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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就算有,我也不會用來浪費在你身上。”她毫不留情地吐他一句。

  “呃……好狠……”他受傷地叫著。“我覺得我應該趁還沒餓昏之前,試試其他女人是不是還有殘留的一點愛心,願意為我撫平被一名無情女子刺傷的傷口。”

  “請便,不送。”她假裝不在意,心裡卻漫起一種酸酸的物質,忿忿地將在腦海中的他的臉畫上黑眼圈、刀疤還有落腮胡。

  他停了一會兒,才又用無奈的語氣說:“可是我比較想跟你一起吃火鍋。”

  “老樣子,先去領號碼牌排隊吧!”

  他輕聲笑著。“遇到你算是我情史上最大的低潮期,我去工作了,用忙碌的工作來填補情場失意的空虛,唉……”

  她掛斷與沈博奕的通話,臉上的笑容緩緩轉成悵然。

  堅持得太久,久到她都快忘了如何放下身段,而他又不是個死纏爛打的人,關於這點,她該欣賞還是抱怨呢?也許,兩個人就這樣,維持比朋友親密點卻稱不上情人的關係吧!

  捧著空了的咖啡杯走出辦公室,下班時間已過,編輯同仁似乎還在討論什麼熱門話題——

  “不可能啦!我男朋友現在就像條豬,賴在家裡動也不動,別說是墾丁,就連陽明山他也不可能帶我去。”

  “我男朋友直接回我——『都幾歲了還搞這種年輕人的浪漫』,還叫我看電視轉播畫面就好,比現場看還清楚。”

  “啊——流星雨,男人愛不愛你,就看他願不願意為你幹這種瘋狂傻事。傳說中能令情侶感情瞬間加熱、起死回生、走進愛情墳墓的催情良藥,怎麼就沒人想乘機迷昏我呢?”

  “咦?流星雨?是今天嗎?”方韶茵記起最近炒得很熱的獅子座流星雨,最佳觀測時機好像是這幾天。

  “對、對。”幾人眼睛發亮。“總編,你那些狂熱的追求份子,有沒有約不到你,心灰意冷之際,覺得沒魚蝦也好的,我可以當替補人員。”

  “我也可以。”另一個也舉手。

  “呋!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比較喜歡看套在手指上的『流星』。”她早就識清這群認為麵包比愛情重要的女人。

  她們立刻提出抗辯。“天上的流星是愛情指數,手上的流星是麵包指數,兩者缺一不可。”

  方韶茵笑著倒杯咖啡,不跟她們起哄,走回辦公室後,又想起那個把愛情比喻為流星,喜愛“流星雨”的風流男子。

  一時玩心大起,傳了通簡訊給他——

  你最愛的流星,最近天上不少,地上更多,又到了左右為難的敏感時機了吧?嘿嘿。

  傳訊後她卻悶悶地想著,他會去嗎?跟誰去呢?

  沒多久,電話響起。

  “走吧!兩小時後到你家樓下等你,換輕便服裝,這次我不接受任何拒絕的理由。”沈博奕沒頭沒尾地冒出話來。

  “等等,去哪裡?”

  “看流星雨。”

  “神經!墾丁耶!”她大呼,心裡卻竄出一絲異樣的甜蜜。

  “待會兒見嘍!”

  “喂……喂、喂!”這麼又風又雨的,她對著話筒叨念著,這個男人該不是說真的吧?!

  她雖然懷疑,但仍然動手開始收拾桌面。

  離開時,同事問:“去哪裡?”

  她回說:“去看流星雨。”

  走到門口時,背後響起一片怨歎的聲音。

  她揚起唇角,竟俗氣地感到一絲驕傲又幸福的感覺。

  方韶茵站在住處大樓門前,緊張地看看自己的皮大衣、套頭線衫及牛仔褲,像個要出門遠足的國小學童,既興奮又有點不安。

  想表現得若無其事,卻掩蓋不住內心的期待——期待見到沈博奕。

  一通簡訊,他居然立刻拋下工作,帶她到開車至少需要五、六個小時的南臺灣……這能表示自己在他心中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嗎?

  她按下浮上心頭的躁動,告誡自己不要忘形,僅僅如此還不足以證明什麼,他自己都承認在台東大受歡迎,走到哪裡都下忘展現自己的男性魅力。

  方韶茵理智地築起防線,然後對自己做心理建設,以防自己繼續陷落,然後,才覺心安了些。

  一輛休旅車停在她面前,她心想,幸好不是那輛重型機車,不然,一路飆到墾了,他可以直接將她立在海邊,做為雕像。

  “美女無論怎麼裝扮,就是別有一番風味。”沈博奕接過她手上的運動提袋,放進後座,將她攬到車窗前,玻璃反映出兩人的身影。

  “你看,我們兩個穿得像不像是情侶裝?”她是皮短大衣,他是飛行皮夾克,裡面配的剛好都是藍色系的服裝。

  “那我上去換一套。”她立刻嫌惡地說。

  “喂!女人——”他一把將她撈回來。“跟我穿情侶裝有這麼痛苦嗎?”

  “怎麼會痛苦呢?”她臉上堆起笑容說反話,見他眉開眼笑後,立刻補上一句:“根本是有損本人對男人的監賞品味。”

  沈博奕仿佛遭到雷擊,一手捂著心臟,一手抵著車門,沒想到一向在情場所向披靡的他,竟然遭到女人如此低劣的評價。

  即使受傷如此嚴重,他還是扯開虛弱但足以激起全天下“雌性生物”母性的微笑。“我可以想像成你是愛在心裡口難開,所以故意口是心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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