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謝上薰 > 尋妻啟事 | 上頁 下頁


  第一章

  朱麗兒很滿意她目前的生活,因為她可以把時間花在自己最喜歡的事情——寫作上。

  她是個小說家,而且是唯美派的。雖然她天馬行空的幻想力遠遠超出她寫作的速度,但勉強還算是擁有一樣糊口的本事——強調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好保住她身為母親的一點點尊嚴。她時常面對著一大片落地玻璃窗,面對著稿紙胡思亂想了一下午,卻仍然寫不出一行字。

  在其他同行老早改用電腦寫作時,她這個“仿古”的小女人,只有在他人的取笑聲中,努力地發出小小聲的抗議:“以我寫作的速度,使用電腦無疑是浪費電力。”

  “老媽,你最大的優點,就是很有自知之明。”最常取笑她的人,首推她的女兒朱千喜,一點兒都不懂得“敝帚自珍”的道理。

  “千喜,你太護短了,你媽是不長進!”毒舌派第二號是同行秋必娜。相對于朱麗兒以“拖稿女王”聞名于千象出版社,秋必娜則被尊為“快手”,平均兩個月獻出一本書,又很懂得捕捉善變讀者的口味,口袋自然麥克麥克。

  “要是每個寫小說的人都像你『朱九華』,我們這些畫封面的畫家上哪兒混口安穩飯吃?”說話慢條斯理的毒舌派第三號叫徐巧盈,人長得宛如她畫的封面美女那麼唯美浪漫,連罵人也同樣有氣質的不帶髒字。

  根據少數幾位好友(損友)的統計,朱麗兒的所作所為,到目前為止,唯一可以算是跟得上流行的,就是替自己取了一個筆名:朱九華。

  朱千喜一向勇於發表意見:“朱九華這名字太老氣橫秋了,跟你寫的書不搭嘛!說不定,當初你若拿我的名字『朱千喜』去當筆名,銷售量會突飛猛進。”

  “千喜說得好!”秋必娜自信她人如其名,夠亮眼出色,所以不屑取筆名,結果她的成果也一如她所希望的那樣。“朱麗兒,朱麗兒,這名字跟你的風格比較貼切啊,你根本不需要取筆名!何必多此一舉呢?”

  “朱麗兒這名字,聽起來太孩子氣,我喜歡人家覺得我成熟穩重,如山嶽九華一樣,可以依靠……”朱麗兒小聲的解釋著。

  噗哧!千喜很不給面子的大笑出聲:“拜託你,老媽,要說笑話娛樂大家也撿點別的,請你不要殘害民族幼苗。”

  徐巧盈含笑附和:“就是說嘛!不小心把千喜給『笑死了』,你上哪兒再找一個男人生出這樣美麗出眾的女兒?”

  這是大夥兒心中共同的疑惑,她們不止一次的或明示或暗探的想套出“那個男人”究竟是誰,但始終沒有人成功。

  朱麗兒十七歲給人弄大了肚子,十八歲生下小千喜,十九歲再度複學念五專,同一年開始提筆寫作。同樣十九歲,她少了可以理直氣壯花父母錢的勇氣,有千喜綁著又無法外出打工.只有選擇投入自己最熟悉的小說世界。她希望人世間的愛情都圓滿如意、了無缺憾,千萬別跟她一樣啊!

  端看朱麗兒的外型。教人打破頭也無法相信,她竟有勇氣搞“未成年懷孕”的那一套把戲。不像嘛,要形容朱麗兒的長相,只需一句話:一尊放大的古典洋娃娃。時髦流行的套裝穿在她身上,只讓人覺得不倫不類。

  她永遠記得,當年的“他”總是以溫柔的聲音低喃喚她“白瓷娃娃”。他喜歡牽著她的小手逛街,為她挑選著符合她清靈氣質的飄逸洋裝,以及典雅的發飾、墜鏈。她總是乖順的任由他裝扮,一顆心沉浸在蜜海中;直到父母下班回家前,才脫下那一身貴氣的服飾,換回契合公務員家庭氣息的棉布洋裝。

