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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想起她給自己的評語——爬蟲類,有意思,反芻久了,他也認同自己是個穿上西裝豪服的大蜥蜴。

  「不過,她有一個大學同學,嫁給我的朋友,也許我可以循線找找她。」

  「那就麻煩你了,要是有任何消息,請你馬上通知我。」

  「我會的,方大哥那邊你多勸說,別把事情弄擰,方沂芹不是個容易低頭的傢伙。」不知不覺,他把沂芹的事當自己的事。

  「我想也是,當初就是太擔心她的反應,才會遲遲不敢把我們結婚的消息告訴她,沒想到事情會演變成現在這樣,早知道就不要辦手續。其實我不介意身份證上,自己是不是方太太。」

  「話不能這麼說,小威一天天長大,他有權利得到屬於他的親情。你先不要多想,還是先從她朋友著手,至少我們曉得她證件沒帶,肯定不能出國,搜尋的範圍不會太大。」

  「只好往好的方面去想了。」道再見,她走出天灝。的視線。

  誰都不聯絡嗎?方沂芹比他想像的更驕傲,搖搖頭,他笑了。他不想讓自己錯失這樣一個固執女孩。

  第三章

  賣掉鑽石項鍊,十幾日來,沂芹認同了花錢容易賺錢難。

  拿到手的四萬塊錢,租屋、買家具、衣服、日常用品,她把每一分錢用到淋漓盡致,但口袋裡的錢仍然快速減少。

  再找不到工作,她恐怕遲早要變成乾屍。

  環顧四周,四坪大的套房裡只有一張單人床、一台前房客留下的十寸小電視和尼龍衣櫥,地板一擺一個熱水壺和簡單餐具。新買的電風扇,迅速轉動著周遭空氣,讓悶熱稍稍紓解。

  剛搬進來時,好心鄰居提醒她,什麼錢都能省,獨獨冷氣的錢不能省,否則她會嘗到進地獄做客的滋味。

  努努嘴,拿起毛巾,沂芹把冷水抹上皮膚,再用電風扇吹過,一樣有冷氣效果。

  打開床,大疊報紙,在上面快速瀏覽。

  沒有……她沒找到想看的內容……爸還是不肯低頭嗎?

  沂芹念高三時,曾為填志願和父親鬧翻,離家出走過一次,當時她想念商學系,父親卻堅持她念中文,理由很可笑,就為了他希望將女兒塑造成妻子的形象,連科系也要她學母親。

  後來,他在各大報登啟示,當著公眾承認自己錯誤,第二天她就回家了。

  那回,她笑著和父親約定,將來不管誰離家出走,只要一方肯認錯,在報紙上登啟示,另一個人就要馬上回來,不能讓對方擔心太久。

  十七天了,她天天吃兩包十二塊錢的泡面度日,卻捨得天天花一百多塊買報紙,她企圖在上面尋找父親的悔意,可是,她什麼都找不到。

  他鐵了心要和那個女人廝守一輩子嗎?

  為了她,他再也不要女兒?

  說得多好聽,說愛媽媽一世不改變,說愛女兒是他一生最甜蜜的責任……她全信了,哪想得到,才幾年,他的愛全給了別的女人和小孩。

  愛情?哼!沂芹對它輕蔑。

  當年爸在媽咪墳上的誓言,現在想來真是笑話,幾年過去,笑話塵封,過往那段全然不算數,有新人忘舊人,理所當然!

  可不是嗎?蕭喻曾信誓旦旦說保護,結果連保住妻子婚後不受欺侮都辦不到,還談什麼愛情?

  笑話!全是笑話!沂芹變得激昂偏執。

  爸不要她?沒關係,她要自己就行。

  他不愛媽咪了?沒關係,媽咪有她愛、有她要,她一輩子都不會對媽咪變心。

  抱起雙臂,她把臉埋在膝間,一句句沒關係,打亂她的心情、她的淚……

  討厭啦!她是不愛哭的女人,這只是小事,很小很小的事情,不值得哭泣。

  那次辛苦一個月的企劃案被人偷走,她也沒哭不是?

  還有那次,手下員工看不起她年紀輕輕就來帶領他們,聯合起來欺侮她,存心和她唱反調、看她出醜,她不也沒哭?

  所以,才不要哭呢!反正她已經長大了,有沒有父愛都無所謂。

  沖進廁所,胡亂用毛巾擦拭眼淚,她才不哭,哭是弱者的行為,方沂芹是最強勢的女人。

  至於眼上汩汩流出的液體……那是、是……對了,是胃液,她餓壞了,只要吃飽就不會再掉「水」。

  走回房間,從紙箱內摸出一包泡面,陣陣反胃傳來,未入口,泡面的味道已在她的口齒間翻攪,很噁心!

  別過頭,泡面紙箱對她微笑,翻翻跟,她拿起棉被蓋在頭頂上,阻止她去想像食物味道。

  貧困、饑餓,她是衣索比亞難民營一員,她不後悔離家出走,卻後悔沒在身上戴顆大鑽石備用。

  一吐怨氣,她提起廉價的帆布包包,裡面有幾封求職信還沒寄出去,眼前找到工作是最迫切事情。其他的,她不要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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