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席絹 > 使你為我迷醉 | 上頁 下頁
一〇


  「四年前吧!丁皓才出獄,沈拓宇那傢伙就相中他,要培養他當正義人士,後來沒達成而作罷。那時丁皓家中的組織初解散,可是卻有人利用丁家名聲進行一項跨國的毒品走私交易,阿皓為了家中的名聲自然義不容辭地加入那一件案中;正好沈拓宇由香港追查到台灣,而美國那邊的『死神』也偵察到台灣來,那一案銷毀了泰國的一處毒品供應站,並且抓了一大票各國毒梟坐牢。後來沈拓宇總是介紹甫出獄的人來丁皓這邊工作;有能力開店的幫助他開店,有心待在公司效力的也大大禮遇。」

  「死神?」又一個怪名字,這是何方神秘人物!

  「一個人,以後有機會見到再說。」

  「哦——丁皓是好人囉?」朱浣浣好奇地看丁皓。

  「這是侮辱。」他輕撫她一撮秀髮,淡淡地說著。

  朱浣浣突然覺得有些心跳加速,有些無措,不敢再問為什麼了,急急戰起來說道:「我去洗碗。」一溜煙衝入廚房。

  「這個女人不怕你,真的不怕你!」孟冠人有些不可思議。真是的,本來他還擔心丁皓會嚇得那女孩昏迷不醒——有前例可循。阿皓長相太酷、太懾了,女人與男人都會自然而然的怕他,不需要理由,也不必到丁皓發怒。這樣一個「威儀天生」的男人,除了教人害怕還能產生什麼別的?可是他剛才發現朱浣浣逃開是源於少女羞怯,不是恐懼,心中也有了個底:這回丁皓真的跑不掉了。

  「她太單純了,心思沒那麼多曲折。如果你看到前兩天她吆喝我提垃圾去追垃圾車那股勁兒,你就會知道受苦受難的人其實是我——凌月巷那群小鬼看到我追垃圾車時那個糗樣,眼睛睜得比銅鈴還大;一世英名全毀了。你要是看到她列出的規矩條款有法律全書那麼多,就會知道現在是誰在當家!」丁皓抱怨著,但沒發現自己口氣中含了一些寵溺。他知道朱浣浣不怕他,這令他心喜不已;他受夠了別人畏懼的表情,即使他心情很好,一出門看到別人戒備恐懼的表情,再好的心情也會一掃而空。

  「還挑!你這間千年頑垢橫陳的垃圾窩要整理乾淨有多費力你知不知道?你沒看到浣浣走路的模樣有多狼狽?她的雙肩甚至是垮的,我敢保證他一身細皮嫩肉必有多處淤青酸疼。別人拼了命打理你的狗窩,你不遵守她的規矩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你叫她什麼?你管她細皮嫩肉疼不疼!將齷齪的畫面給我從你腦中除掉!」丁皓突然感到生氣;浣浣?叫得好親熱,他都沒這麼叫過!

  「呦——現在叫朱小姐太生疏了。」孟冠人還故意扯開喉嚨叫道:「浣浣——小浣——浣兒——」

  朱浣浣從廚房門口探出頭,看著孟冠人說道:「沒有人這麼叫我。」

  「連名帶姓?你哥哥怎麼叫你?」

  「他叫我小妹。」她想了一下道:「我朋友都叫我朱朱。」旋即又縮回頭洗碗。

  「你可以回去了。」丁皓有生以來第一次發現他很討厭孟冠人的存在。

  「朱朱,我晚上可以過來吃飯嗎?」孟冠人大聲的叫著。

  「好吧!我多煮一些。」朱浣浣回應。

  丁皓提著孟冠人的衣領到門口、拉開門,咬著牙問:

  「你以為你在做什麼!」

  「事實上我還考慮要搬過來住。」孟冠人不怕危險地捋虎鬚。

  「少作夢!裡頭那個商品歸我保護;防得了王平志,我可防不了你。不許你動她腦筋!」

  「做個朋友嘛。」

  「想都別想!」丁皓將他丟出去,甩上門。沒來由的怒意使他大大煩燥了起來,直直走入房中將自己丟在大床上,腦中卻揮不去廚房那一個倩影。唉——他不能碰。

  §第三章

  上帝造人有時候是很惡作劇的。

  朱浣浣是一例。

  白水晶也是一例。

  這也足以說明她們為什麼會成為惺惺相惜的好朋友了。

  以現代國民生活水準之高、營養過剩的年代而言,身高不足一六O就略嫌營養不良了——這對一個一心想當女強人的女人而言更是很大的打擊。白水晶當了律師半年,工作一直很賣力、很辛苦。

  一五八的身高、小女孩那種停頓在「發育中」的身材,本已是她站在法庭滔滔雄辯的致命傷;有多次上法庭,還被擋在外面被當成偷媽媽衣服扮大人的高中小女生,更難堪的是還有人曾問她讀國中沒有?她真是不懂,她已經很努力地改裝自己,使自己看起來更成熟了,為什麼別人永遠不相信她已經二十四歲了?只有在替受害人贏得勝訴之後,心中才有一些安慰。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