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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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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後 華燈初上,食物香味陸續從餐廳和各家廚房傳出,引得行人饑腸轆轆,只想趕緊回家或找個地方祭祭五臟廟。 位於臺北市仁愛路上的頂級豪宅內,有間二十坪左右的現代化歐式廚房,裡頭的廚具都是白色的,看起來清爽舒適,但要維持需要花費很多時間。 此時,一名纖柔的女子正在廚房中,細白的雙手熟練地切切洗洗、炒菜翻鍋,不到一小時的時間,五菜一湯已擺上桌。 所有菜肴都用精緻的小盤盛裝著,不但色香味十足,而且營養均衡,就連裝盤的藝術都考慮到,看得出廚子的用心。 擺上最後一道菜後,丁煥娣看了牆上特殊造型的裝飾鐘——七點五分。這表示在孫澤仲回家前,她還有二十幾分鐘的梳洗時間。 剛結婚的頭三年,他每天忙到三更半夜才回家,疲累的神情看得她好心疼。工作上,她幫不上忙,唯一能做的就是儘量提供他舒適的家庭生活。 這兩年,他不再加班了,只要沒有應酬,就會在七點半準時回到家,幾乎沒有一天例外,這表示他已經能充分掌控公司的運作,她為他感到高興。 她將沾到油煙的圍裙放到待洗的洗衣籃裡,走進房間拿換洗的衣物,正準備進浴室沖澡時,電話鈴聲突然響起。 一定又是每天準時「問候」的婆婆! 丁煥娣壓下心中的不耐,過了五秒鐘才接起電話。 「……喂?」 「怎麼這麼久才接電話?整天在家沒事做,就連接電話也不會嗎?」另一頭超高音調的怒斥聲隨即沖出話筒。 「媽……」拜託,別又來了!婆婆的高分貝,叫得她的額際隱隱作痛。 孫王舜茹每天的「疲勞轟炸」,炸得她心情低落,快到崩潰邊緣了。 「最近天氣很熱,小心照顧我們家澤仲的身體,別讓他累壞了。這點小事,你應該做得到吧?」 孫王舜茹每天會不定時地打電話來「問候」她,有時還會登門視察,處處挑她的毛病,擺明瞭不讓她好過。 「我知道。」同樣的話已經聽過上千遍,要能不記得才是奇跡。 「我告訴你,嫁給我們家澤仲,是你三輩子修來的福氣!」孫王舜茹尖酸的語氣五年來如一日。「如果不是我們家一時周轉不靈,被你那個爸爸獅子大開口,不但拿走我們家的股份,還硬把你推銷給我們家澤仲,否則我們家澤仲也不可能娶你的!」 剛開始找丁煥娣麻煩時,孫王舜茹還有所忌憚,擔心丁煥娣會跟丁榮石或是兒子哭訴,但幾次下來,都沒什麼動靜,她的膽子就跟著大了,越罵越起勁。 這個女人哪,連告狀的膽子都沒有! 「……」同樣的話,孫王舜茹每次通電話時就會講上一次,到底哪一天才會結束呢? 「說長相沒長相,身材也不好,學歷更不用說了!要不是你家還有一點錢,根本沒人會要你!」孫王舜茹將煥娣貶得一文不值。「我們家澤仲真是可憐哪……」 「……」太超過了!煥娣想充耳不聞,但尖酸刻薄的話語還是一字不漏地入了她的耳,鑽進她傷痕累累的心。 她好想大聲反駁,如果沒有丁家的金援,孫家還能不能存在尚是一個未知數,更別說讓家族成員繼續過著優渥的富貴生活了。 這間位於仁愛路的頂級豪宅是父親送她的嫁妝,如今掛在他們夫妻共同財產名下,等於也是間接送了一大筆財產給孫家。 