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伊桔 > 老公,不許忘記我 > |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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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他是一個漂亮的男人,而當一個漂亮的男人很肯定的告訴她,他愛她,即使心中明知道不能相信那話,但是心跳還是忍不住稍微加快了一點速度。 鎮定,鎮定!這種時候,絕對不能因為對方的美色而有所遲疑,梁可羽在心中拚命的告誡自己,而後瞪著方司爾,「那你說,你又愛上我的什麼地方?是因為我的外表,還是我的個性或者是我有某些特質足以吸引你?別告訴我,你可以無緣無故的愛上我。」 「因為我可以記住你。」很奇怪,他就是記住她了,然後怎麼都沒辦法忘掉。 靠!又是這個見鬼的理由!梁可羽只覺得一個頭兩個大,「你能不能換個理由?」 「不能。」在他看來,這是一個相當正確的答案。 「那如果你可以在只見兩次面,甚至第一次見面就記住另一個和你工作無關的女人的話,是不是就能向另一個女人求婚?」 「這是假設性問題,我可以不回答的。」他一本正經的回答。 他以為現在是在法庭上嗎?梁可羽抬手撫了撫額角。 「你會記住我,根本就是因為我替你煮過泡面。」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是因為一碗泡面,說出去都可笑! 「這有什麼問題嗎?」 「如果別的女人替你煮泡面,你也可以記住她們。」 方司爾搖搖頭,「不會,我只能記住你。」 「瞎扯,你又怎麼知道?」 「我就是知道。」 她快要無話可說了。 「你為什麼不願意和我結婚?」他問得很認真。 「因為我不愛你。」這是最直接的原因。 「為什麼?」 「除了你之外,我可以記住很多的男人。」這個理由,可以反駁他了吧! 他斂下眸子,沉默了片刻後,「那如果我答應你參加警局這次的活動,你是不是就可以愛我了?」 嗄?一語點中了她的死穴。 梁可羽嘴巴半張的瞪著眼前面無表情但依舊漂亮的男人。這……算不算是威脅啊? 這當然算是威脅,但是梁可羽還是很沒種的投降了,誰叫古SIR逼得那麼緊,況且找別的律師,她也沒把握活動一定會辦成功。 再說,方司爾的話中,只是問她「可不可以」愛上他,而非是「一定」得愛上她。 大不了在事成之後再告訴他,她對他只是有一點好感而已,但是說愛,未免太早了。 星期天的講座地點是選在某中學的體育館裡,只是儘管地方寬敞,還是被聞風前來的學生們擠了個水泄不通。 「是方司爾耶!聽說這次警方的法治講座有請到他來,真是太難得了!」 「如果是他的話,我願意馬上參加少年警訊。」 「我曾在網上看過他的照片,好漂亮的一個男人,這次我還特地帶了照相機,準備拍照呢。」 「好想要他的簽名,他太強了,簡直沒有他贏不了的官司!」 拜託!要不要那麼誇張啊! 嘈雜的聲音,吵得梁可羽耳朵都快聾了,而現場的簽名板、照相機,更是多得滿天飛。 這……這哪裡還是法治講座,分明就是偶像明星在舉行簽名會嘛! 「可羽,有沒有紙和筆?」李明湊近到她的身旁問道。 「你要這些幹麼?」她一臉奇怪。 「當然是去要方司爾的簽名了!」 梁可羽身子一歪,「你……也想要他的簽名?」拜託,他可是個大男人耶,用得著去學那些小女生搶簽名嗎? 「我女朋友已經嚴正下令,今天要是沒有拿到方司爾的簽名,我就得睡一個星期的客廳。」他也是有苦衷的。 「……」果然悲慘。 「不過我真沒想到,你居然能請得動他。」 「呵……呵,可能是我運氣好吧。」她乾笑兩聲。 「是是,你的運氣還真不是蓋的,今天現場這麼轟動,明天絕對會上報紙頭版的,你沒看見古SIR啊,嘴巴都笑得闔不攏了,哪裡還有一點平時的嚴厲模樣。」 梁可羽朝著上司的方向一看,的確如此。 紙、筆一拿,李明開始衝鋒陷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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