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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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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粉們報以熱烈的掌聲,絲毫不改對偶像的忠誠與支持,而媒體雖想趁機刁難,並逼他掀開「天之嬌女」的面紗,卻礙於主辦單位「只道歉不提問」的規定,不得不放他全身而退。 豈料,他竟一直賴著沒走,而且非但不理馮鑫的頻頻催促,反而在粉絲與媒體疑惑的眼神中,再次對著麥克風開口說道:「你們——該不會就這樣放我走吧?」 咦!搞什麼呀這是? 「如果不講清楚說明白,我怕大家今晚會睡不著覺,這麼一來我的罪狀豈不又多加了一條?」 「我的天,拜託別打啞謎啦!」一名記者喊道。 「行。」他面色一整切入重點:「各位還記得我的林姓前化妝師吧?」 「你是說在去年槍擊案中救了你、並在案發後出面指認槍手的那位中華民國最佳正義典範?」 「就是她。但你們可知道,『最佳正義典範』這個頭銜為她帶來什麼下場?」 他假裝沒看到馮鑫的示警,繼續說下去:「案子偵破之後,她為了躲避報復四處逃亡,最後不得不隱姓埋名、暗無天日地活著,直到一周前才回歸正常生活。」 「怎麼會這樣?」會場訝聲連連。 「如此的『善有惡報』,全得歸功於各位媒體大人,美其名是滿足大眾知的權利,說穿了則是貪功搶收視、不計後果披露證人身分所導致。」 「誰呀!這麼沒有職業道德?」 不知情的粉絲義憤填膺,知情的記者忙著撇清。這時,有人很快地聯想到了—— 「我的天,她該不會就是那個『天之嬌女』吧!」 「正是。」 神秘面紗被掀開了,現場一片譁然。 「網絡上的照片畫質不差,相信有人已經認出來了,卻還是拼命大做文章。我今天開誠佈公的目的,就是要阻止不實的報導混淆視聽,同時避免社會資源繼續被浪費在微不足道的個人事務上。」 馮鑫聽得冷汗直流。就算要一吐心中的怨氣,也不能開罪媒體啊。 「最後,拜託別再為難林小姐了。人肉搜索也好,跟蹤偷拍也罷,都請到此為止,任勝天在此懇求各位給予『中華民國的最佳正義典範』更人性化的對待,也感謝大家高抬貴手。」 他再次九十度鞠躬,這回是發自內心的。 然而當他直起身,記者反擊了—— 「光憑一面之詞,何以證明確有其事?誰知道這不是你為了博取同情瞎編的故事?」 「沒錯,若要取得公信,除非『天之嬌女』親自出面!」 「任勝天,別模糊焦點,分明是你打記者,怎麼到頭來卻像是記者欠你?」 面對記者的叫陣,他選擇冷處理,再次鞠躬之後轉頭就走,留下馮鑫收拾善後。 出了會場,小郭立刻迎上前來,搖頭晃腦地模仿著:「阻止不實報導混淆視聽、避免社會資源被浪費,好有深度喔天哥,但實在不像你會講的耶。」 「功課做得不賴吧?」 「超贊的,只是在道歉記者會上對記者放炮,好像有點……」 「我爽,怎樣?!」 他朝電梯走去,一心只想把握接下來的兩天,揪出那個愛搞失蹤的「最佳反骨典範」。 等電梯時,小郭的口袋突然唱起歌來,他不等小郭反應,直接伸進去把自己的手機抓出來,原來是闕羽豐。 「我在大樓外面等你。」 說完這句就掛斷了,也不問他方不方便。這麼霸道,難怪生的女兒那麼囂張。 囑咐小郭到外頭瞧瞧,果然回報大門右側五十公尺處臨停著一部黑得發亮的奔馳轎車。 他罩上連帽夾克沖出大門,停在右側的車門立刻自動開啟。車後座,闕羽豐正好整以暇地等著。 「今天很閑嘛!」他鑽進車內拉下帽子,露出那張超萌帥臉。 「再忙也得來捧個人場。勝天,你方才樹敵不少。」 「說實話難免得罪人。」 「得罪得好。」 闕羽豐遞給他一張紙。「我大概知道鬱青會去哪裡,她母親在台南留了間房子給她。」 他接過一看,台南市新化區。 「背面則是她曾經待過的地方。」 翻過紙條,他驚愕地抬頭。 「葬儀社?」 「記得我告訴過你,她是如何『說服』我同意她繼續學美容的?」 「不會吧,她在葬儀社躲了一個月?」 「很不可思議吧。」 哇,不愧是「最佳反骨典範」! 他盯著紙條,計劃待會兒就開車南下,腦中忽然蹦出了個疑點。 「她躲我,你卻幫我找她,闕董,請問理由是——」 「呵呵,我太喜歡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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