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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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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墨聳聳肩,「我還以為你是想要挑戰一下,所以特地接了這起人證物證俱全的案件,檢察官打算以過失傷害致重傷及肇事逃逸罪嫌來起訴。」 「檢察官那邊的想法,猜也能猜到。」 「這起案子很難打,你不怕打輸了?」 「沒有哪起官司是沒有漏洞的,只在於能不能發現而已。」 全然沒有卻步,或者說,方司爾的頭腦裡根本就沒有「難」這個字。 林萬墨暗自想著,「對了,你知道嗎?關於你接了這場官司,媒體給你新的評價。」 「沒興趣。」站起身,方司爾走到文件櫃前,抽出了武鳴達案件的檔案夾。 「好吧,那你就當是我多事,我自個兒想說吧。」說著,他從公事包裡取出了一本雜誌,「媒體現在一致稱你為冷血律師,說你沒有慈悲憐憫之心,對於行為如此惡劣的人,都打算替他辯護。」 「冷血?真是無聊,律師只是一種職業,為自己的當事人辯護,如此而已。」 他對於這種論調嗤之以鼻。 「好,好,我知道你的個性,所以你會接這種官司我一點都不奇怪,不過你難道不打算為自己塑造一個良好的形象?」 他根本就不想去在意那麼多無聊的事情,只是想要贏得官司的勝利,只有這樣,才可以讓他稍稍有一點滿足的感覺。 「萬墨,如果你沒別的事,可以出去了。」方司爾直接下逐客令,手指不自覺的撫著胸前的戒指墜飾。每當自己有些心浮氣躁的時候,只有撫著它,才能感覺到一些平靜。 「我就知道你不愛聽我的話。」林萬墨摸摸鼻子,看了一眼好友手中的煉墜,「你好像很喜歡這項鍊?」 手一頓,方司爾詫異的看向他,「喜歡?」 「難道不是嗎?你一天到晚都戴著。」 是嗎?為什麼他全然沒有意識到自己總是戴著這項鍊?方司爾抿了抿唇,「我戴了多久了?」 「你忘了?」 「嗯。」 「應該已經戴了幾個月了吧。」林萬墨回憶,「你還說,你愛上了一個人。」 這事讓他詫異了很久,至今還不知道司爾愛上的人到底是誰。 「我……愛上一個人?」他呼吸一窒。 「該不會這你也忘了吧?」 「我忘了。」 他真的不記得了。愛上了誰,又忘了誰呢? 「你真的忘了我?」 「忘了。」 「對我這張臉沒有一點印象?」 「沒有。」 整個人趴在辦公桌上,梁可羽上身傾斜的俯視著坐在椅子上的俊美男人,「就算記不得我這張臉,你也總該記住我的名字吧!」 「你的名字?」 「我剛才已經說過了,我叫梁可羽!」 「我記得。」他難得的點了點頭。 「你記得?」 「嗯,你是梁警員,這次武鳴達案的唯一目擊證人,任職于警局公共關係室。」他好整以暇的回答。 陌生的口氣,如司看著陌生人一般的眼神,現在的方司爾,好像又回到了一年前他們相遇的那個樣子。梁可羽頹喪的歎了口氣,一屁股窩進了一旁的沙發。 「我明白了,你是真的不記得我了。」她洩氣的抓了抓頭髮。 曾經他親口對她說過,他想要忘了她,但是真的知道他忘記了,她卻又覺得難以接受。 在那一年間,他們兩個甚至可以說是最親密的人,這樣——也可以說忘就忘嗎? 「你相信?」 「對,如果你記得我的話,絕對不會稱我什麼梁警員。」她說著,隨手抓起放在茶几旁的一本雜誌,封面上,醒目的標題正是「冷血律師,打官司只為錢?」 「這本雜誌你看了嗎?」她晃了晃手中的雜誌。 「沒。」這是萬墨留下來的,他沒有興趣也沒有時間去看。 「我是這起案子的目擊證人,整個過程我一清二楚,你真打算要為武鳴達這樣的人打官司?」 「不是打算,我已經接了這起案子。」 「你認為自己一定可以打贏嗎?」 「可以。」平靜的語調,甚至沒有一絲猶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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