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席絹作品集 > 再也不乖 | 上頁 下頁


  那擁有一雙奇特深咖啡眸色的男孩,微微垂下他的眼,看向她的發。

  幾乎是同時地發現兩人站得有些太近了,才會近到四目相對會如此錯愕;才會近到她的發,可以拂上他的衣領——於是兩人同時向後退了一步距離。

  因為這個充滿默契的動作,兩人的目光又對上了。眼中意味難明,分明是因為彼此不識,卻又像是能理解對方心思到透澈,於是一時心緒有些淩亂了。

  只是,陌生人啊。兩人都微微蹙眉。

  也沒有相識的必要。兩人心底理所當然地想道。

  然後,男孩身後終於追過來的人,打破了這奇異一刻的心意相通——

  「林森!」

  「林大哥!」

  「林森大哥!你不要走!」

  當三人轉過牆角,追上男孩時,章令敏再無留戀地轉身即走,沒再給那男孩一記眼神。畢竟不認識,也就沒有點頭打招呼的必要。

  她的腦袋還一片混沌,為著自己是一隻夢遊蝶還是一鍋正在蒸煮的黃粱還頭大著呢,再無心思去理會其它,包括去認識一些她「命中」從來不曾認識過的人。

  在理清一切之前,還是讓命運不要有更多的偏差了吧!

  這個因為聲音太萌,而引起她做出「旁聽」壞事的男孩,既已滿足了好奇心,就不用再掛懷了吧。

  這個叫林森的男孩,有著一副超迷人嗓音的男孩,不過是一張見過之後,轉頭就要忘掉的臉譜,不會在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跡。

  章令敏很快走開,沒有注意身後那些人因為看到她而抓著男孩追問著「啊!是章令敏!她怎麼會在這裡?」、「那個乖乖女怎麼會來這邊?」、「林森大哥,你認識那個大小姐嗎?」之類的談話。

  章令敏沒聽到別人在談論著她,她只是轉頭就走,一直走,朝記憶中教室的方向走去,一邊準備遺忘這些不須記憶的名字與臉譜。

  那張臉,忘了……其實根本沒看清他長怎樣,只記得有一雙好看的眼。

  那聲音,忘了……如此惜字如金,想銘記也難吧。

  那名字,忘了……她總是不太記得住人名,就如同記不住臉一般。

  所以這個叫林森的男孩,她會很快忘掉……吧?

  不過,這個名字,為什麼愈來愈覺得……有點耳熟?

  §第二章

  我相信三百篇詩
  反復述說著的也就只是
  年少時沒能說出的
  那一個字
  ——席慕蓉《我的信仰》節選

  ***

  是林森哪……

  章令敏在深更半夜突然醒來,明明已經熟睡,然而睜開眼時、坐起身時,卻沒有一點恍惚,像是之前四個小時的沉睡,不過是閉眼養神一瞬間的事罷了,所以才能睜眼得那般清醒。

  她記起來了這個名字,就在她打算忘掉之時。

  這個林森……

  不就是周又鈴用了半輩子青春苦追到手,又親手拋棄的那個男子?

  那個,被所有認識周又鈴的人都為之同情不已的男人。雖然乍看之下,周又鈴的情路無比坎坷,才會苦追了一個男人十二年,地球都繞了好幾圈了,也沒讓那人動心半點。

  所以大家都猜,那男子絕非因為終於愛上周又鈴,所以娶她。更可能的是在她的死纏爛打下,終於舉白旗投降……

  忍不住捂著額頭,輕歎了口氣。

  怎麼會,這麼早就遇見他了呢?

  這個男子,應該是在她上大學之後,才第一次見面的。

  他大她一歲,可是,她上大一時,他已經是大三了。因為他高中唯讀了兩年,就跳級上大學,以著各項優異的成績,被保送到全國最頂尖的大學,他本身獲得了太多國際級競賽的榮譽,以至於,就算他生來寡言少語,仍然是校園內人人皆忍不住要談上一談的大人物。一舉一動,備受關注。

  說來,她,算是林森與周又鈴相識的橋樑吧。

  如果不是她考上了T大,周又鈴就不會跑來T大參加新生舞會,然後遇見了林森,從此對林森一見鍾情,沒幾天便向全天下宣告——

  這個男人她一定要追到!

  然後,她退學,奔進補習班讀高四,補習班還特地選離T大最近的一間,就為了天天能見到林森一面。

  一邊讀書,一邊追求,一邊想盡辦法攆走所有對林森有粉紅色企圖的女人。

  那時,章令敏就在想,這林森,怕是逃不過周又鈴的手掌心了。周又鈴是個超級自我又強勢的人,她還沒見過周又鈴所執念的事物,不能弄到手的。

  所以章令敏相信周又鈴會考上T大,會順利趕走林森身邊的女人,然後,如果她興趣當真能維持得久一點,她也一定會成為林太太。

  事實證明,章令敏的預言沒有出差錯,周又鈴確實終於得到林森——即使結局並不美好。

  所願得償,卻是不一定快樂的。

  章令敏記憶中,不曾見過林森那張清冷如一泓山泉的臉孔,有過快樂得意的表情,即使他總是獲得一個又一個尋常人想都不敢想的榮耀;也不曾見過,恣意張揚的周又鈴,每每走在林森身邊時,暢懷大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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