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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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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答應的事,一定會做到。”林熙妥協,不再試圖解釋,“過幾天,等你身體再好一點,你想走,我會讓你走。先去客廳吧,這裡我收拾,等會兒我煮好晚餐再叫你。” “謝謝你。”丁玥抹了抹眼淚,坐在地上,微笑起來,笑容裡有抹哀傷。 “我希望你快樂。”林熙摸摸她的臉頰,回想她不在那三天,他的心有多空、多慌,可往後都要那樣了……“吃完晚餐我就回去,這幾天我不會再過來。你什麼時候想走就走,多住一陣子也沒關係,走之前把鑰匙交給憶涵。” 林熙迅速收拾了她的衣服,將床單換過,丁玥始終坐在原處,動也不動,直到林熙拿著東西往房間外走,她才沖過去,從背後緊緊抱住他,這個擁抱,是她沉默的告別。 林熙太懂她,由著她,在她鬆手那瞬,他背對她說:“晚餐我煮的都是你愛吃的,這是我最後能為你做的事。等會兒,我不說再見。現在先說,丁玥,再見,請保重自己。” “我會的,你也保重。” 第十二章林熙深夜十一點多回到家,一室黑暗寂寥。他打開客廳的燈,從冰箱拿瓶黑啤酒,喝了兩大口,靠在沙發上,仰頭看著天花板,放任思緒遊走…… 那年他十六歲,參加建北附中等五校辯論社聯合迎新,他到現在還清楚記得辯論題目是“兩性能否達到真正平權”,當時反方是建中,正方是北一女,丁玥是正方辯士與結辯。 辯論時,反方辯士提出一個有趣的論點,論證男女天生不平等,曾有一名為先生爭取監護權的律師,比喻女人生孩子好比販賣機,如果男人沒有拿十元硬幣投進販賣機,販賣機不會掉出飮料,法官同意律師的論點,將孩子監護權判給先生。可見男女天生無法平等,既然天生無法平等,就無法達到真正的平權……洋洋灑灑說足了三分鐘。 輪到丁玥質詢反方,她一雙大眼熠熠爍亮,笑意桀粲,慧黠靈巧地反問:“請問反方辯士,引用法院的判例,當時承審法官是男性嗎?” “是。”反方辯士答,“但法官的性別……” “謝謝反方辯士。”她強勢截斷反方進一步的論述。 正方結辯時,丁玥毫不留情攻擊反方論點的畫面,他至今印象深刻。 她臉上充滿自信的笑容、從容不迫的模樣,用清亮悅耳的聲音說:“……反方辯士所舉的例子非常有趣,確實,若是沒有男人拿出十元硬幣投進販賣機,販賣機不會掉出飲料,但法官難道想不到,萬一販賣機故障了呢?男人投進的十元,可能有去無回,不會有飮料掉出來。我們也可以進一步假設,如果販賣機只有樣品陳列,機器裡面根本沒有飲料呢?那麼男人投再多十元,也不會有飲料掉出來。經由剛才反方辯士提供的資訊,我們都知道當時承審法官是男性……” 當時台下評審觀眾莫不笑出聲音來,他的目光停在她身上,完全無法挪開,那個自信、耀眼、聰慧又從容的女孩,像個發光體緊緊抓住每個人的目光。 他記憶中的丁玥,是那副動人的模樣,當時的他彷佛能聽見自己心臟的跳動聲,激昂、失速…… 北一女贏了那場友誼辯論賽,她因精彩的表現被許多人包圍,他們笑著、交談著,他始終只能隔著人群遠遠地望她。 兩年過後,他們大學同系,丁玥曾散發的光芒像蒙上了一層灰,他沒來得及瞭解,哥哥意外過世,他決定將丁玥推出心門。 時間飛快,又幾年過去,丁玥出現在中實,她身上曾有的光芒幾乎隱沒,眼裡多出了憂傷,機緣巧合下,他聽到她的傷痛,他幾番掙扎,決定出手相幫,因為他想找回耀眼自信的丁玥,想再看見她笑意粲粲的模樣…… 聽到她在電話裡說她決定好好過生活,去掉手上的疤,那一刹那他是真的……欣喜若狂。 林熙重重吐了口氣,拿起黑啤酒,仰頭又喝一大口,大門傳來聲響,他放下啤酒瓶,看見蔣宇謙抱雷若宇進門,雷若宇在蔣宇謙懷裡睡得很甜,雷俐嵐隨後進來,看見客廳裡的林熙,驚訝地瞪大眼,然後微笑。 “你先抱若宇進去睡。”雷俐嵐對蔣宇謙說。 蔣宇謙淡掃林熙一眼,點頭當招呼,熟門熟路地抱雷若宇進房了。 雷俐嵐走到林熙旁邊坐下,看荼幾上的啤酒瓶裡還有一些酒,她拿起酒瓶一口喝光,興味盎然說:“你不喝啤酒的……” “蔣宇謙不喜歡我,是因為我喝了他的啤酒?”林熙靠在沙發上,依舊是原來的姿勢。 “你根本不在乎他喜不喜歡你。一個人在客廳做什麼?”雷俐嵐問。 “回憶、喝難喝的啤酒。”林熙神情平淡。 “你可以別喝。” “我剛找過,家裡沒有別的酒了。”林熙轉頭看她。 “蔣宇謙把烈酒都丟了,他不准我再喝烈酒。”雷俐嵐有些不好意思。 “你同意他干涉你的生活?”林熙眼裡有了笑意,無論如何,起碼俐嵐過得更好了,哪怕只有她得到幸福、過得幸福,也是件值得慶倖的事。 “呃……”雷俐嵐尷尬停頓,“反正喝酒不是好事,你以前常要我戒掉。” “我沒成功過。”林熙終於笑了,“恭喜你,你們準備結婚了?我猜他已經搬進來了,冰箱有一打黑啤酒,有你從來不碰的果醬、奶油。” “今天去他家談結婚的事,我媽也去了。”雷俐嵐往沙發背靠過去,頭歪向林熙的肩膀,“熙熙,婚宴明年三月中辦,明天我跟他會先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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