她從沒想要邀功,但能不能不要再貶低她?她也是會受傷的! 「我對你也不敢有什麼奢求,只要你把我們家澤仲照顧好,應該沒問題吧?」 「嗯。」 「還嗯?連回答都不會,真是沒有用!」孫王舜茹火氣十足地掛上電話。 丁煥娣無力地放下話筒,每次跟婆婆說完話後,感覺就像是活生生被剝了一層皮似的,不滿與痛楚長久累積下來,她已經瀕臨潰決邊緣了。 鈴~~鈴~~ 煥娣瞪著話機,不會又來了吧?她閉上眼,等了十秒鐘才接起電話。 「喂……」 「煥娣,是我啦!」電話裡傳來低沉性感的嗓音。 「茤萸!」聽到小妹的聲音,煥娣明顯松了一口氣。 丁茤萸是家中排行最小的妹妹,她另外還有一個身分「丁萸」,是臺灣鼎鼎有名的性感超級名模。 「怎麼啦?幹麼歎氣?」 「沒、沒事……」不敢讓茤萸知道婆婆的行徑,否則以妹妹的脾氣,絕對會上門興師問罪,這麼一來,只會把事情鬧大,讓情況更複雜。 「後天是什麼日子,你還記得吧?」 「後天……」煥娣看了一眼茶几旁的日曆,九月四日,正好是她的生日,也是她結婚五周年的紀念日。「嗯……記得。」 「我跟若男想請你們夫妻倆吃飯。」 「不用這麼麻煩……」 「不麻煩,我已經在『茹絲葵』訂位了,晚上七點半。」 「不行哪,我要問澤仲……」 「拜託!」丁茤萸受不了地低嚷。「你都已經二十八了,不是兩歲或八歲的小孩子,他也不是你老爸,你不需要什麼事情都問他!」 「可是……」 「別再可是,就這麼決定!」 「……喂?喂?欸,竟然掛電話了……」丁煥娣傻愣愣地瞪著話筒好幾秒,然後無奈地將話筒掛回去。 她很清楚,孫澤仲根本不會答應參加這類聚會。陪她一年一次回娘家過年,已經是他的極限了。 「唉……」低頭看見手上的衣服,這才想到洗澡被電話打斷,看了牆上的時鐘,剩下不到五分鐘就七點半了。「來不及洗澡了!」 匆匆將手上的衣服放回房間,對著鏡子稍稍整理了下儀容後,才剛走出房間,就聽到大門的開啟聲準時響起,門後露出一張比偶像明星還俊美的臉。 「澤仲,你回來啦!」丁煥娣腳步輕快地走過同樣是清一色白的起居室,來到玄關,拿出他專用的皮制拖鞋,臉上掛著發自真心的愉悅笑容。 她喜歡喊他的名字,有種親密的歸屬感,像是再次確定他是她的。 她還清楚記得當年第一次見到孫澤仲的震撼,他不僅是她見過最俊美的男人,還擁有優雅的儀態和得體的談吐,簡直就像是標準白馬王子的化身,讓她一見就傾心。 他的身高差不多一百八,身材偏瘦但不單薄;膚色是乾淨清爽的乳白色;橄欖型的眼睛很漂亮,深邃有神;眼睫毛甚至比她還要濃密;鼻樑挺直;略薄的唇形優美。 她從不認為自己重視外表,但他出眾的相貌,的確讓人看了心情愉悅,就算看了將近五年,每次看到他,還是會讓她怦然心動。 「來,你的拖鞋。」彎腰將拖鞋擺在他跟前,等他換上拖鞋後,順手將他的皮鞋用鞋刷清乾淨才擺進鞋櫃,亦步亦趨地走在他身後。 「晚飯已經準備好了,等你洗完手臉,換好衣服,就可以開飯了。」同樣的話,她每天都會說上一遍,為的是找話說。 「嗯。」他頭也不回地輕應一聲,繼續走往他自己的房間,反應很平淡,淡到幾乎可以稱為冷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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