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席絹 > 歪點擒郎 | 上頁 下頁 |
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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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談談嗎?」她問。對他眼中的猶豫視而不見。 「對不起,我有件——」 她的話被鍾迅打斷。 「大哥,你可要幫幫方小姐,她在香港舉目無親,未來十天要與十三個大男人住在山上無人煙的別墅呢!太危險了。」 如果之前鍾適尚能理智的想起自己今晚肩負的任務,也會在鍾迅提供的消息中忘了個一乾二淨。 他低吼: 「十三個男人?荒山的別墅?」 她明眸水氣氤氳,微微咬著粉唇,漸漸低下螓首,不敢面對他——怕他看到自己在偷笑。 「我沒有地方可去。飯店早被人訂光了,臨時要訂也沒有房間可訂。我想——他們應該不會對我做什麼壞事,大家以後還要在台灣商場見面的。」她壓小聲量,聽來懦弱可憐又天真。 當然,也成功的惹毛了鍾適! 「妳腦袋幾時改裝草包了!不會有事!妳真的那麼認為嗎?」他手勁下得更重。 她痛得擰眉,趁機推開他。 「你好粗魯,我要回去了!很抱歉打擾了你。原來你並不樂見我,不好意思用你些許時間,再見!我回別墅了。」話尾未落,她人已往外跑去。 鍾適來不及抓住她,神情氣急敗壞!看了看遠處的金小姐,又更快速的看著跑向馬路邊的佳人,終於咬牙道:「阿迅,送金小姐回家!」 「知道了!」鍾迅在他背後愉悅的答應。可以想見,那方小姐對大哥而言是不同的。居然能讓大哥方寸盡失,有多少年沒看到過大哥「冷靜」以外的表情了呢? 不過,令他深思的是,那方小姐轉身跑開是因為傷心氣憤呢?還是因為要引開大哥? 為什麼他無法明確的區分?不過,無論如何,今夜不會有「公開求婚」的事件,他已大大滿意,不再求其他了。方小姐性情如何,是大哥的問題。不是嗎? §第四章 四年前的短暫一夜情之後,鍾適刻意的把有關於方笙的記憶封鎖在心的底端。不輕易回想,不讓那份美好延伸成更進一步的思念,進而氾濫成災。他要不起,也擁有不起,明知道有那麼多的無望,自是封鎖住所有,不讓自己屈服在渴求希冀中。 春夢,美夢,都只能放在心中低迥淺嚐。 可是他能抑制自己幾近完美的勒住自我脫韁的心,卻不能阻止他人來撩動。尤其是這個令他心動的女子。四年前不早已知道了嗎?她並不如外表所呈現的嬌弱被動且無助,當然更不是童話中坐等王子來追求的公主。 她是比任何人都獨立自主、深知自己要什麼的女性。 四年未見,不代表他當真能對她做到不聞不問的地步。商業性刊物的報導,由台灣商界傳來的小道消息,只要有關於她,他皆小心且慎重的收藏在心中,不斷的為她的功績喝采。 不需披戰袍與男人廝殺,不必以男性化的扮相讓人感到精悍,甚至不必刻意將口語訓練成簡潔有力。她似乎完全悖離了人們對「女強人」刻板的認定,自成一格的揚威商場,一再一再的使輕視她的商界老手大吃敗仗。 這樣的女子,一旦確定了她要的東西,他懷疑她會有要不到的。光是她美麗柔雅的外表便足以讓男人為她摘星撈月了。 如果她當真為他而來—— 悸動的心因這想法而難以平靜自持。 他們不會有結果的。尤其他想到了他必須與金小姐結婚,心頭益加沉重且陰冷。 甫帶她回他的公寓,她便進入浴間卸妝,堅持在最清爽的時候與他談話,也給了他思考的時間。 悶悶的對著窗口吐出煙霧。在乍見她的欣喜壓下之後,苦澀又不客氣的狂湧了上來。三十年來,能在他心中烙印的女子幾乎沒有,除了他那早亡的母親之外,就屬方笙最令他無法忘懷了。如果他夠自由,或有充裕的時間,那他們早在四年前就該有更進一步的交往。甚至可預期的,「愛情」這東西也會毫無疑問的到來。 但他們沒有時間,於是錯過了彼此。 不是沒有遺憾的,只是世間總是有太多無可奈何的事來挫折人心。何能獨厚於他而倖免? 身後傳來輕巧的腳步聲,他側過面孔,看著清新如朝露的她,正雅緻的泛出笑意,盈盈的看著他。 「借穿你的襯衫,不介意吧?」她指了指身上的白襯衫,下襬長及膝,像穿著大布袋,益加顯得她羸弱而纖小;一卸了妝,沒了那股世故氣息,她純真如天使。 幾乎要溺斃在她的溫柔眼波中,他猛地拉回理智,甩開頭,順手將菸捻熄,坐入沙發中。直到冷靜的因子回到體內,他才又看向她,眼神是難以解讀的莫測高深。 「這些年妳過得好嗎?」 她坐在他對面,笑得有絲淒涼。 「我們必須以客套話來當開場白嗎?也許對你而言,我只是眾多床伴之一,但我以為至少應該有些不同。看來我是猜錯了,我們仍算是陌生人。」 他輕嘆,過了許久才問道: 「妳想要什麼?方笙。」 「我要完成四年前未能完成的事。」 「我以為妳要的只是一夜情。」 她幽深的凝視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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