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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倒不是,”她格格笑,

  “我只覺得你陰陽怪氣。”

  “你怕我嗎?”他問。

  “不怕。我是陽光,能融掉你的陰陽怪氣。”卓爾不假思索地說。

  “是嗎?我等著瞧。”

  他立刻又轉了話題。“明早六點半,你家門口見!”

  第三章

  清晨,有薄霧。

  卓爾背著小背袋從大門裡閃出來,她看見畢群已經倚在對面的石牆上。

  “六點半正,我沒遲到。”她舉起手錶。

  “是我的錯,我來早了!”他眼中隱含笑意。

  “沒有誠意的認錯!”她白他一眼,相偕上路。

  “其實,你可以不帶背袋,我帶齊了所有要用、要吃的東西。”他招來計程車,兩人一起上去。

  “不行,絕對不行,”她雙手亂搖。“我是水果大王,每天要吃很多水果,否則會不舒服,我帶的主是水果。”

  畢群輕輕笑起來。

  “你知道嗎?七星山半腰果園無數,桔子、楊桃滿山遍野,不帶也有得吃?”他說。

  “啊——真的?真的?”她開心得手舞足蹈。“我最喜歡草山桔子和楊帆,我把帶來的扔了,好不好?”

  他像個溫和的大哥哥般望住她。

  “扔了可惜,等會兒你背不動時,我替你背!”他說。

  “那太好了,其實我最討厭帶這麼多東西旅行,媽媽硬要我帶,”她出個鬼臉。“畢群,你能背得動嗎?我看你瘦瘦的,怕你沒有那麼大的力氣。”

  “你可以試試看。”他淡淡地笑。“我是排球好手,更是青年棒球的代表隊,看起來瘦,是表示我肌肉結實。”

  “自吹自擂!”她不信。

  他沉默一陣,慢慢從襯衫口袋裡拿出個皮夾,又翻出裡面的幾張照片。

  “你自己看。”他遞給她。

  果然是青棒代表隊,那張照片他們正在領獎,很神氣的樣子。另一張是他在打排球,站在頭排中間的位置,正跳得好高準備殺球。

  “你以前的樣子比較正常,”她再看一下,還給他,“比較像年輕人,比較有陽光。”

  “現在呢?”他也望一下自己的照片。

  “現在比較古怪、比較偏激、比較陰沉,仿佛對世界上所有的事都不信任。”她說。

  “說得很對啊! 我是這樣子的!”他說。

  “別以為我只是高中生,其實我很會看人,而且還蠻准的;同學都很服我!”她笑。

  “我相信你的話。”他,凝望她一陣。“至少你說對了我。”

  “你真如我說的那樣?”她卻又懷疑了。

  “你說是就是咯!”他不置可否。“我並沒有那麼深刻的瞭解自己,我很懶!”

  “不信,怎麼會不瞭解自己?”她稚氣的。

  “那麼,你告訴我,你瞭解自己嗎。”他笑著問。

  “我!? 我當然——”她大聲的講,然後又壓低了聲音。“我當然不瞭解自己,我還小嘛!不必緊張的!”

  “但是你講的話很成熟,很有道理1”他說:“連我這比你大六歲的人,也很服你!”

  “你是逗我開心的,”她嬌憨的笑。“我才不信你很服我,不可能的!”

  “要怎樣你才信?”他反問。

  “總之不信,你鬼扯。”她把臉轉向一邊。“如果我的話都算成熟、有道理,那麼劉芸呢?”

  “劉芸!?誰?”他被弄糊塗了,怎麼莫名其妙的就又鑽出一個人來了呢?

  “啊!你不認得,劉芸是我好朋友,我同班同學,她是不跳舞,不玩的。她只愛念書,功課好棒,講話又有深度,你若看見她,一定會服她的!”

  “我不怎麼服女孩子,除了一兩個以外。”他說。

  “先別下定論,下次我讓你見見她再說,”她直搖手。”我都服她,你怎能不服?”

  畢群只是笑而不語。小卓爾以為他真的服了她,所以她服的人,他一定也應該服氣。

  “你笑什麼?你以為我說謊?”她有點生氣了。

  “不,不,我認為你講得對,”他立刻說:“不必去見劉芸,我一定會服她1”

  “不許口是心非,劉芸是我好朋友!”她說。

  “我發誓。”他舉起右手。

  她笑了,覺得自己贏了,她實在稚氣。

  “我告訴你,你若見到劉芸一定會喜歡她,她像你一樣的喜歡運動,但較安靜、沉默、對交朋友也很挑剔,要不要下星期我介紹你們認識?”她天真地說。

  “喜歡是一種感覺,一種緣分,不能說個性相同就會合得來,”他說:“而且我不喜歡經介紹而認識朋友,那很不自然,我喜歡有緣分的相遇。”

  “有緣分的相遇?”她問。

  “就像我們倆!”他說:“我們一起到達舞會地點,一起按門鈴,然後跳舞,我又送你回家!”

  “先是巧遇,後來就是有人故意的了!”她指著他笑。”你來清我跳舞,怎能說是巧遇?”

  “我——不想失去機會!”他說。

  “什麼機會?!”她追問。

  計程車停在汽車站門外,他們下車,剛才的話題也被打斷了。在長途汽車站買好票,乘了去陽明山的車,在最後一排找到位子坐下。

  “為什麼中學生都喜歡坐最後一排?”他好奇地問。

  “可以作怪啊!”她皺著鼻子,好像個可愛的小哈巴狗。“最後一排,誰來理你又吵又鬧呢?”

  “你也喜歡又吵又鬧?”他盯著她望。

  “有時候啦!”她笑。“大多數的的候,我喜歡看別人笑鬧,那很有趣的。”

  “很聰明,有人來干涉的與你無關。”他打趣。

  “那倒不會! 我最喜歡代人出頭,有時候啊,黃狗偷吃,黑狗當災!”她說。

  “你承認自己是黑狗了?”他笑。

  “你這傢伙,專喜歡抓人小語病,”她一本正經地搖頭。“你這人不正派,有點邪。”

  他明顯的呆愣一下,好一陣子才笑。

  “我大概是有點邪,我自己也覺得。”他淡淡地說。

  “真了?怎麼邪法?什麼地方邪?”她稚氣地問。

  “很難講,”他聳聳肩。“其實——我很講江湖道義的,不信可以問我的朋友。”

  ”江湖道義?!”她很驚訝的。“那是什麼?而且——現在還有『江湖』這一道嗎!”

  他微微皺眉,好半天才說。

  “我是指——朋友之間的一點義氣,”他停一停,“又不是武俠小說,哪有『江湖』呢?”

  “不,不,我聽人說現在的江湖就是黑道,就是不良少年,就是黑社會;”她睜大了眼睛。“可是我沒有見過,大家都是人,又沒在額頭上寫字。”

  “你認為黑社會很可怕?”他問。

  “他們是不良少年、甲級流氓,為害社會、無惡不作的,”她稚氣的。“我遇到他們也不會怕,最多大家同歸於盡,是不是?”

  他又笑了。

  “同歸於盡?你怎麼想到這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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