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席絹 > 富家女 | 上頁 下頁 |
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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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的女人、強悍的女人、尖牙利嘴的女人,乃至於主動向男人搭訕的女人,都是他敬謝不敏的。而這些,富蕷皆有紀錄。 會被女人吸引——甚至是富蕷這種女人,他曾懷疑自己是不是瘋了,但今日,他更加深切地明白她是世間獨一無二的,再也找不到比她特別的人了。 她或許嗜錢如命,但不會因他人看來髒污或在基層工作而以有色眼光待之。這種事在民主時代應是正常的舉動,但人類往往在心中自製了層級去區分別人的尊貴或低賤,不曾認為旦凡努力工作的人,皆是值得欽佩的,反而劃分了有無前途、黑手白領的高低層級,並且對待的方式也大有不同。 在男女之間的交往,也造就了一些永無終止的抱怨——男人永遠覺得別個女人比自己的女人美;而女人永遠覺得別個男人賺的錢比自己男人多。 愛情是值得憧憬的,他亦然。但有太多的附加的要求使愛情蒙塵,讓人往往在深交後,忘了最初的悸動感覺。 他不知道日後富蕷會不會一如尋常女子一般,對男方要求愈來愈多,但他至少可以肯定,在富蕷的「認真工作的男人最帥」的原則下,她並不在乎她的男人是醫生或是技工。 晚餐,他們坐在公園的路燈下吃著已冷的披薩。這次富蕷因為心情不好,所以「大手筆」地買來兩杯泡沫紅茶飲用而不感到心痛,這輩子第一次掏出寶貴的錢來講一個外人耶。 不過那也很正常,因為這個鈔票男常送她東西吃。實在太好了,教她不回饋會過意不去。 「富小姐,妳有男友嗎?」他小心地問著。 「沒有。」拜託,她哪來的美國時間去交? 心放了一半,他又問: 「那可不可以請問妳,當初為什麼會找我——講話?」 富蕷臉上有絲赧然: 「對不起,那一次一定嚇到你了。其實我也不曉得,只因為先看你吃了那麼多麵,後來心中一直覺得該認識你一下,所以就拉住你不放。我這輩子只做這麼一件不經大腦的事,真的!」再三保證後,她聯想起那麵店老闆說過的話,問道:「是不是——常有我這種無聊女子打擾你?」為什麼她嘴巴中逸著某種酸味? 康恕餘低下頭笑了下。 「是有一些麻煩。」 大概也為數不少吧?為了收拾好氾濫的酸味,她決定不問下去。改話題道: 「我看你也不是會花錢的人,似乎也過得很拮据——」 「比你好一點。」他聲明。至少他一星期會去吃一次歐式自助餐,那種五百元吃到死——哦,不,是吃到「飽」的那一種,來犒賞自己的胃。 「對啦。」她承認。「還有,如果不方便,你可以不必回答。」 「因為我也很好奇妳節儉的原因,不如我們各自來做一個交換吧!我一個月大約可以賺到七萬,身上留下兩萬元後,其餘全匯到我母親的戶頭中。兩萬元過一個月當然很夠,但因為我喜歡爬山,每個月在工作二十七天之後,集中四天假期去山上住兩三天,必須花不少錢。也因為時間必須自由運用,所以我可以說沒什麼正職,有時候甚至一個月才賺兩萬元,到時只好縮衣節食,並且盡量在食堂打工。」富蕷這才發現他肌肉相當結實,原來不只是工作中練出來的,這人熱愛戶外運動哩! 「換妳了。」他催促。 「我——只是想要很多錢而已。我父親尚在工作,不須要我們子女養。每次看到存摺中又多了一筆錢,那快樂真是筆墨無法形容的,只能說,有人嗜好收集畫、古董、寶物,而我偏好收集——錢。而且我也不大虧待自己,只是用最少的金錢去填飽自己的肚子,因為一千元也是吃三餐,一百元也可以吃三頓,何必浪費?」她一向都只有很單純的想法。死愛錢也不過是嗜好而已,沒有人家那種一人養十人的悽慘理由。 「聽過『守財奴』的故事嗎?」他好笑地問。 「我只聽過『立志要趁早』。因為我從不認為有十元就該花十元,更不認為必須留太多錢去養敗家子孫,終究到最後,我存的錢會有妥善的安排。」她動手收拾草地上的食物盒,往一邊的垃圾筒塞去。沒有講更多見解。 康恕餘跟在她身後: 「一般女人並不喜歡把賺錢當畢生目標,因為她們更期待男人來養。」 她揚眉: 「如果這是你切身體驗,那我原諒你的以偏概全。當然我不否認是有許多女人這麼想,但我不是。去信一個男人,我還不如信自己,而且在我可以把自己打理好的情況下,我便不期待跑來一匹白馬拯救我了。」嘖,女人都被童話教壞了。 她率先往公園的大門走去,反而康恕餘頓在她身後十來尺沒有動。 「富蕷!」他突然叫了聲。 「呃?」她轉頭,才發現他沒有跟上來。 「我追求妳好不好?」 碰! 腳下一滑,她滾下了三個階梯,也不曉得喊痛。 他——他在說什麼呀? 追求她!?老天爺啊! *** 真的嚇到她了,不是嗎? 康恕餘送富蕷回家之後,一路便不知該笑該難過地騎回自己租屋的地方。 這輩子他未曾追求過女孩子,所以不太曉得正常且不會嚇到人的追求步驟是什麼。他只有被「糾纏」的紀錄。他靠在門板上,微微歎了一聲。 「康大哥!」房東的女兒由對門跑了出來,手上還捧著一袋食物。 「林小姐,還沒休息?」 「才不咧,你沒有回家,我會給他擔心啦。來來,今天我下班的時候,買了兩顆肉粽啦,我們一起來吃。」台灣親切的國語才講完,人已不由分說率先走入他的房,像個女主人似的。 「林小姐,我想妳上班一天也累了,不如各自休息——」他的話很快遭打斷。 「我不累啦。哎啊,今天檳榔都賣沒有幾顆,害我無聊得快到偷跑。那個阿七仔最討厭了啦,老是要我當他女朋友,我就說我有男朋友了呀,而且還是個工程師咧,我才不會看上他們那些工人。」 十七、八歲的小丫頭,只怕被小說教壞了,加上虛榮心的作用,便死抓著長相尚可、學歷頗高的男人當偶像。 她是個小孩子,但已大到不必姑息。康恕餘仍停在門邊:「林小姐,我不是妳的男朋友,而我更不是什麼工程師,只是一個工人。最重要的,夜深了,孤男寡女也不宜共處,會惹人非議。」 林小姐的臉當下拉長了起來: 「比起那兩個騷貨,我好太多了,只有我才有資格當你的女朋友啦。你也不要騙我,我有偷看到你的畢業證書,你是讀什麼環什麼工程的嘛,當然是工程師。我阿母也知道,說你可以娶我啦。」 「妳不出來?」他捺著性子再問了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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