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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什麼是時尚?

  廣義而言,時尚這個詞由“Fashion”演繹而來,多數人以為時尚指的是服裝、化妝、配件這些穿搭在身上顯露品味的東西;有些人認為時尚是一種奢華的享受;但有些人卻堅信時尚應該反璞歸真,自然簡單,展現自我本質。眾說紛紜,究竟什麼才是真正的時尚?

  唯一可以確信的是,時尚總是一變再變,因個人的眼光而變得不同。

  你永遠抓不住它——於覓如此堅信。

  星期一早上九點,藍天白雲好天氣。

  “Carlo Romano”為一義大利設計師品牌,作品風格大膽綺麗,充滿夢想,於多年前進駐臺灣,受到許多時尚名流的愛戴。

  日前第一間旗艦店開設在中山北路,開幕當晚辦了一場盛大的Party,受邀而來的記者擠在臨時鋪設的紅毯邊,閃耀的鎂光燈幾乎點燃了臺北的夜,不論哪一間報章雜誌全是大篇幅報導,讚譽有加。這一點,全仰賴CR的品牌公關經理單行爾調度得當的安排及打點得宜的媒體關係,說是這場時尚盛會的最大功臣也不為過。

  然而這一刻,他的臉上卻完全沒有那種風光正盛的喜悅。

  “經理,差不多要開會了……”CR辦公室內,一旁的助理小姐戰戰兢兢,看著單行爾喜怒不形於色的臉,分辨不出他的情緒好壞,可多年合作經驗使她知道,只要這位頂頭上司開始抿唇不語,攢眉沉思,絕對是暴風雨來臨前的徵兆。

  果然,單行爾掀了掀唇,卻沒回答。

  現年三十一歲的他,長相有些過分年輕,膚色偏白,眼形細長,眼珠帶著屬於東方人的深棕色,一頭偏長的發以髮膠做出造型,劉海落在額邊,染成咖啡金的發與他的膚色很襯。至於他一身健壯的身軀,則隱在CR當季寶藍色襯衫和米色西裝外套下,袖扣是CR最經典的款式,整個人呈現的姿態就像是從《GQ》裡走出來的男模,豐神俊逸且充滿魅力。

  他眼眸微眯,略微豐滿的唇緊緊抿起,久久無語。上個星期剛結束一場時尚盛會,今天一早,助理便將這一星期的各式報導集中在他桌上給他確認,哪一家媒體沒寫好,他立即致電“關心”,其中也包含了幾個網路上的報導和評論部落格——

  終於,他開口了。“這是什麼東西?”

  他骨節分明的手指指著列印下來的某頁,銳利的眼瞥向助理。

  助理咽了咽口水。“就……滿多人看的一個評論部落格,格主的PO文以犀利直接出名,最近越來越多人點閱,滿有人氣的。我看她有寫我們這一次的開幕儀式,就放了進來……”沒說出口的是,小助理覺得那人寫的……還滿有道理。

  單行爾“哼”了好長一聲。“我看他不是只有寫我們開幕的事,還有這一季春夏商品的評論……這個。”

  他一早看到對方所寫的“意見”之後,馬上連上網址去看,不看還好,一看便教他怒髮衝冠。“CR春夏推出義賣商品,做公益當然值得鼓勵,只是不免讓人懷疑他們怎會用一個路邊隨處可買的零錢包貼上去,製造買一送一的假像?我嚴格認為那只熊有口難言,倘若它能說話,肯定在喊:『媽媽,這裡好不適合我,拜託放我出去——』”

  聽見上司念出的內容,助理噗哧一聲笑出來。那個波士頓包上確實貼著一個以漆皮做成的小熊零錢袋。單行爾瞪她一眼。“這個人這樣寫我們的產品多久了?”下面還有一串“天啊說得真好我也這麼覺得真是醜死了……”之類的網友回覆。

  “這……我也不知道,不過這一陣子確實滿多的……”助理打圓場。“欸,就只是一個部落格,影響不了多少——”

  “影響不了多少?”單行爾濃眉一挑,翻開桌上最新一期的《Flawless》至某一頁。“這是他的專欄,他甚至放了鏈接,要覺得看不夠的讀者可以上去看其他的見解。《Flawless》是業界第一的時尚雜誌,我們給了多少好處,結果他們手下的一個小小專欄作者,居然這麼搞——”

  於覓?他看了眼雜誌上印刷的墨色字體,說真的,這名字夠特別,但還是抹煞不了他對他的那股憤怒。

  “幫我約個時間和《Flawless》的總編談談,我要確信這個人不會在雜誌上寫任何對我們不利的醜話。當然,就算真的寫了也不許刊,不過就是一個靠嘴皮子為生的,懂什麼時尚!”

  他火大地把雜誌往桌上一扔,助理銜命而去,偌大的辦公室內再度只剩他一人。單行爾真氣,氣得忍不住打開抽屜拿出一條士力架巧克力開始嗑。

  “媽的媽的媽的!就你們這些混蛋搞得我這麼辛苦……靠杯!我撐到現在容易嗎?!”

  一個新品牌要在如今經濟情況不若往日景氣的臺灣發展,其中辛苦實在不足為外人道,單行爾來到CR前曾在一間公關公司任職,更早之前則做過Sales,所以特別懂得客人需要什麼。當初CR進軍臺灣,大肆徵才,唯獨他是受高薪聘請而來。

  上任三年來,單行爾運用他的人脈及公關手腕,讓CR這個不曾受臺灣人知曉的品牌在各大媒體上大版面曝光,發光發熱,如今有如鍍金一般閃亮亮,但風光的表面是他用了多少手段、給人家哈了多少腰、用了多少籌碼換來的?

  “啊——氣死!”他忿忿咬了口巧克力。長相如貴公子的單行爾嗜吃甜食,抽屜內擺滿各式各樣的糖果餅乾,只要心情不好就要吃,大概是在外形象撐久了,在內反而顯得有些孩子氣,尤其一旦生氣,就會像個要不到糖吃的任性小孩一般處處找碴。“啊是講好了沒?!我的咖啡咧?”

  他嚷著,瞥了眼那本被他扔壞的《Flawless》。那叫于覓的,平日干什麼的?就一張嘴一支筆,他瞭解CR多少?瞭解時尚多少?

  好個於覓,他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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