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夏晴風 > 喂愛宅女 | 上頁 下頁 |
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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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東被她逗笑,抱住她。他曉得周遭遠遠近近有幾百雙眼睛正盯著他們這出愛情戲看個過癮,但他不在乎。 “我保證關起門來,只有你能對我為非作歹。現在你快說,別想耍賴。” “好嘛、好嘛……”真難打發的人。“我不會下地獄吃苦。這樣可以了吧?” “你這傻瓜,要是你會下地獄,我敢說,這世上沒有幾個人能上天堂了。”安東抱緊她,心裡充滿憐惜與愛。 他無法形容愛,然而他很清楚愛和喜歡之間有條明顯的界線,儘管那界線看不見,但他知道跨越後的不同。 自己對安淇的感覺,跟他對其他人是完完全全的不同。他對安淇,是在愛這邊。 她光是一句“因為我死後要吃很多苦”,就將他整個心束緊了,他連想像她受苦都覺得難以承受。 方安淇無聲地歎息,將整張臉埋進他的胸膛,吸取他的味道,那味道能讓她安心,至少在這個時候,她覺得被他保護著。 其實真正傻的人是安東吧。她悲傷地想,如果說一句話就能不下地獄,大家不就可以放心的做盡壞事…… 這個初秋微涼的午後,他們在人群裡相互擁抱,各懷心事。 在愛裡,方安淇學習退讓,因為愛,她願意說謊。 她跟安東,是該走進更深的關係裡。方安淇想。 只是,她需要更多勇氣,也許愛能給她更多的力量。 *** 暮秋夜晚,溫度微微地寒涼,方安淇肩上披著喀什米爾羊毛薄披肩,是安東送的。上週末他們到百貨公司閒逛,安東一眼看到這條粉色披肩,當下買下送她當禮物。 一條薄薄的披肩要價近萬元,換做是她絕對買不下手,不過安東執意要買,她樂得被他當公主寵,反正能被他寵的時間不長了。 安東喜歡買名貴皮包、衣服、鞋子、珠寶送她,只要是他買回來的,她都二話不說開心收下,若是兩人到百貨公司閒逛,她多少會掙扎稍微拒絕。 其實很多東西以後她不會用到,因為她根本是個道地宅女,名牌用品對她來說,沒多少場合可用啊。 算算日子,她跟安東同床共枕也將近四個月,這四個月來,他們如同一般陷入熱戀的情侶,工作之外,就是膩在一起。 安東離開公司,若是不談生意、沒安排應酬,就會直奔她的小套房,跟她窩在一塊兒。 今晚安東約她到東區一家居酒屋用餐、喝酒,她穿了件連身裙,披著披肩,在人行道上等他,沒多久,她熟悉的車子停在面前。 安東在駕駛座上替她開了車門。 她上車,語氣興奮的說:“沒想到你動作這麼快,昨天才說,今天及就帶我去居酒屋啊。” 昨晚他們窩在床上看日劇,她說有機會的話,很想去居酒屋體驗一下那種氣氛。 “今天剛好沒事。”安東說,見她系妥安全帶,便將車駛上路。 方安淇最近迷上偶像劇,片頭片尾曲她都說好喜歡,他隔天便將專輯買回,車上放一片、她的家放一片。 只要是她開口說喜歡的,他會二話不說的買回來送給她。 有時他會想,如果哪天她想要夜裡的星星,他大概也會瘋狂到想辦法摘來給她。 其實他今晚有個應酬,但安淇昨晚說到想到居酒屋,他想起以前部落的兒時玩伴幾年前到臺北發展開了家居酒屋,他迫不及待想帶她去,他因而推掉應酬。 花了點時間在居酒屋不遠處停妥車,安東牽著方安淇的手走近店裡。 推開門,美空雲雀的歌聲、老闆與服務生日語招呼聲,同時迎面而來。 帥氣的年輕居酒屋老闆在吧台內櫃忙,抬頭看見來的是安東,驚喜地鑽出吧台,走過來。 “你這小子,我以為你把我忘記了勒。” “伊斯瑪哈善,這是方安淇,我女朋友。”安東笑著,向幾乎同他一般高的年輕男子介紹身邊的方安淇。 “安淇,這是伊斯瑪哈善,馬耀,這家居酒屋的老闆,以前在部落的時候,我們算是好朋友。”安東向方安淇介紹居酒屋老闆。 “小子!難道現在我們就不是好朋友了?”伊斯瑪哈善瞪他,轉向方安淇時卻立刻露出明亮爽朗的笑臉。“親愛的美女,你要不要考慮換男朋友?我比希藍帥多了。” “我現在很愛我男朋友,暫時不想換。”方安淇笑答,“不過我男朋友的名字是安東……”伊斯瑪哈善的五官確實比安東好看些,他的笑比七月豔陽還炙熱,方安淇注意到,居酒屋裡有七成是女性顧客呢! “我的原住民名字是希藍.尤命,伊斯瑪哈善習慣叫我原來的名字。”安東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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