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席絹 > 心動沒有道理 | 上頁 下頁 |
一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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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他們正在談戀愛,恐怕也得歸為另類。 對酒會實在不怎麼喜愛,可是有些場合還是非參加不可,畢竟她現在代表「方氏」,而不是「方家千金」,沒有率性而為的權利。 今天就是非來捧場不可的場合——報業大老的九十壽辰以及其曾孫訂婚的大喜之日。因為業務上有密切往來,捧人場、給面子之後,往後生意才有得好談。 曾經,她也是一如舞池中那些不知人間疾苦的公子千金般,可以恣意張狂,舞著放肆青春,可是呀,再活躍的人一旦被巨大的責任打壓住後,僥倖沒發瘋的人也會像她一樣,提不起什麼勁兒去玩樂了;也之所以她明白了何以長輩們臉上足以夾死蚊子的皺紋會那麼多了。 沒興趣跳舞,總要把力氣花在有用的地方吧!?所以方箏偕著她的同志李乃君小姐一同向美食區進攻,幹了兩大盤美食閃到某張高腳背的長沙發中坐定,背對所有人吃將起來。 「乃君,妳剛才回絕了高家少東的邀舞?」 「還不是怕妳沒伴。」李乃君有著高超功夫,狼吞虎嚥之時居然沒掉口紅,唇上沒沾半點油漬。 「我想妳還是去跳舞好了,別以為我不知道妳二十八歲了。」 「嘖!妳還知道我為妳作牛作馬已虛耗青春到二十八歲了呀?不過說起來妳也該慚愧,二十四歲的皮膚比我更蒼老。」 方箏撐著下巴,怎麼看這個美人兒都沒有滯銷的理由,而且她這個上司一向開明又善良;又因她是女性,所以攸關上司與女祕書搞七捻三的傳聞也沒機會滋生流言。 「我先說好,我可沒有打算幫妳養老。有好戶頭就趕快嫁!」她不正經地伸手輕捏了下她吹彈可破的肌膚。 「又調戲我。」李乃君無可奈何地把盤中的雞塊叉起餵她,並拿出雪白絲巾為方箏拭去唇色的汁液。全天下再也找不到比她更萬能的祕書了。 「如果我是男人,一定娶妳回家,穩賺不賠。」 「因為妳不是,所以離他遠一點。」冷得令人透心寒的咬牙聲在她們的前方響起。 方箏與李乃君都錯愕地抬頭來看人,而且還是兩個。 咦,是「東昇公司」年輕有為的兩位負責人嘛!陳頤九以及陳志斐堂兄弟,是青年企業家中近幾年來不可忽視的人物,雖然目前擠不上大規模,但人人都看好他們的遠景。怎麼會用燒死人的眼光瞪她咧? 「你們過來做什麼,不要打擾我們!」李乃君冷若冰霜地說著,完全不見剛才的溫柔保母樣。 哦——有問題。她這位八面玲瓏的美祕書幾時學會端起冰冷架子去給男人釘子碰呢?就不知道這陳氏堂兄弟與她有什麼瓜葛。 「李小姐,上次是我不對——」比較溫文的陳志斐急切地說著。 「乃君,別使小性子!」那個陳頤允就比較強勢了,猿手一伸,將李乃君一把勾入懷中,強行押走:「而且,妳欠我一支舞。」 「方箏!」李乃君柳眉倒豎地瞪向見死不放的上司,傳達著只有她倆知道的訊息—— 妳是什麼上司?見死不救! 好好去玩,不必太早回來陪我。 方箏對她行了個童子軍禮,眨著眼,眉目傳情。 在李乃君被押入舞池中時,那個陳志斐也恰好隔絕住她的視線:「方箏,妳自愛一點,不要破壞李小姐的清譽。」 顯然這個男人不擅長使用威脅口吻,所以出口的話沒半點陰狠的氣勢。撂下了話,陳志斐也很快地走了,看來此君亦是李美人的裙下拜臣。 那麼他們堂兄弟之間的賬要怎麼算?先攘外,再鬩牆嗎?將餐盤擱在茶几上,她雙手枕在腦後,完全閒適的姿態。近些年來,關於她的流言總是有的,尤其她曾得罪過不少人。流言之中,當然不乏同性戀傳聞;自從李乃君待在她身邊工作之後,更有不少人指稱李乃君是她的禁巒。而那個瘋女人恐怕也是兇手之一。對於拒絕外來追求者最快的毒招當然是謊稱自己有同性戀傾向,再加上追不上她的男人之中,總也有幾個風度不好的人亂放話。 當然,對方箏而言這些都是小事,李美人想當老姑婆是她的自由,如果要她為了怕流言而硬去女性化,那還不如殺了她;而且她相信,乃君或她的真命天子絕不會輕信流言。是非不明到會胡亂相信他人耳語的男人當然是看都不必看,甩到大平洋去也不必可惜。 「嗨!一個人?」 方箏的安靜並沒有太久,低沉的男音介入她冥想的世界,她耳熟地抬頭看,笑了出來,也連忙起身。 「鍾適?你在台灣?」 「我來找鍾迅,會待上半個月。」遞來一杯雞尾酒。相貌俊雅出色是香港鍾家血統必有的條件,這個鍾適也不例外,即使他只是被鍾老爺子收養來的旁支系親屬遺孤。 「找到他了嗎?」方箏側著頭,似笑非笑地問。 鍾適雖然比鍾迅大上兩歲而已,但那般深沉莫測,恐怕是鍾迅一輩子也學不會的。 「找到了。」 「你專程由阿拉伯趕回來支援他的小劇場?」不掩嘲弄,直接陳述。 他眉毛微擰: 「他有才華。」 「有你這種大哥一定很好。」她搖頭:「鍾迅積了什麼德?讓妻子代他打理一切,讓兄長不惜一切資助他的夢想,而他自由創作之時又可以搞七捻三。」 「他沒有!」 她深沉一笑,專注地捕捉他冰山的一處角,不言不語,她就是要等他更失態。 鍾適沉聲低吼: 「他不敢對不起方笙!與許家小姐之間是清清白白的,我可以證明,鍾迅向來不對我撒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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