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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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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作劇的調皮神色掛在她眉梢,這們的她才是他記憶中的宋旭脈。 「喝喝看,要是藥熬得比上次還苦,我就讓公孫華也陪你喝一碗。」 他這是招誰惹誰?自從宋姑娘醒來,他的主子就換上一張臉、一副性格,怪的讓人無從評論。 菊花寨裡寵老婆最出名的,就數他公孫華了,但和主子一比,他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藥一落肚,鼎驥立刻送了塊藕粉桂花糖糕入她口中。 「很苦嗎?」他又問。 只見她點點頭,公孫華的臉立時浮上痛苦表情,幸而,她緊接著又搖頭,他這才大大松了口氣。 「你這樣欺負他,不怕明天他弄碗更可怕的式水給你喝。」 她搖頭。不怕!因為有恃無恐,有他撐著,她誰都不怕。 「主子,我下去了。」公孫華嚇得逃之夭夭。 旭脈笑得嬌憨,鼎驥望住她,在她臉上尋找小時候的印象。 但除了那雙幹 淨得太過的眼睛,他尋不到舊時痕跡。 他為什麼這樣看她,她伸出五指在他面關晃了晃。 「說!從實招來,這是什麼?」他從懷裡掏出自箱筐中搜出來的畫像,擺在她面前。 旭脈一看,瞬間紅遍雙頰,他怎這樣活生生把人家的心事給晾出來。 「你偷走我的心還不夠,居然連我的臉也要一關偷走,太可惡,也太貪心了。」他似笑非笑地睨著她。 吐吐舌頭,她不理他,逕自轉頭面向床鋪內側。 「又在腦子裡偷偷垂涎我的『美色』?唉,這種色女孩該怎麼治罪?」 他越說越過分,旭脈嘟起嘴,面有惱意。 騙人家沒見過美男子嗎?就她的印象,穆哥哥的帥氣一點都不輸他!況且,穆哥哥斯文有禮,事事都遷就她,哪像他又強勢又霸氣,簡直蠻橫到讓人牙癢。 「我的小旭兒,告訴我,喜歡我很吃虧嗎?不然怎老擺張醜臉,她像倒黴到底似的。」 本來就是倒黴嘛!人家好好的要嫁到穆家當少奶奶,誰知半路殺出他這個程咬金。擄了人,也擄走了人家的心,害她心裡總不得安穩。 扶起她,他讓旭脈靠在自己胸前,手繞到前麵包住她的手,四隻手緊緊交握,串連起兩人的心意。 「從此,你的生命交到我手中, 你的喜怒哀樂全在我手中,我要負責起你的平安、快樂。」 昌的,她好喜歡、好喜歡當他的責任和包袱,喜歡他負著自己走過一生道路。靠進他懷裡,她挑一個最舒適的地方安心窩著。 「以前,我不相信男婦之間除了生理需要外,還會有愛懷存在,我總想女人需要男人為她撐起一片天空求取生存,男人則貪戀女子的肉體,兩種人相依只為了彼此所擊破,無關情愛。因此,要我為了這種『需求』而放棄自由將就婚姻,我做不到,但是,現在……」 現在怎樣?她轉頭向他索討答案。 「有你,我覺得很值得;為你,我原意遷就婚姻的種種不便、願意放棄自由,只要你在我身邊。」 點點頭,她也願意,就算他不能為她撐起一片天,就算他只給得起一個小小的窩巢,她都跟定他了。 「你快愉好起來,我要為你舉辦一具盛大風光的婚禮。」 旭脈點頭,她並不在意婚禮大小,只介意新郎是不是他,她要當他的新娘,為他生兒育女,平平順順走過一生。 不要名、不要利、不要風光婚禮,她只要……他。 自己的大膽思想,讓她羞畿了臉,宋旭脈——真不害羞呵! 「答應我,快快好起來,我心中有很多很多計劃,等著你和我一起去完成。」他的眼中有誠懇、有濃濃的……愛。 環住他的頸項,她好快樂,他們有共同計劃了呢! *** 冬天腳步近了,但驕陽仍然當空照拂。 旭脈的傷已經結上痂,鼎驥帶她來到菊花寨外,一溪清水流過,一彎小橋橫在上頭,滿山滿穀不怕寒的菊花爭妍鬥豔,在陽光下展露出最美麗的顏色。 「當年,我救下小勻,本來想把她帶回家中,沒想到在路上碰到公孫華,他正帶領一群不願為新朝統治的漢家兒郎,準備尋找一塊好山好水安置生活。幾經攀談,知道他們大都是舊朝遺臣的蛇膽屬,和當朝者多少有些仇隙。我和公孫華建立了情誼,於是領著他們來到這裡結廬成居,慢慢的,就成了你今日看到的規模。」 這個菊花寨昌他們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在這裡沒有貪官污吏、沒有紛擾朝政,有的只是安詳和諧、平等正義。 這就是他落草為寇的經過,一群不滿新朝的人民、一個慈心善念的救世男兒,結起了一個在律法之外,鋤奸鏟惡的團體? 摸摸他的鬢角,她對他一笑,點點頭。 他不用解釋的,不管他是不是為匪為盜,在決定跟他的同時,她就做她和他一起冒險犯難的心理準備。 折下幾朵雛菊,他把花送到旭兒手中,牽住她一隻手。 她的掌心小小軟軟,掌指交接處,多了幾個小小的粗繭,停下腳步,翻開她的掌心,那雙曾經是千小姐不動針銀、不沾水的嫩手,現在多了風霜、多了磨難,卻讓他更是心疼、心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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