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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如果他註定不能是她的,那麼曾經擁有便已足夠,縱使玩火自焚,她也絕對不會再逃開了。

  乾柴烈火迅速蔓延,當相濡以沬已不能滿足,他們開始流連彼此的曲線,在每寸肌膚上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然而他們很快就不耐煩了,於是放棄這種猶如隔靴搔癢的探索,轉而尋求更真實的刺激。

  刷的一聲,他解放了她,洋裝順著身體滑落地面,全然的黑暗掩去赧色,她半裸的站在他面前,接受他的膜拜——用他所有的感官、還有他全部的心,此刻的他,沒有孤寂,不再空虛。

  空氣中的氧氣瞬間燃燒殆盡,當腦袋因缺氧而昏沉之際,他的思維卻異常清晰。他知道自己永遠要不夠她。

  他愛她!

  這三個字狠狠擊中他,使得他差點痛叫失聲。

  愛,原來就是這樣,讓他像個白癡又像個瘋子似的,不由自主的笑、不由自主的煩;不由自主的想念、不由自主的嫉妒,最後不由自主的——離開。

  承受著萬般煎熬,他挪開貼住她頸窩的唇、放下在她胸部遊移的手,拉起堆在她腳下的洋裝往她身上胡亂套著。然後他往後退開,痛苦的對著不明所以的她說:「王泠,我知道我的行為不值得原諒,但還是……對不起。」

  接著,他奪門而出。

  直到關門的巨響停歇,她仍舊靜靜的站著。好久好久,她抱住自己蹲了下來,讓眼淚無聲的淌著,涓滴以至潰決。

  終於,她再也忍不住的聲淚俱下。「沈勁言,你這個大混蛋!」

  沈勁言,你是個大混蛋!

  他瘋狂的咒駡著,然後將自己投入沒日沒夜的工作當中,連幕僚們都被捲進前所未有的暴風圈,只覺得他比大暴龍時代更難以親近了。

  他痛恨自己像父親一樣,招惹不該招惹的人,貪圖不屬於他的幸福。

  就是這樣的不負責任,害死了他的母親;而今,他差點重蹈覆轍,害死了王泠。

  他知道王泠不會像母親那麼軟弱,她絕對會用比自殺更極端的方式來表示抗議,例如讓自己變成工作狂,然後在若干年後,成為家喻戶曉的房仲女大亨;又或者她會母兼父職,讓他的孩子在無缺的愛中成長、不容許他受到半點欺凌。

  呵,他和她的孩子!

  他好想跟她生一屋子小孩,從此過著喧鬧歡樂的日子。

  然而,他就是不能。

  當他決定和揚聲綁在一起的那刻,便已將個人的一切置之度外。

  為了揚聲,他什麼都可以放棄,包括王泠。

  放棄王泠,是因為在她與宛心之間,他只能選擇其一;而顯然的,宛心比王泠有利用價值多了。

  夠混蛋吧!

  他一陣狂笑,彷佛得了失心瘋。

  失去心的他,開始行屍走肉般的生活。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他沒再去見王泠,只在短暫的睡眠當中重溫與她相處的點滴。

  剛開始,他用「時間會淡忘一切」來安撫自己;但沒多久,他發現這句話根本是在放屁。

  終於有一天,他忍不住了,他告訴自己,只要偷偷看她一眼就好,就一眼,他立即走人。

  結果,他連一眼都沒看到,因為她搬家了。

  「王小姐三個禮拜前把房子賣了。」大樓管理員的話裡有著欲蓋彌彰的同情。「搬家那天,是個男的來幫她。」

  「知道她搬到哪裡去嗎?」

  「她沒說。」

  他麻木的在街上瞎繞,最後將車子開到河濱公園,一群孩子在草地上放風箏,放著放著,線忽然斷了,斷了線的風箏被吹入天際,霎時不見。

  她也不見了,有如斷線的風箏。

  一定是結婚去了吧,她和她的聖人醫生。

  儘管痛心疾首,他仍費心打點了一份賀禮,親自送到她中壢的家,王家裡裡外外張燈結綵喜氣洋洋,讓他最後的一絲希望幻滅——他徹底死心了。

  他將賀禮交代清楚之後,連聲恭喜都沒說,便離開了,他好想見她一面,但見到了又如何?從今而後,他們只是兩條沒有交集的平行線呵。

  接下來,他變本加厲的投入工作當中。

  並購案已經有驚無險的通過表決,而福聯也接受利誘將自己賣給了揚聲,這個案子雖然枝節橫生,但結局總算令人欣慰,也終於讓他揚眉吐氣。

  只是沒想到,就在他打算乘勝追擊、徹底剷除沈仲雄的時候,卻經歷了另一次挫敗。

  那天,當他將沈仲雄挪用兩億元公款的證據攤在董事會上時,在場的每個人無不大感震驚,然而緊接著的議處過程卻拖泥帶水,久久無法達成共識,原本義憤填膺的董事們不是覺得訴諸法律過於嚴苛,便是認為開除免職太不人道。

  他所提的懲處方式全部遭到否決,經過若干次會議,討論又討論、議決再議決,最後以「申誡」了事。

  申誡!

  挪用兩億元公款的下場竟然如此不痛不癢?這恐怕是盤古開天以來最大的笑話了吧。

  可是他一點也笑不出來,他已經氣瘋了,回到辦公室,他用力捶向牆壁,一拳又一拳,絲毫感覺不到痛。

  「勁言,何苦發這麼大的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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