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惜之 > 愛情,不要離別 >


  現在?她敢保證,朱洙尚未動作,將先被一群女粉絲K到暴斃。

  “當然不是現在,再等二十分鐘,屆時他會趕走女粉絲,等他把琴收入琴盒時,你再動手。”她老神在在。

  動手?說得好像搶劫似的,朱洙不解瞄她一眼,問:“可不可以明天?我沒心理準備。”

  “可以啊,後天、大後天,或者下個星期、下個月都行。只不過,昨天有個經紀人拿名片給他,邀他去當偶像明星,等他成名後,你想見他,大概排隊要排到下個世紀。”艾情涼涼誆她。

  “好吧,我先看黃曆。”

  朱洙從包包裡面找出小冊子,確定今天是適合婚嫁、動土開工的“萬事皆宜日”後,鄭重點頭。

  “等一下,你慢慢走近他,在他收拾琴盒時,迅速彎腰,把地上的紙盒搶走。”艾情詳述計畫。

  “紙盒?”朱洙不懂。

  “裡面是觀眾給的錢,你把錢拿走,他非得追著你跑不可。”

  “萬一他不追呢?”

  “那是他工作一整天的收入,你說他追不追?”

  昨晚艾情跟蹤他,發覺窮“音樂家”居然把賺到的錢拿去住旅館、吃排餐。很“了不起”的理財觀是不?若臺灣人花錢都像他這般不怕死,還怕臺灣的經濟不蓬勃起飛?

  “等他追上我,我要怎麼說?”

  說“要錢要人”跟“不要錢、不要人”當中選一個?!這種丟臉話,她怎講得出口?

  “你要很正經的說:『你想要拿回自己的錢,就必須跟我做朋友,否則……對不起,我和你一樣窮。』然後態度從容地,把所有錢倒進你的包包裡。”

  “這是威脅?”

  “這種說法不是太正確。”正確的說法是——搶劫。

  “我……會被帶進派出所,解釋何謂『一樣窮』。”

  事情擴大,他們鬧上電視,她將是史上第一個,因逼迫男性和自己交往而入獄的女生,而他,成為不用經紀人就紅透半邊天的偶像明星。

  “你想太多,誰會把漂亮女生送進派出所?”

  艾情拍拍朱洙的肩膀,用她的漂亮賭男人的色心。

  “你確定?”

  “如果你貌比東施,我自然不敢確定,但你的長相,讓我確定極了。”她用專家的專業語氣,說服朱洙。

  “好。”

  鄭重點頭,她把手放在胸前,捏捏胸前的護身符,朱洙默念三句“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有了神仙加持,她信心滿滿地看住前方男人。

  “有信心嗎?”艾情問。

  “沒有。”她搖頭,實話實說,不過,眼光充滿堅定。

  她要他!距離年底沒幾個月好混了,她不當人家的情婦,不做第三者,也不要家門前插上彩虹旗,表達自己有異性戀癖。她要找個正正當當的男人嫁出去,過平平凡凡、正正確確的人生。

  “如果失敗,一萬塊,我是不退還的,要不要努力隨便你。”她用威脅口吻,增加朱洙的警戒心。

  “我會努力。”再把男人盯仔細,她要記住他的形貌模樣。

  他的眉毛很濃,兩道粗粗的線條,從老遠處就看得清楚。他半眯眼睛,沒分神看臺下女性,他單為音樂專心。

  他的提琴拉得極好,每個音符、每個旋律、每個起音落音都勾動人心,不管今日他的音樂是否成名,朱洙都相信,他有才氣。

  “這才對,他是難得一見的美男子,相信我,追上他,你會得到莫大的成就感。雖然他窮了一點點。”

  “我不介意養他。”話沖出口,別說艾情,連朱洙自己都訝異。

  “你願意養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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