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香水 > 危險的約會 | 上頁 下頁 |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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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記得了。」隨便的應了句。「怎麼,他沒有被收養啊?」個性那麼差勁,有點困難吧。 「呃……是的,目前沒有。」院長的口氣有些尷尬。 哈哈,她就說,這種脾性哪家人受得了呢?不像她這種比他更怪、更悍的人是制不住這小鬼的。 乾脆,她來收養他好了。 這個念頭才竄起,丁蔚容也隨著思緒混亂,反應停止。 她在想什麼?瘋了嗎?她被靜楓傳染了嗎?不會吧!那個小鬼,那個凶巴巴的小鬼,她幹嘛想要收養他啊?擺著當嗑牙磨齒的用具嗎?又不是吃飽閑閑沒事幹!可是說老實話,這傢伙那種傲然無畏的模樣還頗合她的脾性,而且也算得上是舊識,孫婆婆應該會很高興、很感激她吧?雖然她是不太需要死人的尊敬和感謝,但是那種感覺也沒什麼不好…… 混亂的腦袋中,浮出了一個極度衝動、極度不可理解、卻也極度清醒的決定—— 「那,我可以收養他嗎?」 話說出口,雖然丁蔚容有些不敢相信,卻完全的明白自己說了什麼。 而且,並沒有後悔的感覺。 院長掩著嘴,很有氣質的笑了。「丁小姐的善心善意,本院當然很歡迎,只是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什麼?」 「你結婚了嗎?」 丁蔚容愣了愣,既然知道她是丁蔚容,怎麼還會問這種奇怪的問題? 「並沒有。」從識她的人,至少百分之九十八知道她是拒絕婚姻的。 「那就很可惜了。根據規定,夫妻才能夠收養小孩。」院長給她惋惜的一眼,望著丁蔚容呆滯的神情,那張帶著絲微皺紋的臉龐似乎有些不可解的意味。 而丁蔚容,依然呆立在原地。 第二章 夫妻?夫妻?!夫妻! 這算什麼合理的規定?為什麼一定要夫妻才能收養小孩呢? 「如果沒結婚就不行嗎?」 「這是法律所規定的,而且我們希望被收養的孩子能享受到溫暖的父母之愛,所以單身者或離婚的男女並不列入考慮。」院長說得很委婉,卻也很堅決。 什麼父母之愛?真好笑。她沒聽過家庭暴力嗎?被一個人揍總比兩個人虐待好得多吧!丁蔚容不滿的想著,但同時也承認這個理由簿弱得連她都無法接受。 好吧,現在怎麼辦?算了嗎? 「其實維行他一直都很希望有個家,但是以往收養他的家庭都不願意連芷馨一起接過去,所以維行也不肯走。如果不是因為這樣,他早就被收養了。」似乎看出了丁蔚容的猶豫,院長哀怨的訴說著康維行悲涼的身世。 是啊,好可憐的孩子,從小就是因為父母離異又不願帶孩子,才被送到外婆家寄養的啊! 丁蔚容搔搔頭,真是困擾。「他妹妹?」還有妹啊…… 「是的,維行姓康,他的妹妹叫康芷馨。」 「她也跟康維行一樣,伶牙俐齒得讓人難以招架嗎?」那她可要打退堂鼓了,要她一次應付兩個,不累死才怪。 「芷馨?不,不會,她很乖,只是她很粘維行,身體又不太好。」院長搖搖頭說道。「丁小姐,維行也是個好孩子啊!也很聽話的……」 這麼說,他的兇悍只針對她?哼,這個孩子,搞不好真是上天派來跟她鬥嘴的。 不過聽到他妹妹是個乖巧的小女孩,她倒是松了口氣。她還以為他妹妹是個混世小魔女,讓人堅決不肯連她一塊兒收留。原來只是不想要一個體弱多病的小女孩罷了。 雖說如此,但是講良心話,照顧一個藥罐子實在也是辛苦。 掙扎了好久,丁蔚容還是下不了決定。 「我可以去看看芷馨嗎?」她要好好的考慮,畢竟她從沒養過孩子,理智告訴她不能貿然行事,得分清楚這到底是一時興起,還是真心真意。 「當然。」院長領著丁蔚容走進屋裡,招來了一個瘦弱的小女孩。「她就是芷馨,你們聊聊吧!我還有事要處理,失陪了。」 丁蔚容盯著眼前瘦巴巴的小女孩,不知該說些什麼才好。「呃……你叫康芷馨?」廢言。 小女孩一派天真的點了點頭。「對啊!我是康芷馨。」 「我叫丁蔚容,這樣寫。」她順手抓過一旁的紙筆,慢慢的、工整的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她今天好像特別的仁慈和藹哩! 歪著頭看熟了她的名字,康芷馨抬起頭,朝她嫣然一笑。「蔚容阿姨,我們來玩好不好?」畢竟是小孩子,見到陌生人也想和她玩,一點戒心也沒有。 玩?玩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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