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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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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如同偶像一樣,即使面對面了,仍覺距離遙遠。她很清楚,他來自官宦門第,她則出身黑道之家,彼此山高水長,不可能有未來,所以她極珍惜他們相處的每一分、每一秒。 她幾乎是用寵的方式,把他的每個交代做到百分之一百二的地步,出錢養他、喂他,把家佈置得溫馨舒適,如果不是怕嚇到他,她搞不好還真的會學日本太太般跪在地上替他穿鞋及在黃昏的時候揭席嚼榻呢! 她現在終於能夠體會,為什麼有人會為偶像獻身、有人會倒貼情郎。在何永洲身邊的日子真的太幸福了,讓她可以不計代價去追求。 但偏偏何永洲不是那些偶像或小白臉,他愛公事公辦,給了她優渥的薪水。 「我不缺錢用。」雁屏曾抗議遭:「你就當我是'反毒』的義工嘛!」 「義工會連我的三餐都付?」何永洲笑著說:「你若有錢,就捐給『反毒』組織,但薪水我是一定要給,這是原則問題。」 他有太多的原則,不過,幸好他沒有「辭退」她,本以為菲擁回來,他手指複元後,他就會叫她不必再來;但他沒有,理由是:「到我這裡,總比去PUB閒逛好。」 唉!他仍將她視為差點誤入歧途的女孩,雇用她不過是留她在「正軌」的一種手段而且。她不介意,也沒時間去難過,因為她總有一天會離開他;她只祈禱,一切悄然無聲,他永遠不會發現她的真實身分。感覺很悲哀,不是嗎? 她該起床了,昨天工作得極晚,這也是她不回家的原因。她才準備掀開棉被,便突然聽到開門聲,輕輕的腳步,她知道是何永洲。她靜靜地躺著,眼睛眨都不敢眨一下。 他為何不敲門?他想吻她嗎?哦!當然不!她夢做得太多了,他應該只是怕吵醒她而已。 何永洲在舉手投足問,雖常有世家子弟那種優越:意識,但基本上,他滿為人著想的。 然而,他這一看也看得太久了吧!好幾次她都快要偽裝不下去了,他是在和她比定力、耐力嗎? 這一點,年輕純真的雁屏就猜錯了。事實上,何永洲是在欣賞她的睡姿,看她穿何詠安過大的T恤下那雪白的肩膀,看她深眠中泛著紅暈的臉蛋。 他得承認,即使到現在,每次見到小雁那水靈靈的模樣,仍有驚豔之感。尤其和她相處後,她溫柔體貼的個性,善體人意的行事作風,仔細認真的態度,都令他印象深刻。 她真只有二十一歲嗎?真是那種屬於喜歡表現特異、凸顯自我的新新人類嗎? 不!她一點都不像他在辦案時所碰到的那些目中無人的辣妹,更不像他在開會看到的那些盛氣淩人的女強人。 小雁只是小雁,靜靜的,一副怕惹麻煩的樣子,勤快地工作著,連洗衣煮飯都會,仿佛是從幾世紀前走出來的女人。 自認走在時代尖端的何永洲,壓根沒想到自己會喜歡這種「娃娃」型的女孩,但不可否心的,他就是喜歡小雁,由四個月前的邂逅,到這幾星期的相處,他覺得自己仿佛已經認識她許久,也習慣天天看見她。 所以,她不是他身上的瘤,而是清涼劑嗎? 何永洲看著她那可愛無邪的模樣,想到溪頭的那個清晨,如果他此刻又和她擠一張床,她會有什麼反應呢? 哦!不,他是個有名有望的社會人士,實在不該對這種小女孩有非分之想,要女人,他隨手就有,不是嗎? 何永洲在感覺到身上的燥熱有升高的危險之前,匆匆轉頭離開。 床上的雁屏睜開眼睛,暗暗地吐了一口氣,他們之間美好的關係還能維持多久呢?她知道自己是在冒粉身碎骨的險,而何永洲則很努力地克制他對她的好奇心,但等哪一天他受不了,她能全身而退嗎? 她應該再逃的;但她因為心軟及迷戀而深陷了進去,也管不了後果了。 雁屏走到客廳,聞到麵包及咖啡的香味,也同時看見正在做伏地挺身的何永洲。 他結實的小臂和大腿觸著地,身體一上一下,口裡數著:「十八、十九、二十……」 雁屏看他辛苦的模樣,忍不住笑出來。 何永洲抬頭看她說:「這是我每天必做的運動,七十五秒內五十次。三十、三十——……呼……」 到了第四十次時,何永洲已經有些力不從心,速度慢了下來,最後癱在地上。在雁屏繞過他時,他說:「臺北像個吸血鬼,把我的體力消耗光了。我以前在哈佛時,在做完五十個伏地挺身後,還可以做一百個仰臥起坐,再去跑一萬公尺呢!』 「哇!那不成了超人了!」雁屏張大眸子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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