  她的父母都是明星國中的老師,父親已升為教務主任,兩人夫唱婦隨,日子美滿,唯一的遺憾就是沒有孩子,在婚後第五年,夫妻倆領養了一名女娃,因為他們說這樣便很快能帶來子嗣。但這一等便是十多年,直到朱秀曼報考高中的那年春天,麗兒才姍姍來遲的降生朱家,剛好趕上父親做四十五歲生日。

  老來得女,疼惜自不在話下,但麗兒的童年依然是孤獨的。她念小學時,大姊便已嫁人生子去了;等她到了青春期,老邁的父母又怎能瞭解她的少女心事呢?在這種情形下,她偷偷的談起戀愛來了。

  一直到現在麗兒也只記得他的好,忘了他的惡意失蹤。

  即便東窗事發,再也掩飾不住她凸起的肚腹當時,她也是咬緊牙關,不管老父如何咆哮,抽下腰間的皮帶威脅著要“打”出實情,也不理會自發老母抱著她哭泣哀求,她怎麼樣也不肯透露出“他”的名和姓,她僵直著身子,跪坐在父母面前,沒有絲毫表情,也沒有任何反應。

  教她該說什麼呢?他早走了,且走得好遠好遠,存心讓她追不上的。這教他如何負責呢?如果他肯負責,他也不會如同泡沫一般突然失蹤,任她流幹了淚也找不回他。

  別問她為什麼這麼傻?你們都沒瞧見他那一雙盈滿愛意的眼眸有多動人:你們自然也感受不到他對她百般的呵護有多醉人!雖然他有點“貴公子”的傲性,在她面前收斂得不著痕跡。他是真心愛戀她的,她深信。雖然最後,他選擇背叛了她。

  終於,她的沉默引來老父更大的怒火。“把孩子拿掉:立刻拿掉!”

  她的心震了一下,不假思索的說:“我會去死。”

  父親崩潰的掩面哭嚎,他抱住她哭了起來。“為什麼不聽話?孩子生下來,你這一生怎麼辦?”

  她無言以對,她不知道該怎麼說清楚她內心的感受。如果,把孩子拿悼是對的,那不就等於證明她的愛情是錯誤的?她純潔無私的奉獻也是可恥的?不,不,不要!她不願親手抹煞她的受,她的奉獻。

  最後,父母讓步了,帶著大腹便便的她,離開熟悉的生活圈,搬到郊區小鎮.買下一幢近街的四層樓房。房子很寬敞,一家人住在頂樓,餘下三層樓則分別出租,以收租金渡日。

  在千喜上小學的前一年,父母雙雙棄世,這時她才知曉,房子是以她的名義買下的,是為了保障他們這個單純又沒能力的笨女兒,下半輩子不至於餓死。她一直是個沒用的人。朱麗兒始終確信這一點。

  千喜對阿公阿媽沒什麼印象,她唯一記得的是,阿公臨終前曾緊緊拉住她的手,叮囑說:“好好照顧你媽媽,答應我。”

  千喜本能的點頭答應,但小小年紀的她無法理解阿公的意思,不是應該媽媽照顧她才對嗎?

  事後證明,她的媽媽不僅是個教人頭疼的女兒,更是一個不可靠的媽媽。

  像今天,千喜氣衝衝的拿著郵局簿子沖進和室——同時也是麗兒的書房,大聲質問:“媽,家裡只剩下一萬元家用,你知不知道?”

  朱麗兒收回雲遊窗外的目光,困惑地朝女兒看了一眼,然後粲然一笑:“你放學啦!千喜,我都不知道這麼晚了,夏日的陽光總是駐足不去……”

  “老媽!”千喜真想搖醒她的責任感。“今天星期六,我讀半天,放學後到同學家比賽玩電腦遊戲,我贏了五百元,我早上出門前有跟你說一聲。你呢!你中午有沒有記得吃飯?一整天又寫了幾個字?”她劈哩啪啦一口氣說完。

  “千喜,你是怎麼搞的?十五歲的孩子像個管家婆似的。”麗兒笑道,鎮靜自若得像個沒事人。“我忘了今天是星期六了,當然,我中午有吃,我泡了一壺花茶,配上你大姨拿來的餅乾,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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