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席絹 > 女作家的愛情冒險 | 上頁 下頁
三四


  「是啊!就像每位好讀者,天天跑書局,期待發現好作家又出書了!如獲至寶的買回去,邊走邊拆邊看邊笑,那種對書的狂熱,是身為讀者的幸福!」也是身為作家的驕傲!在生命的過程中,知道有人曾對自己這麼狂熱過也就夠了。該退開時,更要有歐陽修的精神——提拔出大文豪蘇東坡,而不擋其路。

  「當我們不再寫作時,結伴去養老如何?我買間屋子住你家隔壁!」蕭諾問「好呀!當我們走不動時,還可以差我的子子孫孫去替咱們買小說來看!」原穎人幾乎已能看到彼此白髮蒼蒼卻仍瀋迷小說的模樣。忍不住大笑出來!

  ***

  在二十八年的歲月中,羅京鴻從不相信幸運的自己也會有哀鳴不幸的一天!

  近一星期以來,他殷勤的跑兩位大作家的香閨,很體貼的、很認命的自動買來一些民生必需品,並且很不甘願的收下她們塞來的銀兩與小費,降格為送貨生!但那是不打緊的,至少還可以進屋去!倘若他事先沒打過電話,沒有經過她們同意而前來的話,存心給她們一個意外的驚喜,其下場是「意外的被轟出來」!即使買了再多好吃的東西也沒用!她們拒絕任何意外的訪客,如果他硬闖,必然會受到意外的傷害——雖不一定,但還是別冒險得好!免得意外的死於非命。他耶!大帥哥耶!

  可是,也許「有效期限」已經過了,大帥哥已不吃香了——羅京鴻開始悲慘的自憐!

  以前只應付一個原穎人絕對是綽綽有餘的,可是誰叫他多事的扯入一個蕭諾?!讓那怪女人也站在同一陣線的對付他,讓他挫折到幾乎對自我人格懷疑了起來!

  只有在公司女職員的愛慕眼光中,在酒會眾多秋波中才找回一點點自信!否則,他真的快在胸前掛一面鏡子,隨時看看自己是不是變成了豬八戒?否則那兩個平凡女子為何會視他如垃圾?他耶!有錢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會是一些大學教授的聚會,他會前來是因為主辦人是父親,而且他要當大妹的男伴。

  羅素是個大美人,完全承襲了其父的數理頭腦,居四兄妹中的翹楚,非常的實事求是。二十七歲了!研讀完碩士後打算到德國進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規劃完畢,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細算過。他不能說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會有某方面的嚴重缺乏。

  讀數理的人都偏重理智與實際,所以她沒有任何浪漫細胞,不過外表的美麗讓人看不出來她沒有任何女人味的?象。

  「你沒穿高跟鞋!」羅京鴻直直看向大妹禮服下的馬靴。不必說別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個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會讓我站得更穩,我會。」羅素奇怪的橫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統的?」

  「因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會掉鞋子。」

  瞧!多麼實際!若不是因為有很多佳麗正在偷偷對他傳送愛的電波,他真的會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與秦宴儒有約。」羅素突然這麼說。

  「然後呢?」羅京鴻不感興趣的問。

  「我要你帶原穎人來捉姦,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們誤會分手也好!」

  「人家是寫小說的,才不會那麼好騙!天才美人,你這個不看小說的人恐怕不知道,這招式是破壞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爛招,電影裡已演過一百遍,電視中演過一千遍,小說裡寫過一萬遍的超級爛招!沒有人會那麼好騙了。」他嘆了口氣,感情智障!不知這一招打那學來的。

  羅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種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會在有女友的情況下再與他人約會。明著說要討論內容,實則讓你拍下照片,這就是證物。只要他們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帶他去喝酒,然後讓他失身,到時不娶我都不行了,那個老實頭,不會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那一出肥皂劇呀!

  「也就是說,你要當小說中的壞女人就是了?」

  「演一齣戲,卻創造出台灣首位數理天才兒童,造福全人類,我的犧牲是值得的!」

  天才的反面是白癡,天才與白痴只有一線之隔!天才與白癡根本是同義名詞!

  羅京鴻覺得自己沒力了!好吧!好吧!他也來做一次壞人吧!也許到時有千分之一的機會可以得到美人投懷的好事!即使微乎其微!

  看了十來本小說之後,他才知道這招式有多爛!他覺得自己也快被白癡同化了!還是果真計窮了,什麼都好?

  其實他並沒有愛上原穎人,可就是不甘心放下。而且執著了數月之久,看到她愈來愈美,但那光影卻不是因為他,不禁備感不甘。不甘心她會看上平凡沒錢的秦宴儒,而不是他!

  也許——他當真有些喜歡她?不不!急急甩掉那想法,見到一個名媛向他走來,他連忙迎了上去,展現翩翩的風度;見到她的狂喜與羞卻,是他身為俊男一生的驕傲!他何必喜歡那個會踐踏他自尊的平凡女人——即使身材非常好。唉——看不到的骨頭總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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