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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下巴掉地。這樣居然也能和強姦罪扯上關係,不愧是最強的律師。

  不過她很想問問上帝,是不是因為看她日子過得太悠閒,所以才專門派個人來折磨她?

  結果不意外的,梁可羽沒有聽見上帝的回答,但卻間接得到了它的答案。

  走出了臺北市地方法院的大門,她在法律上的身份也從梁小姐變成了方太太。

  「我今天很開心。」方司爾好聽的聲音在她耳側響起。

  他開心?她用眼角餘光瞄了身旁的人一眼,他側面的表情和平時差不多,實在看不出他有多開心。

  「你可以和我結婚,我很開心。」他輕輕的道。

  「你真的……那麼希望和我結婚?」她猶豫了一下,還是忍不住開口。

  「因為從今而後,我就不再是孤單一個人了,所以││我真的很開心。」

  是嗎,他開心?她為此動容,突然覺得這個荒唐婚姻,並沒有她想像中的糟糕了,至少還有一個人,是真正的開心。

  但為什麼她可以為他一句話動容?為什麼可以輕易接受這個被強迫的婚姻?有些事情她一時間似乎也沒有辦法想明白……不過至少她確定有一件事得先說清楚。

  「那個……」她舔舔唇,看向他,「雖然我們現在是夫妻關係,但是你也知道,我們認識的時間很短。」

  他皺眉,像是不明白她說這話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們的婚姻照一般常理來看是很倉卒的,甚至我周圍的朋友、同事,都以為我只是個還沒交男朋友的獨身女人,當然,我的上司例外。」當初她為了請假,是一定得跟他說明原因的,也正好拗他們夫妻倆當證婚人,省得她還得向別人解釋。

  「那又怎麼樣?」

  「還有我老家的父母,如果知道我連聲招呼都不打,就已經擅自結婚的話,他們一定會劈了我的!」光是想,就渾身發毛。

  「如果他們毆打你,你可以以傷害罪控告他們。」他想了想後建議。

  「拜託,我怎麼可能控告他們!」梁可羽一個頭兩個大,「再說我剛才的話只是一個比喻。總之,讓他們知道我沒知會一聲就結婚的話,會很麻煩。」

  「和我結婚,是一件很麻煩的事嗎?」他的眼神中有絲不悅。

  「當然不是了!」她趕緊安撫。有她這麼倒楣的新娘嗎?她現在開始萬分後悔招惹上方司爾這號人物了,不過眼前首要任務是趕快把他擺平,「我很樂意和你結婚。」

  說得她自己雞皮疙瘩掉一地。

  不過她的話顯然他聽了很受用,臉色在瞬間好看很多。

  「另外,我還沒做好面對你家人的心理準備,所以我希望把我們結婚的事暫時保密。」她總算提到了正題,「畢竟我們在沒多久前還只是陌生人而已,總是需要一段時間相互瞭解,等到彼此適應了,再把結婚的事說出來也不遲。」

  方司爾垂頭思考,梁可羽則緊張兮兮的望著他。

  「那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適應?」他很嚴肅的問。

  「很久吧。」她認為。

  「很久?不能短一點?」

  「那就一般的久吧。」

  「再短一點。」

  「略微的久。」

  「再短點。」

  「……靠,你以為這是菜市場買菜啊,還能討價還價!」

  是誰規定夫妻雙方一定得住一起的?因為沒有簽過什麼分居合約,因為她已經是方太太,所以在方司爾的堅持下,梁可羽只能包袱款款,住進他的公寓。

  四房兩廳,至少能夠保證她有獨立的房間。

  「以後我睡客房,你睡主臥室。」她一進門隨即大聲的宣佈。

  好在方司爾也沒怎麼反對,於是她把自己所有的行李都搬進了客房。

  柔軟且寬敞的床,不可否認,比她所租的那間小公寓裡的床要舒服多了。

  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就在她快進入夢鄉的時候,耳邊突然響起了喀的一聲推門聲。

  「是誰?」她整個人從床上彈坐起來。

  一抹高瘦的人影走了進來,窗戶透進來的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長。

  是方司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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