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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醫生在裡面,她沒事。”父親志堅比較鎮定,但神色憂慮,“暫時沒事。”

  “我們進去看。”卓依沖進睡房。

  醫生剛替祖母打完針,私家看護在一邊服侍著,祖母眉心緊蹙地躺在那兒,彷佛有說不完的心事。

  “她剛睡著,不要吵醒她。”醫生說。

  “我們──”卓依才說兩個字,床上的祖母立刻睜開眼睛,勉力叫:

  “你終於來了,卓依。擔心死我了。他們告訴我家俊犯了事,被警方捉去,我不信,怎麼可能?他是最好的孩子!”祖母激動。

  “不,不,不是他犯事,他只是幫警方做證人,指證犯罪的壞人。”卓依不得不這麼說,不能再剌激她。

  “啊!”祖母透口長氣,整個人紓緩了,“原來這樣,嚇死我。”

  “這幾天你到哪裡去了?”祖母握住卓依的手緊緊地不放,“他們把我們全家送到這兒來,又不准打電話,又不能見人,急死我了。你見到家俊嗎?”

  “我──”卓依為難。

  “我們見過他。”家傑迎上來握著祖母另一隻手,“家俊很好,他幫警方做完事之後就會回家,你放心,嬤嬤。”

  “他這孩子就是熱心,幫警方對付壞人,不怕懷人找麻煩嗎?”祖母說。

  “警方嚴密保護他,他絕對安全。”家傑搶著說,他怕祖母擔心又病發。

  “要拖多久呢?我怕誤了婚期。”祖母望著卓依,“要不然我死不瞑目。”

  “別這麼說,嬤嬤。”家傑嚇一大跳,他看卓依一眼,她臉色古怪,不明白她在想什麼,“絕對不會耽誤,是不是,卓依?”

  “警方說家俊很快會回來。”卓依只這麼說。

  “卓依,別讓這件意外影響你的心情。”祖母捉得她更緊,“家俊可是對你一心一意的,你一定要做我孫媳婦,答應我。”

  “是──嬤嬤。”卓依的回答很勉強,再一次騙老人家,她人中難過又不安。

  “這樣我就放心了。”祖母歎一口氣,閉上眼睛,“這陣我都沒睡好覺,我要休息。”

  家傑和卓依退出臥室,明玉和志堅都迎上來,家俊的事件在賀家翻起驚濤駭浪,他們這種家庭,哪兒遇過這種事呢?

  “陳警司說你們也被保護。”志堅疑惑,“你告訴我,到底家俊出了什麼事?”

  “我也不知詳情。”家傑避重就輕,“只知警方要起訴陸世龍集團的老闆,家俊正好是他們的律師。”

  “家俊會與他們同流合污?”志堅不像祖母那麼天真,那麼一廂情願。

  “不知道。我完全不知道他的事。”家傑說的是真話。

  “卓依,你知道嗎?”

  “我──”

  “卓依姐更不會知道,而且我相信大哥是清白的,沒犯法,真的。”家珍搶著說。

  志堅看一陣神色不安的卓依,搖搖頭,不再追問下去。

  “陸世龍集團犯是什麼罪?”他問。

  遠遠坐在角落聽電話的陳警司轉過身來。

  “他們販毒、洗黑錢、與日本黑道勾結。”他慎重地說:“我們已經得到資料,正式拘捕和提控他們。”

  “家俊──參與其中?”明玉面青唇白。

  “我們不追究他是否參與,因為他答應做警方證人,幫我們指證陸世龍。另一個是他的律師樓夥伴羅渣。”

  “羅渣也做控方證人?”家傑問。

  “他被我們秘密引渡回香港,他帶回一牛皮紙袋的重要證物,那就是陸世龍集團一直在找尋的對象,一直掌握在賀家俊手上的。”

  “並不在家俊的保險箱內。”家傑本能地說。

  “在我們搜查前,羅渣已取出並帶走。他在美國一直驚慌不安,怕有人追殺,於是向我們投案。”

  “那麼家俊的車禍也是人為的?”志堅說。

  “那是另一個故事。”陳警司看卓依一眼,頗有深意,“日本黑道山口組的人做的。”

  “為什麼?家俊不會惹日本黑社會,他沒有麼膽大,也沒那麼笨。”明玉叫。

  “事前他並不知道,知道後已太遲。”陳警司淡淡地說。

  “我們可以知道詳情嗎?”家傑問。

  陳警司又看木無表情的卓依一眼。搖頭。

  “這是保密資料,我無權洩露。”

  卓依深深吸一口氣,在一邊坐下。

  “我們還要離開嗎?”家傑問。

  “不必。讓你們住在一起會安心也安全些。”陳警司說:“只是委屈各位暫時不能出門。”

  “我──”卓依欲言又止。

  “你留下來陪嬤嬤。”明玉已當卓依是媳婦,“她最掛念你。”

  “我回警署。”陳警司離開,“隨時與你們保持聯絡,很快便雨過天青。”

  第二天,他們在報上看見頭條新聞,鬥大的字印著驚心動魄的消息:“億萬富豪陸世龍遭起訴,名律師賀家俊轉做警方證人。”

  “轉做”這“轉”用得敏感又曖昧,做證人就證人,為什麼“轉”?莫非原本有罪?談好條件之後“轉”為證人?大家心裡都有不同的想法,不同的解釋,賀家上下卻都沒說出來,志堅和明玉看來都不高興,畢竟這不是光采的事。

  報紙上的報道對家俊的事也寫得很隱晦,消息是警方發出的,他們主導一切。

  他們把事情瞞著祖母,每天都說些不著邊際的好消息給她聽,也一天拖一天說“明天家俊就會回來。”

  最後,祖母生氣了。

  “如果明天家俊不回家,我要拒絕吃藥、打針、看醫生。”她鄭重宣佈,“他做警方證人,證人又不是犯人,行動怎會不自由?”

  “警方在保護他,怕對方對他有傷害。”大家苦口婆心相勸。

  “對方是什為人?有三頭六臂?”祖母有自己固執的想法,“總之明天我要見到他,還有一星期就是婚期。”

  還有一星期就作新娘的卓依臉上全無喜色,彷佛心事重重,愁眉不展。

  “我相信警方會讓家俊在結婚那天自由。”家傑曾這麼安慰過卓依。

  但卓依想卻是另一件事,她渴望儘早離開這兒,與賀家人相處,她愈來愈不安樂,愈來愈內疚,她──唉。

  “家珍,我必須告訴你,離開這兒後,我不會再出現在你們面前。”她暗地裡對家珍說。

  “你──不結婚?”家珍大吃一驚。

  “我不能騙自己,我與家俊全無感情。”卓依歎息,“不能瞞著良心為條件而嫁,我會一輩子不原諒自己。”

  “但是大哥看來很愛你。”

  “他愛的是他的未婚妻,不是我,我只是個冒充的。”

  “有什麼關係?我們全家都喜歡你,尤其嬤嬤,你不肯結婚,我怕她又發病。”家珍憂形於色。

  家珍說:“嬤嬤聽見大哥的事時立刻病發,嚇得我們半死。我們都以為她救不回來,卓依姐──”

  “要理智些,當她知道家俊的未婚妻另有其人時,她會喜歡真的那一個。”卓依說:“嬤嬤愛屋及烏,她愛家俊,於是也愛他的女人。”

  “不不不,嬤嬤喜歡的是你,不是另外任何女人,任何未婚妻。”

  “家珍,我實在假裝不下去。”卓依痛苦掙扎,“這些日子我並沒有愛上家俊,愈來愈覺得與他格格不入,結婚會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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