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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曉不曉得,你真正該送的是什麼花?」官晴問。

  「知道,我應該送給那些雜誌記者金魚草,痛駡他們『多嘴、好管閒事』。」他沒錯、官晴沒錯,在他眼中,錯的是愛亂放消息的記者。

  「不對,你該送我一盆夜來香,提醒我,和你在一起,享受的是『危險的快樂』。」

  他決定了不放手,她就別想離開,是不是?對於他的固執,她領教多遍,官晴清楚,除非她徹底消失,否則他會想盡辦法把她從任何一個角落挖出來。

  「傻瓜,我怎會讓你面臨危險,我會把你保護得好好,誰都不准動你。」

  「包括你的妻子嗎?」

  「沒錯,包括蔣育臻。 他可不承認他的妻子是蔣育臻。」

  「你……」

  「再次強調,我很喜歡你。」

  牽起她的手,夜變得浪漫柔媚,習慣了夜裡有她,他便不再餓醒,說什麼,他都不讓他的「食物」離他遠去。

  她拒絕一百次,他就纏她一千次;她惱羞成怒,他就用痞痞的笑臉逗她開心;她罪惡感氾濫,他就用更多的溫柔相待,讓她相信,他的喜歡是惟一。

  到後來,她放棄了,日子照舊,相處的模式照舊,只有在受不了良心譴責時,官晴會將老問題拉出來,責備他也責備自己,他得用加倍耐心來消弭她的負面情緒。

  不過,聖誕節過後他更忙了,官睛不知道他在忙什麼,常常連著幾天沒到「柔情蜜語」找她,而這回,時間相隔更久。

  十七天,她整整十七天沒見到他,這十七天對官晴來講,不單單是難熬能解釋。

  她留心最近幾期雜誌——他很少出現上頭,甚至有雜誌說他結婚後洗心革面,不再遊戲花叢;如果上面說的是事實,她算什麼?

  要分手了是嗎?他選擇回歸家庭了是嗎?或者……那位氣質出眾的溫婉妻子影響他,讓他識得她的珍貴……

  這種發展……再好不過了,她可以不再面對自己的罪惡感、不再害怕自己成為面目可憎的壞女人,但空蕩蕩的心……只能無聲哭泣……

  十七天……難熬的十七天,若真的就此分手,她要熬的不僅僅是十七天,而是一輩子了。熬得過嗎?煎熬過後呢?她還要面對什麼?

  淚水從指縫間躥出,獨立的官晴被愛情擺弄得贏弱無助。

  「晴姐,去找他談談吧!就算真的要斷線,他合該對你有所交代,不能突然消失,讓你成天掛心。」阿檉坐到她身邊說。

  「他的手機沒帶在身邊,我找不到他。」

  「去公司找他,占天集團占住了東區最昂貴的大樓,不難找到。」

  「這樣好嗎?我不想打擾他,不想讓事情演變成一團棍亂。」

  「弄清楚,是他先打擾你的生活,是他先把你的生活弄得一團亂,你有權去找他,把話問清楚。」

  「好,我聽你。」

  下定決心,她要在他身上找出他積欠的答案;從水瓶中抽出十七朵玫瑰,用紗包裝好,她要主動出擊。

  占天大樓很高,官晴在門外張望,幾次舉步,她仍在玻璃門外徘徊。

  她和大樓裡的人身處不同世界,恐懼負在肩上,她無法不害怕。

  她在門口來回走動,一趟一趟,走得腳酸、走得心累,無數個深呼吸驅動不來她的勇氣。

  分秒過去,下班時間帶走一批人潮,她仔細在每張放鬆的臉上尋找熟悉。他下班了嗎?或者他會一直加班到半夜,讓她始終等不到人,然後,見不著他的日子增為十八天。

  低頭看看手中的花束,猶豫在她臉上現形。進去嗎?深呼吸,壓力仍在。

  抬眼,一個不經意接觸,她看到Richard從大樓裡面走出來。

  連連小跑步,她跑到他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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