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夏琦拉 > 巨賈 | 上頁 下頁


  「喂,叫你停下來,你是聾了嗎?」

  咦?這聲音,怎麼聽都不像大師父的聲音,倒有點像是姑娘家……

  「喂,你這傻大個,叫你停住,你還起勁地往前掃,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一雙小手突地抓住他的掃帚柄,害全佑福嚇了一跳,趕緊收回掃帚揮出去的力道,結果那過大的力氣讓掃帚狠狠的打在他身上。

  一旁的大和尚抱著禿腦袋,擠了下眼睛。痛啊,他都替這傻子痛啊。

  不過全佑福天生神力,一身厚皮也不遑多讓,雖然結實粗壯的手臂已被掃帚抽出一條紅痕,他還是沒事人似的,連看都不看一眼。

  疑惑地抬頭瞪著眼前的清秀小丫頭,「姑娘,你是在叫我嗎?」

  剛才那一幕,閱琴還驚魂未定。那掃帚堪堪就要掃到她身上來,她曉得這粗莽漢子的力氣,不由得又在心中怨恨小姐,幹嘛要對這粗人那麼好?!

  因篤嫌怨,她口氣態度自然很差。她沒頭沒腦地把一樣東西甩到全佑福眼前,也幸虧他手快,就在東西要掉地的時候接了起來,可惜只接住一條白絹帕子,帕子裡包著的一隻鳳凰金簪就這麼滾到泥地裡髒了。

  閱琴眉頭一皺,「笨蛋,連個東西都接不好。」

  牌子、金簪,稍征聰明點的人,都會先抓那枚金簪吧?!

  全佑福看著子簪子,一時摸不著頭緒。

  懶得和他多扯,閱琴疾速說道:「既然你身子好了,自然可以隨時離開這裡。這簪子是我家小姐可憐你的,她讓我轉告你,用這簪子換些錢,好好地經營個小生意,賺些錢,早早回家鄉去。」

  多好心的小姐啊!全佑福只覺得胸中翻攪圯陣陣複雜情愫,又酸又痛又感激。

  他小心翼翼撿起金簪,這金簪掐著琺瑯絲兒、綴著一圈小小的紅色寶石,似乎仍殘有半絲幽香。

  他粗糙的拇指摩挲著美麗的花紋,一句感謝的話都沒說。

  「我話已經帶到,怎麼做是你自己的事。還有,我們小姐救了你,你可別到外面亂說話,壞了我們小姐的名聲,我第一個不饒你。」

  閱琴凶巴巴的念完,氣呼呼的走了。

  只有全佑福仍抓著那只金簪發呆。

  大和尚看到全佑福失魂落魄的樣子,搖頭歎氣。唉,世間癡情小兒女啊,何苦偏要深陷情障呢?

  全佑福活到二十歲,識字不太多,從來不曉得什麼風花雪月、兒女情長,偏偏栽在一個貴族小姐手裡,那個他一輩子都不可能攀折到的富貴牡丹花兒,他甚至連遠遠看著她的資格都沒有。

  明知如此,他是把她放到了心裡。

  即使之後有一次,他在後院掃地時,她打他身前走過,望都沒望他一眼,他根本不敢走上前去,謝謝她的救命之恩,卻又忍不住偷偷跟著她,看見她與一個英俊的男人私會,心窩痛到快裂開,他都不願忘了她。

  不願忘了啊,即使今生沒福氣擁有,他也不願忘了她。

  三年後

  滾滾沙漠。

  午後的裂日,燒烤著腳下的沙粒。一眼望去,四周全是一片黃沙,綿延橫亙,像是沒有盡頭。

  強烈的光線炙著沙子,好像浮起一層蒸騰的熱氣,熱得人要昏死過去。

  一支長長的駝隊在沙丘間艱難行進,這樣的烈日,即使熱死人,還是要從頭包到尾的——除非想被曬成乾屍。

  突然,駝隊前頭起了一陣騷動。

  「前面有一片綠洲,大家趕快把水囊準備好,把貨先卸下來,今晚在這裡紮營。」

  領隊的漢子對後面的人揮揮粗壯的手臂,示意大家按順序來,別看這些駱駝平時產格溫順,一旦經過長途跋涉,見到新鮮的水源,也是會使脾氣,掙脫控制的去搶水喝。

  但這駝隊的人都受過訓練,各自抓牢駱駝韁繩,先拉著駱駝排隊喝水,再井然有序地紮營、卸貨、補充水源。

  「大牛,這還要幾日才到啊?」

  一個四十多歲的精壯漢子,趨近正蹲在水邊潑水洗臉的領隊,跟著卷起衣袖,撩水洗去的沙塵和汗水。

  被叫做「大牛」的領隊,甩了甩濕發,瞥了漢子一眼,笑道:「再十日就能到最後一個驛站,那裡離買賣城最多不過兩天路程,在買賣城停留一個月左右賣掉貨物,回程就快得多,等你回到張家口,一定趕得上嫂子生孩子。」

  漢子臉紅了紅,他一雙濕手拍拍領隊大牛又寬又厚的肩膀,「我說大牛兄弟,你年歲也不小了,也該娶個老婆給你暖暖被窩了,張家口愛你的大姑娘那麼多,怎忕見你動心?」

  這領隊就是全佑福,三年前他來到張家口後就留下來了。

  張家口,俗稱「東口」,是漢蒙交界的一個小關卡。一開始,漢人和蒙人只是因為生活需要,才彼此交換些生活用品,時日久了,就形成了固定的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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