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妍庭 > 今生冤家今世情 | 上頁 下頁
三十七


  如果,不是因為他,她就不會失去記憶那麼久而沒準備聯考;一個月前她連畢業證書都是向老師千萬拜託才拿到手的。

  如果,他沒有偷偷溜掉,她就不會瞪著一堆題目答不上來,而慘敗考場;這和國中時胡塗沖上羽廈女中的場面簡直是天壤之別。

  如果,他不要留那麼多思念給她,她就不會在考試前幾天仍惦記著他,丟了最後衝刺的機會;天知道她聽到海外有臺灣留學生出事時,心裡是多麼緊張。

  唉,一段相思兩處愁。莉詩輕歎。

  總之,通通怪他就是了!如果不是他,她就不必去補習班蹲苦窯,而是成為花粲明媚的大學生,過自由生活,讓學長呵護,何必,何必單單……記掛他一人呢?

  淚水又不知不覺奔出眼眶,她想他,她好想見他。好丟臉喔!她十九歲也不算小女孩了,竟然在大街上流眼淚,說出去肯定會笑死人!卓莉詩忙用手背拭去淚水。

  「嘿!小妞,哭什麼!?我來安慰你好不好?」粗俗不堪的搭訕聲響起。

  她回過頭,只見一個渾身叮噹響的街頭阿飛。

  「我請你喝咖啡如何?」

  笑話!要她跟這種低俗的人喝咖啡!?這感覺就像穿著大禮服去士林夜市吃路邊攤一樣——超級不配!再怎麼說卓莉詩可也是羽廈畢業的學生,她雖沒試過,卻也不想嘗試著當「敗壞校風」的罪名扣上自己腦袋時是啥滋味。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方旻軒現在遙在千里之外,難道她要效法古代糟糠之妻,窩在家裡謹守三從四德?然後等他書也讀夠了、玩也玩夠了、心也全變了,回來送她座貞潔牌坊,繼續擁著新歡逍遙去也!?這種賠本的生意她打死都不做!

  「怎麼樣嘛!喝個咖啡也要考慮這麼久?」阿飛邀約的手舉都舉酸了。

  卓莉詩再次打量他。

  「謝了。」罷了,寧缺勿爛。「如果你有本事請我到加拿大的克裡諾大學喝咖啡,我就去。」言畢,莉詩頭也不回的離去。

  偶爾聽見飛機呼嘯的聲音,她都會不自禁地停下腳步抬起頭,目送它,也猜想它是否曾去過或將會去加拿大。

  有的話,她希望它能將自己的愛也一併帶去;帶給那個她千里之外的眷戀。

  不知道他現在正在做什麼?卓莉詩思忖。那兒跟臺灣有時差,大概是黑夜吧!那,他的睡夢中可有自己出現?還是說他枕畔已有個無法「一手掌握」的洋美女,而她早被他忘到西班牙去了!?

  「大色狼——」臺北東區無辜的人行道第三度遭受「卓氏醋桶」的玉足茶毒。

  或許真是這樣;所以,方旻軒才會去加拿大一個多月都不曾跟自己聯絡,如果嫌越洋電話浪費,那紙短情長的書信好歹也該寄一封呀!假如,他的心裡真有一方天地是屬於她的。

  算了算了,回家去吧!莉詩過條街,往老巢走去。

  她才不會笨到發那種「我再也不要想他了,努力迎向光明燦爛的明天吧!」之類的爛誓,那只適合哄哄國中級的小豆蔻,她大小姐很遺憾不買賬!因為:

  第一,她討厭刺眼擾眠的晨光;第二,她深有自知之明——她無法不去想他,哪怕只是一刻也一樣。

  三轉兩轉,再抄個近路胡同,卓莉詩可愛的老家社區已在望。

  說起來奇怪,雖落榜了,但莉詩卻有種輕鬆的感覺。

  經過方家時,她不知不覺停下了腳步。那片小院子,方旻軒常在那兒陪他家的「大雜燴合唱團」曬太陽;那個兩家之間的矮牆,他總是坐在那兒,頂著他的眼鏡等她出門,見面禮則是一句「小僵屍——」。

  小僵屍……熟悉的聲音在耳邊徘徊,卓莉詩的腦子甚至有份天真的期待,方旻軒會出其不意的打開門,或者從陽臺窗戶探出頭,如此親昵的喊她。

  卓莉詩還是第一次喜歡這個綽號,因為只有方旻軒如此稱呼她,這讓她覺得自己像是他專屬的。

  俗諺說:「不是冤家不聚頭。」多少還是有點道理的;想她和方旻軒,冤了十幾年,天天「冤家路窄」,想避都避不掉!這會兒不冤了,偏偏相隔兩地,成了分飛燕。

  唉——她不自覺又歎了口氣。

  笨呐!你站在門口幹什麼?何不光明正大的進去追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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