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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不,是我的錯,我設想過這個壞結果的,但我選擇相信父子天性,沒想到……我的選擇徹底錯誤!”

  窩在他懷中,她的聲音不再高亢,彷佛有了他的胸膛,她得到足夠安慰。

  “你有機會彌補。”他的聲音從她頭頂上方下傳,止住她的淚水。

  “我該怎麼做?”

  “想想你的專業。”他提醒她。

  “對,我告他,告死他、告到他進監獄、告到他永遠不能再見兒子。”

  “對,明天早上,我陪你去探望吳小姐和小孩,看看有什麼是我們能幫的,然後你到事務所,和同事討論,如何對付這個狠心的父親。”

  拂開她濕淋淋的長髮,他介意起她的情緒,他不愛她低落,他喜歡她鬥志高昂,他對她這個親人越陷越深,沒關係,反正他決定“撩”下去,決定了他們的契約不會到期。

  “去洗個澡,別讓自己感冒,告人需要很多體力。”

  點點頭,育箴環住他的腰,不管他們之間是什麼,她愛他,註定是一輩子的事。

  “有你真好。”

  “我是個不錯的男人,只要你不要找我談愛情。”

  他把安全距離標出來。

  對愛情,他充滿不信任,蓉蓉的故事,讓他替愛情貼上黑色標簽,連這麼好的女人都會背叛愛情,別告訴他哪個女生會對他專一,也許,他和育箴之間不談愛,能走得更長、更久、更遠。

  博承的想法和育箴的沒交集。

  博承的話讓她認定,他的愛情是珍貴專一物品,他把愛情給了周蓉蓉,便不再對其他女人動心,換言之,她可以是朋友、家人、同事,可以用任何一種身分留在他身邊,但前提是,永遠別向他索求愛情。

  苦苦的笑僵在臉龐,她自問,除了妥協,她有沒有其他選擇?

  歎氣,乖乖地,她離開他的身體,乖乖地,她退至安全距離,那個安全範圍圈圈,只有一個女人可以跨越,她叫作周蓉蓉,不是顏育箴。

  育箴在博承懷中清醒。

  昨夜她睡不好,翻來覆去,眼睛閉上,全是孩子滿足創傷的小身體,她起身到他房前敲門,問他有沒有安眠藥,或者紅酒也可以。

  他笑著擁她入懷,悄悄地告訴她,性是最好的安眠藥劑。

  他的話催眠了她,不去考慮未來或後果,沒想過合約終止後的痛苦,她這個律師變得不精明。

  他們接吻、他們愛撫,他再度進入她的身體,吟唱著人們千古不變的。恒古音律。

  然後,她在他懷中看著他的側影,他說話、她傾聽,他微笑、她鬆懈心情,然後,音漸歇,窗外雨暫停……

  交融的軀體訴說事實,他們已是不能被分割的連體嬰。

  這天,臺北市不上班不上課,博承忙得起勁,他送育箴到醫院,吳小姐一看到她,就迫不及待抱住她哭哭笑笑。

  “偉偉喊痛,他有感覺、他會痛了,以前他一哭痛,我的心就揪成團,眼淚直飄,這次他喊痛,我卻幸福得想飛,我想,我一定是哪根筋不對,我真的是瘋掉了。”

  在她身上,博承知道,法官的判決是對的,這個女人會盡心盡力,給孩子最完整的關愛。

  在他們要離去前,偉偉的奶奶和姑姑到醫院,她們堅持把孩子帶回家,說法官判的日期還沒到,孩子仍然歸他們家。

  育箴失去理智,在醫院裡,拉起嗓子和她們對罵,她說:“孫子挨打時,你們在哪裡?為什麼沒有半個人出聲阻止?為什麼你們容許一個成年男人對孩子施暴?”

  “不過是小小教訓,小孩子不乖,哪家父母親不會打小孩?”

  偉偉的姑姑振振有詞,還動手推育箴一把,博承不說話,只是站近,用力捏緊她的手腕骨,冷冷恐嚇:“有本事再動她一下,我要你付出代價。”

  他的冷酷表情很有效,果然,她不敢再動手動腳,只對育箴咆哮。

  “請問哪家父母管教小孩,會把小孩打到重度昏迷?偉偉才四歲,並不是四十歲,他能犯下什麼嚴重錯誤,逼得你們用這種方式管教?放心,經過這件事,我會要求庭上頒佈禁止令,禁止你們家任何一個人接近偉偉,不怕被關的話,儘量放大膽過來。”

  “你故意誇張事實!偉偉哪有那麼嚴重?是他自己哭得太用力昏過去,關我們什麼事?你不要以為自己是律師很了不起,我告訴你,我們家有的是背景,議員、立委,都有我們的人。”

  “好啊!我倒要看看哪位立委願意淌這池渾水,每一筆證據我都握在手裡,我聯絡了記者,他們馬上到,是對是錯,他們會在法官之前搶先報導。”對方凶,育箴也不軟弱。

  聽到記者二字,兩個母女落荒而逃,陪育箴打贏第一場戰爭之後,博承忙著替小孩轉院、找醫生,他利用人脈幫吳小姐找到工作、住處,暫且解了他們的燃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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