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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又是鼎鑫?那個鼎鑫到底有多偉大?連個小小的廣告明星也要裝神秘,難不成鼎鑫是個殺手團體?

  “他既無心當明星,我們幹嘛去採訪他?”對這種拿喬的明星,郁敏興趣缺缺。

  “問題是他紅啊!自從廣告推出後,他紅遍大街小巷,女人從六歲到六十歲都迷他,你說我們有什麼能力阻止?許多狗仔隊跟拍他,拍不到什麼東西,倒是發現一些很奇怪的地方。”

  那麼有女性魅力?

  曾經,她也認識過一個像史考特的男人,全校師生對他的狂愛,讓人無從理解,到最後她也順應時勢,對他瘋狂,哪裡曉得……

  為了明哲保身、為了減少傷心頻率,她再也不允許自己對男人瘋狂。

  “說說看,哪些地方奇怪?”

  “好比一年四季,他都穿著高領衫,不管天氣再熱都是。”小方舉例。

  “人家喜歡穿高領衫不行嗎?”

  “他的這個習慣引起了不少猜測,有人說他曾經遭到燒燙傷,全身都穿著緊身衣;有人說,他為愛紋身,情人離開後,他便守著愛的標記。”

  “想像力過度膨脹。”

  “我也這麼認為,不過觀眾的好奇心趨使媒體去解答,就我所知,許多媒體都已經開始準備行動了。”

  “我們也要嗎?”

  “對,之前田小姐查出他在臺灣的落腳處,地點在中部,我們應該找個時間去拜訪。”

  “拜訪?他恨死媒體,你認為他會準備下午茶等我們登門嗎?”鬱敏嗤地一聲。

  “不能明訪只好暗察,再不……當爬牆虎羅。”小方說。

  他把好不容易跟蹤得來的地址交給鬱敏。

  “我還裝針孔拍下他的裸照當證據咧!”

  “這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氣氛重新輕鬆,發火不超過三分鐘的段鬱敏,認認分分接手該做的工作。

  “去你的,你有沒有那支廣告的資料?”

  “我把它放在你的電腦裡面,打開就看得到了。”

  “謝啦!”

  鬱敏打開電腦,等待那位讓全世界女人瘋狂的史考特。

  影片打開沒多久,一個坐在山頂彈琴的男人吸引她的注意。

  天!要不是他的背太寬、要不是他的胸膛太廣闊、要不是他起碼大了“他”三號,她會以為他是記憶中那個瘦削斯文、有雙重性格的男人。

  鬱敏努力想看清他的正面,可是鏡頭拉得太遠。

  接下來,他置身在一家古董樂器行裡,古色古香的牆面上,掛了各式各樣的樂器,他一下子拿起提琴拉幾聲,一下子吹吹長笛,正猶豫不知道要買下哪一個時,信用卡出現,替他買下了古董樂器店。

  背景拉開,一個在音樂中起舞的男人吸引所有人注意。

  難怪史考待會紅,他比她記憶中的那個人帥上幾十倍,一個才氣洋溢、五官俊美的男人,誰會不受吸引?

  恍恍惚惚地……她的記憶回到那年夏天,回到他對她說再見的那個下午

  ***

  再回到高級住宅街,郁敏心情愉悅。

  當送報生的日子裡,這段路程總帶給她淡淡的幸福感,那是另一種生活層次,一種和她生活環境回異的生活方式。

  將車停在樹蔭下,她抱起簡單的資料夾,裡面全是關于史考特的報導,那是田宜芬留給她的,雖然她很討人厭,但不可否認,她的敬業程度不得不讓人豎起大拇指。

  這兩天她將史考特的所有報導讀過一次,就像小方說的,他很神秘,而且,的確時時刻刻都穿著高領衣。除此之外,有關他的生活,就像美國太空總署對於外星人的態度,連一分訊息都不肯外泄。

  午後,風從樹梢帶來陣陣沁涼,在這裡,連風也顯得高級。

  鬱敏還記得搬家前的那個下午,她特地從家裡踩著老爺單車,飄風戰警似的飆到這裡,指天指地發誓:“等我爸爸賺到很多錢,我會回來買下這裡。”

  當時她的父親和人合夥開立一間清潔公司,全家對未來充滿信心,於是舉家搬遷到臺北。整整兩年時間,鬱敏是公司的基本員工,一到下課或假日,袖子卷起來,她開始作著發財夢。

  幾年過去,她慢慢瞭解,爸的清潔公司只能帶來一家溫飽,她想買下高級社區,大概只能學學田宜芬,勤跑財經,誘惑豪門新貴。

  緩步向前行,她不曉得史考特為何選擇在這裡居住,大部分的知名藝人都會住在臺北,能住得起這裡,未必住不起陽明山的高級別墅區。

  算了,別花精神去研究史考特為什麼選擇這裡,有空的話,倒不如想想怎麼挖掘出他的秘密,比較有意義。

  不過,她肯定,處理完這條新聞,她要順便回母校,拜訪老罰她站的訓導主任和久違的司令台。

  一抬眼,鬱敏的視線接觸到一對穿著旗袍的老奶奶和老爺爺,在她前方十步處緩緩並肩前行,他們手牽著手,彼此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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