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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娶以人可以,我會送以人一幢別墅,一筆現金,你們的生活不會有問題;但是你們只能去公證,辦理結婚登記,不能宴客,也不許公開兩人結婚的事實。”

  “為什麼?”李君蒙扯起眉頭。結婚是人生大事,更是一樁喜事,卻要搞到像小偷一樣偷偷摸摸,想誰都不願意。更何況他家裡還有疼他的兄嫂,兩人絕不可能答應把他的婚事辦得如此低調。他擁著薛以人說:“伯父,您不需要送任何東西給以人,她嫁給我就是我的人,照顧她是我的責任。雖然我不能給她一場豪華的婚禮,不過最起碼一場受眾人祝福的婚禮我還給得起,我是真心想娶以人為妻。”

  薛東升面露難色,他也希望能夠給女兒辦一場風光的婚禮。

  “君蒙,我相信爸爸有他的理由,你不要為難他,我只想嫁給你,是不是有一場婚禮並不重要。”

  “以人,我有話單獨跟君蒙說,你先回房間。”

  薛以人望著父親,點點頭離開了書房。

  那天晚上,薛東升和李君蒙談了什麼,她並不知道。

  他們長談了一晚上,隔天,李君蒙便答應薛東升的條件,並且在他的安排之下,非常低調而迅速地完成婚事。

  薛東升執意要給女兒的東西,李君蒙最後還是無法拒絕,兩人一起搬進了薛東升準備的別墅。

  原以為,從此是恩愛夫妻的兩人,能開始過著甜蜜生活,但現實似乎不從人願。

  結婚不到三個月,兩人就離婚了。

  李君蒙搬出別墅,重新恢復單身生活,他結婚的事,除了死黨,連家人都不知道。

  分手後,兩人不曾再見面,一過就是十二年。

  十二年的歲月,李君蒙親手打造了“李事集團”,迅速累積了屬於自己的財富和地位,如今是炙手可熱的黃金單身漢。

  但是,薛以人呢?

  第三章

  他叫薛家安,薛以人是他的母親,剛過一個年,他十二歲了。

  聽母親說,他的父親是李君蒙,在他還沒出生之前,他們兩人就離婚了。

  他有三個舅舅都很疼他,小舅薛以美長期在美國工作定居,常會寄一些他喜愛的書籍和禮物給他。

  而他最常纏著不放的人是二舅薛以繁。外人都說二舅是火爆浪子,脾氣差、不好相處,那是他們不瞭解二舅。雖然二舅曾經在他小的時候把他當成籃球拋,還把他當小狗綁在電線杆下,不過他知道那是二舅喜歡他,特別愛跟他玩。

  他最敬畏的人是大舅薛以王。他是一個嚴肅的人,像二舅“疼愛”他的種種行為,都被大舅斥責過。

  他十歲以前,有一半的時間都被大舅帶在身邊“保護”,但自從兩年前外公退休搬到美國和小舅同住,大舅接管薛氏集團,成為公司總裁後,每天日理萬機,比較沒有時間把他帶在身邊了,現在他跟著二舅的時間比較多。

  他最愛的人是他的母親薛以人,但她卻是害大舅必須把他帶在身邊保護的元兇。

  嚴格說起來,他的母親很疼愛他,只是母親生性迷糊,常常記得把他帶出門,卻忘了帶回家,小的時候大舅在他的身上掛了牌子,撿到他的人就會打電話通知大舅來領回。六歲以後,大舅給他一支手機,他和母親走失,就自己打電話給大舅,一樣由大舅領回。

  母親的迷糊事蹟還不只這一點,二舅就告訴過他,他在繈褓時期,母親還曾經誤把杯子裡的白酒當成冷開水沖牛奶喂他喝完,害他喝得酩酊大醉,送醫急救才撿回一條小命。

  若是要數起母親差點害他賠了一條小命的種種無心之過,那真是三天三夜也說不完的,慢慢再說吧。

  聽二舅說,母親和父親離婚之後就沒有再搬回薛家住了,她把外公給她的別墅賣掉,在山上買了房子,就是現在他們家經營的山上民宿。

  大人的事他不太清楚,不過大舅和母親的感情不好,他是看在眼裡的。所以每次他被大舅帶回去時,母親都是叫水姨來帶他。

  打他有記憶起,水姨就和他們一起住在山上民宿了,而他是直到最近才發現,原來水姨一直都是領大舅的薪水,住在他們家的保鏢。

  直到這一刻,他才知道大舅的默默付出,用心良苦如此令人感動,他對大舅的敬畏完全昇華為敬愛。

  他把他的心情說給水珒玲聽,卻讓水珒玲聽得一頭霧水。

  “你感動什麼?”這孩子莫非已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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