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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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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九九六年 夏天 正值夏季,雖然將近五點鐘,太陽卻仍持續發揮威力。 一身白衣藍裙的少女自門外匆匆跑進屋內,細細的汗水在她額間冒出,粉嫩小臉上,帶著淺淺笑意。她是孟家的養女——孟純。 孟振亦只有一個兒子孟余邦,後來妻子幾次懷孕都胎死腹中,斷了夫妻倆想要個女兒的夢想。 兒子余邦自出生後,身體就很糟糕,不好帶、不好養,三天兩頭跑急診室,讓兩夫妻忙得焦頭爛額。 後來,迷信的祖母帶余邦的八字到廟裡請師父指點,師父說,必須幫餘邦娶個童養媳回家,情況才會轉好。 在科學解釋一切的時代,沒人會相信這種事,孟振亦自然將它視為無稽之談。直到有一回,餘邦腸胃炎住院,小小的腸胃炎竟然讓他陷入昏迷,手足無措的孟振亦猛然想起母親的話,便開車到附近一所孤兒院,領養一名女嬰。 他替小女嬰取名作「孟純」,「純」和「存」字音相近,意思是希望女孩能為孟家保存唯一骨血。 說也奇怪,自從孟純被抱回孟家後,餘邦的身體一日好過一閂,沒幾天便出院回家,之後更是健康得像普通男孩一樣,會跑會跳,調皮得不得了。 孟家上上下下對孟純非常好,也許是感激她保住餘邦,也許是從小一手帶大的,他們對她的關懷像親生子女。 余邦高中畢業那年,和同學出去玩,半路卻出了車禍,車上四個同學全受了重傷,其中以餘邦最嚴重。 他重度昏迷,幾次醫生要宣判他腦死,但孟家夫妻不願意放棄任何希望。 余邦童稚時的經驗讓孟振亦有了想法,在徵求孟純的同意後,他幫兩個小孩辦了簡單的結婚典禮,登記入籍,十四歲的孟純成了余邦名分上的妻子。 果然,在婚禮第二天,餘邦奇跡般清醒,再一次,孟家人認定孟純是餘邦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女人。 「余邦哥哥、余邦哥哥,我問來了。」一進門,孟純就往樓上方向喊。 「幹什麼跑這麼急?看你,流了一身汗。」孟媽媽走過來,手裡端了一碗蓮子湯。 「我買了東西,要余邦哥哥幫我帶給曉堂表姊。」按過蓮子湯,盂純咕嚕咕嚕,一下子就吃得乾乾淨淨。她最喜歡媽咪煮的甜品,每次煮好,她都是最捧場的一個。 曉堂是餘邦的表姊,她住在美國,過幾天要結婚了,孟家全員都要到美國參加她的婚禮,可是孟純要畢業考,沒辦法一起到美國,有點遺憾,但餘邦答應她,等她畢業典禮過後,帶她去出國去玩兩個星期。 「余邦和爸爸還沒回家,你要不要先去洗澡?」媽媽問。 「好吧!」 孟純點頭答應,她是最柔順、最乖巧的女兒,從沒和爸爸媽媽鬧過脾氣,別家小孩的青春期是叛逆搞怪,孟純的青春期可愛得像個小公主。 「你好歹念念書,要畢業考了,不要全班都畢了業,只有你還要在學校留級一年。」 「媽,我功課沒有那麼差勁啦。」軟軟的音調不是抗議,是撒嬌。 「不差勁的話就聽餘邦的話,去考大學囉!」 「我才不要自討沒趣,我一定考不上的。」 「就算不想考大學,也要認真念書。」 「遵命!我的好媽媽。」 「對廠,今天我到廟裡求一個平安符給你,好好戴在脖子上,它能保佑你平平安安,順順利利考好試。」 孟純不好意思笑了。 每次碰上她月考,媽媽都會到廟裡面幫她求平安符,希望神仙保佑她低空飛過,不要讓學校給留級。 反觀余邦哥哥,他就不需要媽媽替他瞎忙,他從小拿慣全班第一名、全校第一名,念好高中、好大學更是意料中的事,沒人會替他的學業多擔一分心。 再看看她,從小大補、小補、家教、補習班,該上的課一個都沒逃過,偏偏補不出一張像樣的成績單。 「媽媽,養我你會不會覺得沒面子?」 「我為什麼要覺得沒面子?」 「因為我頭腦不好,不會工作、不會念書,好像什麼事都做不好。有這種笨女兒,全天下的爸爸媽媽都會覺得委屈,對不對?」 「誰說,小孟純是我們家的青鳥,她給我們全家帶來很多很多的幸福。」 「有嗎?」 「沒有嗎?想想看,爸爸說他什麼時候很幸福?」 「嗯……我幫他捶背的時候。」 「答對了。還有,余邦哥哥什麼時候最幸福?」 「他說,陪我念書的時候最幸福,可是我覺得他在誆我,教一個笨學生,沒有人會覺得幸福,除非……除非我的笨會讓他覺得很有成就感。」 「不對,你是我們家的幸福,有孟純在,我們都好快樂。媽媽問你一句話,好不好?」 「嗯!」她點點頭,勾住媽媽的手,頭斜靠在媽媽肩上,她們是最要好、最要好的母女檔。 「你喜歡不喜歡余邦哥哥?」 「當然喜歡啊!他對我很好,」孟純直覺反應。 「孟純,你也知道,你和餘邦在法律上的夫妻關係早被認定啦,我想,等我們參加過曉堂的婚禮回國後,就把你和餘邦的事情辦一辦,了卻我們心中一件大事,好不好?」 「哦……媽媽,余邦哥哥一定要娶我嗎?要是他有喜歡的女生怎麼辦?」孟純遲疑。 「不會,餘邦最喜歡的女孩子是你,而且我不是告訴過你,餘邦給人家算過命,說他一定要娶童養媳,才能一生平安順利,你們的婚事是天註定的,沒人能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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