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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與會的媒體記者多半預期她會語帶委屈的開口道歉,事實上經紀公司也是這麼希望,藉以博取多數人對她的同情。

  只不過別人所想的並不代表裴樂晶就會這麼做,相反的,從她坐下來開始,別說是委屈,她臉上根本沒有太多的表情。

  之所以這樣的表現,是因為她心裡仍然感到不平、不甘心,所以更不希望被別人同情,才讓自己儘量不帶表情。

  終於,她開口說道:“我知道大家都以為我會委屈的道歉,藉此來賺取大家的同情。”

  不單是在場的媒體記者,一旁的經紀人蔡佳芝也意外她居然一開口就把公司的想法給說出來,只是礙于記者會已經開始又不能阻止,只能在心裡期望她別又惹出更難收拾的事情來。

  沒理會眾人的反應,裴樂晶逕自說道:“不過我沒有辦法這麼做,就像你們知道的,我的演技還不到那裡。”

  一句話換來了在場媒體記者的笑聲,蔡佳芝雖然詫異她這麼說,不過見現場媒體的反應不差,她才松了一口氣。

  “關於在拍戲現場不小心甩到人的部分,我很抱歉。”

  儘管裴樂晶臉上並沒有太多表情,她的道歉還是再次換來了笑聲,大家都聽得出來她所謂的不小心甩到人是怎麼回事。

  “針對這部分,我再次的表達歉意。”聽似鄭重,其實是出於她的刻意強調。

  跟著,裴樂晶結束了記者會,不管現場記者再怎麼拼命追問,她都不再回答。

  不過在場顯然沒有人聽不明白她方才那席話,她的言下之意是,除了不小心甩到人這部分外,並不認為有道歉的必要。

  雖然她確實依照要求公開道歉,但是這場記者會在某種形式上等於是再一次羞辱了汪星河。

  既然她確實已經回應了道歉的要求,站在經紀公司的立場,當然不希望跟製作公司杠上,加上汪星河本身又簽有合約,最後就算他再怎麼面上無光,也只能順著臺階領受道歉。

  一場掌摑風波到此終於平息,至於哪一方才是真正的贏家,是否道歉的人就比較吃虧,相信眾人心中自有公斷。

  雖然風波終於落幕,但是已經種下心結的男女主角要再合作拍戲,這樣的場景媒體自然不會錯過。

  因為大家都在猜也許會再有事情發生,所以拍戲現場來了比平常還多的媒體,為的是希望再發生事情時能搶先做第一手報導。

  因為預期到會有這樣的盛況,雙方的經紀公司都事先再三叮嚀,不希望旗下藝人再惹出事端。

  裴樂晶不想再被媒體包圍而努力克制著,但是心裡已有嫌隙,彼此看對方不順眼,拍起戲來自己也順利不到哪裡去。

  好不容易熬到收工,裴樂晶心中早已是好幾把火在燒,因此這會才會帶著助理到常來的服裝店血拼洩憤。

  “那該死的豬頭,我肯定是瘋了才會再跟那頭豬拍戲!”

  都是施維懷那傢伙害的,要不是因為他,她也不會開口道歉,現在也就不用再忍受跟那頭豬拍戲了。

  視線不經意觸及架上的一條領帶,勾起裴樂晶對剛才拍戲的記憶,“系那什麼見鬼的領帶,乾脆用領帶把那頭豬勒死算了。”

  助理在一旁暗自側目。

  下次,下次他再約吃飯她死也不去了——嗯,至少短期內不會再去了,裴樂晶在心裡改口。

  像是要轉移她的情緒,助理刻意拿出行事曆查閱後提醒她,“要順便買兩套搭戲的衣服嗎?河邊的那場戲。”

  “什麼河邊?”裴樂晶氣得一時想不起來。

  “後天早上在河堤邊的戲。”

  “後天?”裴樂晶真的不記得了,“我看。”她從助理手上接過行事曆。

  看了行程之後,她才打算要將行事曆還給助理時,視線不經意觸及底下的一格日期,突然記起那天是施維懷的生日。

  雖然說行事曆上並沒有注記,可裴樂晶就是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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