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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頭一回的嘗試失敗,讓她完全失去信心。

  “叮、當──”門外響起按門鈴的聲音。

  “我出去嘍……”丹楓急忙拿起背包沖向大門,一開門便將賀伯恩帶走,不讓他進門跟家人打招呼。

  還是那句老話,在一切情況尚未明朗確定前,她暫不公開戀情,以免承受不必要的壓力。

  “你幹麼急著將我拖走?我還沒跟你爸爸和姊姊打招呼哩!”來不及跟未來的丈人和姨子做公關就被她拖著跑,引發他高度的不滿。

  很久沒跟他們見面了,總要打聲招呼吧,這是基本禮貌啊!再說,如果他們交往順利,以後他們就是他的岳父和大姨子,更是要好好地打好關係。

  “呃,我是看……時間不早了,反正以後有的是機會跟他們打招呼嘛!”如果他們倆交往順利,以後還怕沒機會見面嗎?

  “說的也是。”他不再堅持,指著前方不遠的銀色轎車。“我的車停在那邊。”

  帶著她來到自己的車子旁,紳士地為她開門,讓她先坐進去。

  從未被人如此紳士對待的丹楓,差點感動地落下淚來……

  原來這就是當女人的權利!

  活了二十幾年,她到昨晚才享受到身為女人的權利,有人送她回家、替她開車門……她還是第一次嘗到這種被人呵護的滋味哩。

  感覺真好!

  坐上車後,他從後車座拿出一束玫瑰花。“這束花送你。”

  這是被他歷任女朋友訓練的結果,她們教他約會時要帶花,那叫做浪漫,而女人都喜歡浪漫的事。

  丹楓不可思議地瞪著眼前過度盛開、一看就知道活不過明天的“熟花”,就事論事地說:“我家是開花店的耶,你還送我花?!而且這花也開得太過,可能明天就枯了。”跟花接觸久了,她也成了行家。

  他有些失望地將送花的手縮回。“對不起,我忘了你家是開花店的,還以為你會喜歡呢……”

  他以為女孩子都喜歡收到花,所以今天早上特地去買,沒想到她硬是跟一般女孩子不同。也對,他不應該拿丹楓跟他之前那些女朋友們相提並論,因為她們是不同的族群。

  “我很喜歡。”她一把奪過他要拋到後座的花束,緊緊握在胸前。“謝謝……”

  這是第一次有人送她花,而她竟白疑地嫌東嫌西,還辜負伯恩的好意,真是一個大笨蛋,連最基本的浪漫都不懂,難怪會交不到男朋友!

  “不要勉強……”

  “我是真的很喜歡,因為這是我生平收到的第一束花。”而且還是他送的,這才是最重要的一點。

  “你喜歡就好。”他露出欣慰的笑容,接著又替自己和她系上安全帶,而後發動車子,側過頭問:“你想去哪裡?”

  “我……”沒約會過的她想了一會兒,突然露出開心得意的笑容。“啊!我想去看電影。”看電影好像是約會的基本模式。

  “好啊。”他沒意見地啟動車子。“想看哪一部?”

  “隨便,我都可以。”她每天早出晚歸與花為伍,根本快跟社會脫節了,哪知道現在正上映什麼電影?

  “那我們先到XX影城,然後再決定看什麼電影吧!”他平順地將車子開上路。

  “欸,你開車的技術真不錯ㄝ!”平穩、不躁進,就像他的人一樣。由於她也是擅於開車的人,反而不大放心搭別人的車;但是坐他的車,讓她覺得很安心。

  “很多人都這麼說。”他說到開車的技術,就跟提到籃球一樣自豪。“我侄女只敢坐我開的車,因為她老爸開車太恐怖了!”

  “侄女?你弟弟結婚了嗎?是哪一個?仲恩還是叔恩?”從國小到高中,她都跟他們家的三胞胎同校,再加上成了他的哥兒們後就經常去他家玩,所以跟他的兄弟都很熟。

  而且在學校時,他們家的三胞胎就是有名的人物。

  老大賀伯恩是籃球高手,經常替學校奪得籃球冠軍獎盃,又是全校女生的頭號偶像。

  老二賀仲恩則是家事奇才,擁有一雙巧手,不管是烹飪還是手工藝,都難不倒他。

  老三賀叔恩是個天才,每次考試的排名,他都獨佔學校榜首的位子不放。

  “是仲恩。”語氣多有無奈。“不過,他已經離婚了,有一個小女孩。”

  “咦!”她吃驚地問:“這是怎麼回事?”

  “唉……下次有機會的話,再讓他自己跟你說吧,我不好多說……”雖然是自家兄弟,但有些事情還是得經過本人同意才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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