨夜怪客。我想到一點事,也許有助厘漬案情,所以過來看一下資料。」

  傅遠新靜了一瞬,只目不轉睛看著她,面上未有波瀾。她被看得很緊張,深怕他誤會她動機不良;可下一秒,他上前,掌心貼上她臉腮。「像是這樣的事,可以告訴我,讓我過來拿,別自己一個人跑過來」

  她張了張嘴:「你不怪我未經你同意,翻你卷證?」

  他一笑。「你也是為了案情,我怪你做什麼?可以走了嗎?搭我車吧。」

  「我騎車就可以,會注意安全,別擔心,你先回去吧。」

  「你還不回宿舍?」

  「我想去書局。」

  他看看表。「這時間都關了,你要買什麼,我明天再陪你去買,好嗎?」

  「誠品不是營業到十二點?我去一下誠品,買完筆就回去。」

  「筆?要什麼筆?我或許有。」

  她沉吟了會,決定吐實,「我要可以上色的筆。」

  不明白她為何這時間點需要能上色的筆,只道:「我陪你去買。」

  林宥箴帶著筆回到宿舍時,再次打開讓算機,她點了稍早前下載的圖片。她坐在桌前,拿岀色筆,對照著屏幕上的圖片,一手握著木雕公仔,一個色塊又一個色抉地為公仔添上顏色

  忙至淩晨一點多,收筆時,她呆怔許久。她盯著桌面那兩個上過色的公仔,才恍悟——小弟騙了她!

  ***

  林宥箴看著計算機屏幕上她所查數據一——Nike9.5號是27.5公分,還有疑問嗎?一個相似可說是巧合,兩個,三個甚至以上呢?還能是巧合嗎?

  不清楚為何小弟會犯下這三起案件,她只是想,現在怎麼辦?將她的發現報告給傅遠新,還是先勸小弟自首?但她並無有力證據,萬一驚動小弟,難保他不會做出什麼不可挽回的事。

  她憶起父親的交代,他知道他對不起母親與她,但後悔於事無補,只盼她能念著手足之情多關心小弟

  雖然她不常與小弟見面,但電話倒是常有聯繫,未聽他提討有什麼不如意。那麼到底是何原因,令他如此痛恨記者,非要找上記者犯案?她是不是從未瞭解討小弟的內心?

  她睡不著,睜著大眼看著天花板,心思一團亂,有些無措,有些難過,真想找個人傾訴……片刻時間,她摸出手機,傳了訊息給對面那人。你睡了嗎?

  回復得很快,不到一分鐘,他傳來訊息。

  在看點資料。

  我可以過去找你嗎?

  她靠著床頭,盯著手機,等待。

  未等到回復,她先聽見外頭有聲音,下一秒,門鈴響了。能想到是他,她下床開門。「你直的還沒睡?」

  傅遠新一條長褲,上身是領淺灰色的長袖內衣,姿態隨性,他微笑。

  「真的。你怎麼還不睡?不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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