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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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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問他痛不痛,只是喉頭哽咽,發不出聲頻。 “我不痛,但心空了,到哪裡都空蕩蕩,我的靈魂被抽掉了,我笑,因為不得不笑;我吃,因為不得不吃,我唯一做得好的事,是思念你。” 那麼嚴重?是誇張了吧! 芃芃離開,他一樣工作生活,一樣開心笑語,她不信他,她寧願相信愛情是男人的小部分,卻占住女人重要生命。這就是愛情荒謬處之一。 “子翔笑我咎由自取,笑我三十歲的男人尚不懂真正愛情。他錯了,我很早就懂,在你搬出家裡的第一個月,我就明白芃芃是我的責任,可你不在身邊,沒有快樂作認劑,責任變成沉重負擔。” 她不語,全因直立式床墊太舒服,在寒冷的二月天,她失去這樣的溫暖,已經若千年。 “我到醫院找你,想對你說明一切,問你,我可不可以重做選擇,我要選擇你,但請求你讓我負擔芃芃。” 是嗎,那天他想重做選擇?早說啊!她會同意的,她可以不小氣,可以接受芃芃,只要她是他心中的第一。 可他的話題為什麼繞著她的菜跑?他的表達力很糟,糟到讓他們白白錯過。 “我們沒談到主題,你就藉著開刀離開,我守在醫院門口,心想我們沒有吵架、沒有決裂,只要好好談,就能回到從前。我等到深夜十二點半,時間經過很久,久到把人大卸八塊也足夠了,你怎沒離開手術室? 我發瘋般四處找你,你消失了。方爸方媽、曲易曲平、醫院、連那個該死的石邦隸我都找過,沒人知道你在哪裡。到最後,我沒轍了,只能在每年的除夕夜,站在這裡等你。”他緩緩吐氣。“六年……你畢竟回來了。” 他不夠瞭解她,她不愛和人吵架決裂,分手她也要和平落幕那種,她用自己的方法切斷愛情,他怎能找得到?他等六年?六個寒冬深夜,她怨起自己了,怨她怎不早幾年回故鄉。 “你偷走我的心、偷走我愛,居然光明正大離去,你實在是……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他說愛?曲央不確定耳朵聽見的,她仰頭,凝視。 “別這樣看我,我不說謊的。當年,我不用愛情哄騙你留下,是因為我尚來確定我們之間的感覺是愛情,後來我百分百做了確定,你不可以懷疑。” 愛情……他的愛竟落到她身上? “說話,別保持沉默,”曲央的安靜讓人心慌。 難道他的說明已然無用,她的心有人收藏? 她還是安靜,定定地望他。 “拜託你說說話,你不語讓我好緊張,你不要我了嗎?你決定用一輩子分離來懲罰我嗎?”他問得她心酸。 怎麼會呢?是什麼消磨了他的自信,他不是向來篤定,認定自己會成功? “你說的句句屬實?”終於,她開口。 “是真的。告訴我,對於你,我是不是已經過了有效期限?”他心焦。 緩緩搖頭,知道世上有許多東西沒有有效期限嗎?那類東西不膚淺、不表面,它深刻雋永,也許不夠熱烈,但它會一直存在,直到地老天荒,恰恰好,曲央的愛情屬於這種。 “你若是過往雲煙,我怎會多年不敢回家面對?” 所以……他呆了一呆,大叫兩聲,把她抱起,他要轉她三百圈,轉得她頭暈目眩,在一個不小心之下答應他的求婚,因為,他的戒指已擺在口袋中間,用他的體溫熨燙了六年。 可是,他才抱起曲央,就發覺她的手被另一個人牽制。 好吧!他承認老了,視力不佳,一看見曲央便再看不見其他人。 蹲下身,紀驤讓自己和小男生面對面。街燈照明效果不佳,他們仍能分辨,對面的老(小)男人和自己長相一模樣,相同的眉眼鼻唇、相同的冷傲孤僻,他們基因不必靠機器來驗證,報告早已妥妥貼貼寫在他們的五宮中間。 你知道何謂歡天喜地?紀驤蜂擁而上的感覺便叫歡天喜地,他快樂得想跳舞,雖然他的舞姿很難看;他想唱歌高呼,儘管他的歌聲比胖虎更不堪。但他有兒子了!他有一個身上流著相同血液的兒子,從此,家對他的意義不再是臺北橋下的冰寒,家……家……他的家有個心愛女人,一個和他相似的兒子,一段永遠斬不斷的親情愛情。 “我叫紀驤。”壓下喘息,他努力鎮定自己。 “我叫方岑。”兒子出聲,曲央嚇一大跳,兒子從不對陌生人說話。 “你是我兒子。”紀釀宣佈。 方岑歪歪頭想半天,同意。“你是我爸爸。” 這麼簡單,他們認定彼此。 “是你一直陪伴媽媽?” “對,只有我陪。” 太棒了,她的身旁沒有別的男人,只有小一號的紀驤。 “你喜歡臺北嗎?” “還沒住過,不知道。”方岑連口氣音調,都和他老爸相像。 “晚上,我們先在外婆家過年;明天,我帶你們回家住住看好不好?” 又想三十秒,他是個深思熟慮的小男生。“好。” 兒子說好,一切搞定。 彎腰,紀驤抱起兒子,攬過妻子,大聲宣佈:“我們陪媽媽回娘家過年羅!” 娘家?這麼快?他們不是才剛確定彼此心情,怎一個大跳躍,這裡成了娘家? 他不准猶豫在她眉稍停留太久,低頭,吻過她眉頭。 “你決定了分手,我決定聚頭。一人決定一樣,很公平。” 公平嗎?她還沒想清楚,還想問他芃芃在哪裡?他怎可以擅自決定她和兒子的未來? 但她沒問,他說得夠清楚了,芃芃是夢想,而她才是愛情,她等過好久的愛情,在冷風吹刮的除夕夜,綻放美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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