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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序:人情味

  臺北人有人情味,提起這點很多人都不相信,覺得那是天方夜譚,我卻先後兩次體認。

  有趣的是,兩次的經驗都頗為雷同。

  出門吃晚餐,飯菜點了也吃了,到了付賬的時候……

  尷尬了!口袋空空沒帶錢。

  原本以為這樣已經夠糗了,後來我才發現,最糗的不是沒帶錢,而是該怎麼告訴老闆自己身無分文。

  雖說連續劇是有演過,留下來洗碗盤折抵飯錢的戲碼,但連續劇畢竟只是連續劇,怎能與現實生活相提並論?

  所幸兩家店的老闆都頗為爽快,不跟我計較。

  事後據我朋友的說法,應該是我吃的不多,否則就另當別論了。

  或許是吧,但不管如何,至少老闆沒像電視演的那樣拔尖嗓門,“什麼?!沒帶錢……”鬧得我顏面盡失,這就已經夠叫我感激了。

  離去前,原本想將私人物品抵押在老闆那兒,但兩家店的老闆都沒收。儘管如此,取得錢包後,我還是回頭去把帳給清了。

  從那之後,每回經過這兩家店,我總會不由自主的憶起當時的窘況,跟著不自覺的將視線避開。

  §楔子

  人行道上,剛升上國小一年級的小宜安,正試圖向母親要求抱抱的權利。

  對於這個年紀最小的女兒,余綺月很是憂心,因為她發現小女兒似乎懶惰得可以,甚至還很邋遢。

  她長久以來的觀察發現,只要能坐的場合,絕對見不到小女兒站著。

  更別提生活起居了,如果不是有她跟在一旁打理,說小宜安住在垃圾堆裡,也絕對不會有人反對。

  為此,她斷然拒絕了小宜安的要求。

  基於對女兒的憂心,餘綺月決定儘早改正女兒這些要不得的毛病,這是她目前唯一能為女兒做的。

  至於相貌上的平庸,也許等小宜安長大後,就會從醜小鴨蛻變成天鵝,畢竟女大十八變誰也說不準,餘綺月在心裡如此自我安慰。

  遭母親拒絕的小宜安只能嘟著嘴,不情願的牽著母親的手,一步一步用小短腿艱辛的走著。

  這時,小宜安無意間發現前頭有個衣衫襤褸的中年男子,渾身看起來髒兮兮,手裡拿著只筆在紙上畫呀畫的,前頭則坐著一個動也不動的女人。

  她指著那名身上沾了各種染料的中年畫家,“媽媽,有乞丐。”

  女兒的童言童語當下讓餘綺月一陣尷尬,連忙拉下她的手指並且準備帶開,“那不是乞丐。”

  小宜安顯然無法接受母親的說詞,“可是他身上髒兮兮的啊!”

  “那是顏料。”趕在女兒開口以前,餘綺月搶先道:“叔叔是藝術家。”

  趁著女兒腦筋還轉不過來之際,她趕忙將女兒從該名畫家身旁帶開。

  但她哪裡知道,該名畫家邋遢不修邊幅的頹廢樣,此刻早已清晰的烙印進女兒的腦海裡。

  被母親拉著往前走的小宜安,又回頭看了該名畫家一眼,眼神像是要再一次做確認。

  母女倆走了一小段路,就在餘綺月早已將稍早的插曲拋諸腦後之際,小宜安突然無預警的冒出一句,“那我長大以後也要當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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