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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醫生在裡面,她沒事。」父親志堅比較鎮定,但神色憂慮,「暫時沒事。」

  「我們進去看。」卓依沖進睡房。

  醫生剛替祖母打完針,私家看護在一邊服侍著,祖母眉心緊蹙地躺在那兒,彷佛有說不完的心事。

  「她剛睡著,不要吵醒她。」醫生說。

  「我們──」卓依才說兩個字,床上的祖母立刻睜開眼睛,勉力叫:

  「你終於來了,卓依。擔心死我了。他們告訴我家俊犯了事,被警方捉去,我不信,怎麼可能?他是最好的孩子!」祖母激動。

  「不,不,不是他犯事,他只是幫警方做證人,指證犯罪的壞人。」卓依不得不這麼說,不能再剌激她。

  「啊!」祖母透口長氣,整個人紓緩了,「原來這樣,嚇死我。」

  「這幾天你到哪裡去了?」祖母握住卓依的手緊緊地不放,「他們把我們全家送到這兒來,又不准打電話,又不能見人,急死我了。你見到家俊嗎?」

  「我──」卓依為難。

  「我們見過他。」家傑迎上來握著祖母另一隻手,「家俊很好,他幫警方做完事之後就會回家,你放心,嬤嬤。」

  「他這孩子就是熱心,幫警方對付壞人,不怕懷人找麻煩嗎?」祖母說。

  「警方嚴密保護他,他絕對安全。」家傑搶著說,他怕祖母擔心又病發。

  「要拖多久呢?我怕誤了婚期。」祖母望著卓依,「要不然我死不瞑目。」

  「別這麼說,嬤嬤。」家傑嚇一大跳,他看卓依一眼,她臉色古怪,不明白她在想什麼,「絕對不會耽誤,是不是,卓依?」

  「警方說家俊很快會回來。」卓依只這麼說。

  「卓依,別讓這件意外影響你的心情。」祖母捉得她更緊,「家俊可是對你一心一意的,你一定要做我孫媳婦,答應我。」

  「是──嬤嬤。」卓依的回答很勉強,再一次騙老人家,她人中難過又不安。

  「這樣我就放心了。」祖母歎一口氣,閉上眼睛,「這陣我都沒睡好覺,我要休息。」

  家傑和卓依退出臥室,明玉和志堅都迎上來,家俊的事件在賀家翻起驚濤駭浪,他們這種家庭,哪兒遇過這種事呢?

  「陳警司說你們也被保護。」志堅疑惑,「你告訴我,到底家俊出了什麼事?」

  「我也不知詳情。」家傑避重就輕,「只知警方要起訴陸世龍集團的老闆,家俊正好是他們的律師。」

  「家俊會與他們同流合污?」志堅不像祖母那麼天真,那麼一廂情願。

  「不知道。我完全不知道他的事。」家傑說的是真話。

  「卓依,你知道嗎?」

  「我──」

  「卓依姐更不會知道,而且我相信大哥是清白的,沒犯法,真的。」家珍搶著說。

  志堅看一陣神色不安的卓依,搖搖頭,不再追問下去。

  「陸世龍集團犯是什麼罪?」他問。

  遠遠坐在角落聽電話的陳警司轉過身來。

  「他們販毒、洗黑錢、與日本黑道勾結。」他慎重地說:「我們已經得到資料,正式拘捕和提控他們。」

  「家俊──參與其中?」明玉面青唇白。

  「我們不追究他是否參與,因為他答應做警方證人,幫我們指證陸世龍。另一個是他的律師樓夥伴羅渣。」

  「羅渣也做控方證人?」家傑問。

  「他被我們秘密引渡回香港,他帶回一牛皮紙袋的重要證物,那就是陸世龍集團一直在找尋的對象,一直掌握在賀家俊手上的。」

  「並不在家俊的保險箱內。」家傑本能地說。

  「在我們搜查前,羅渣已取出並帶走。他在美國一直驚慌不安,怕有人追殺,於是向我們投案。」

  「那麼家俊的車禍也是人為的?」志堅說。

  「那是另一個故事。」陳警司看卓依一眼,頗有深意,「日本黑道山口組的人做的。」

  「為什麼?家俊不會惹日本黑社會,他沒有麼膽大,也沒那麼笨。」明玉叫。

  「事前他並不知道,知道後已太遲。」陳警司淡淡地說。

  「我們可以知道詳情嗎?」家傑問。

  陳警司又看木無表情的卓依一眼。搖頭。

  「這是保密資料,我無權洩露。」

  卓依深深吸一口氣,在一邊坐下。

  「我們還要離開嗎?」家傑問。

  「不必。讓你們住在一起會安心也安全些。」陳警司說:「只是委屈各位暫時不能出門。」

  「我──」卓依欲言又止。

  「你留下來陪嬤嬤。」明玉已當卓依是媳婦,「她最掛念你。」

  「我回警署。」陳警司離開,「隨時與你們保持聯絡,很快便雨過天青。」

  第二天,他們在報上看見頭條新聞,鬥大的字印著驚心動魄的消息:「億萬富豪陸世龍遭起訴,名律師賀家俊轉做警方證人。」

  「轉做」這「轉」用得敏感又曖昧,做證人就證人,為什麼「轉」?莫非原本有罪?談好條件之後「轉」為證人?大家心裡都有不同的想法,不同的解釋,賀家上下卻都沒說出來,志堅和明玉看來都不高興,畢竟這不是光采的事。

  報紙上的報道對家俊的事也寫得很隱晦,消息是警方發出的,他們主導一切。

  他們把事情瞞著祖母,每天都說些不著邊際的好消息給她聽,也一天拖一天說「明天家俊就會回來。」

  最後,祖母生氣了。

  「如果明天家俊不回家,我要拒絕吃藥、打針、看醫生。」她鄭重宣佈,「他做警方證人,證人又不是犯人,行動怎會不自由?」

  「警方在保護他,怕對方對他有傷害。」大家苦口婆心相勸。

  「對方是什為人?有三頭六臂?」祖母有自己固執的想法,「總之明天我要見到他,還有一星期就是婚期。」

  還有一星期就作新娘的卓依臉上全無喜色,彷佛心事重重,愁眉不展。

  「我相信警方會讓家俊在結婚那天自由。」家傑曾這麼安慰過卓依。

  但卓依想卻是另一件事,她渴望儘早離開這兒,與賀家人相處,她愈來愈不安樂,愈來愈內疚,她──唉。

  「家珍,我必須告訴你,離開這兒後,我不會再出現在你們面前。」她暗地裡對家珍說。

  「你──不結婚?」家珍大吃一驚。

  「我不能騙自己,我與家俊全無感情。」卓依歎息,「不能瞞著良心為條件而嫁,我會一輩子不原諒自己。」

  「但是大哥看來很愛你。」

  「他愛的是他的未婚妻,不是我,我只是個冒充的。」

  「有什麼關係?我們全家都喜歡你,尤其嬤嬤,你不肯結婚,我怕她又發病。」家珍憂形於色。

  家珍說:「嬤嬤聽見大哥的事時立刻病發,嚇得我們半死。我們都以為她救不回來,卓依姐──」

  「要理智些,當她知道家俊的未婚妻另有其人時,她會喜歡真的那一個。」卓依說:「嬤嬤愛屋及烏,她愛家俊,於是也愛他的女人。」

  「不不不,嬤嬤喜歡的是你,不是另外任何女人,任何未婚妻。」

  「家珍,我實在假裝不下去。」卓依痛苦掙扎,「這些日子我並沒有愛上家俊,愈來愈覺得與他格格不入,結婚會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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