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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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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而且已經喜歡好久好久,無法自拔了!」 「你在胡說八道什麼?」爸媽顯然不相信。「一直以來都沒看過有別的男人來追你,當初我們提議幫你相親時,你自己也說沒有喜歡的人,現在婚禮籌備好了,你才說這種話?」 「是真的,我真的有喜歡的男人!」 海芙指著電視中的勒斯說:「就是他,我喜歡的男人就是他,我好愛好愛他!」 兩老看著電視中的男人,腦筋根本就搞不清楚,並不相信她的話。 「你都那麼大了,怎麼還在迷偶像?他是在電視、電影裡才會出現的人啊!」 她擦乾眼淚。「但是我真的很愛他,就算我只是他生命中的一個過客,但我覺得這一生也值得了!」 芙芙在胡說什麼?什麼過客?他們壓根兒不相信女兒的話。爸媽發覺她好像不太對勁,便馬上打電話連絡林民發,叫他來看她。 說不定是婚前恐懼症,又或者她和民發鬧意見,才嚷苦不結婚!只要讓小倆口談談,就會沒事了! 海芙沒有理會父母,趕緊回房間去換衣服,準備去他說的地點等他。她知道他說的地方在哪裡,那是他們最常去的地方! 「你要去哪裡?已經那麼晚了!」海爸爸攔住想出門的海芙。 「我要回臺北!」她要連夜坐火車回去臺北,否則就趕不上見他了!她知道,他來臺灣宣傳的時間只有兩天而已! 海爸爸見狀,馬上和海媽媽一起把她反鎖在房裡,不讓她出去,就怕她一時衝動行事! 沒多久,林民發來了,兩老就讓他們兩人在房裡好好談談。 他深深看她一眼,才道:「芙芙,你沒事吧?」 「我沒事,是我爸媽太緊張了!」還把女兒反鎖在房裡,真的太過分了! 「也難怪他們會這樣,你怎麼突然要回臺北?」他看到她一身外出服,還拎著一袋行李,活像是要離家出走。 「我要去見他。」她懷著歉意看他。「民發,我對不起你,我沒辦法嫁給你,你恨我吧!」她知道自己出爾反爾很不應該,可是勒斯既然來了,她也沒辦法再嫁給她根本不愛的男人! 「他?就是那個一直在你心底的男人?」 「你……」她驚訝。他知道她一直在愛著別人? 「我一直都知道,我只是不想說出來。」他歎一口氣。「我一直認為自己可以打敗他,因為你就快要嫁給我了,而我也以為,來日方長,我一定能打動你的心,可是今天看來,是我太高估自己了!」 「我真的很抱歉,是我不好!」 「沒有這回事,我很高興你終於肯面對自己的真心,坦白的跟我承認。」 「不論結果如何,我現在都要去見他。民發,你能瞭解我的心情嗎?」 「我能。」他苦笑。「如果他又讓你受傷,你要給我機會幫你療傷,好嗎?」 她微笑搖首。「謝謝你,你已經幫了我兩年,我不能再傷害你了。再說,我也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我也不會再自私的去傷害別人!」 「那你去吧,伯父伯母那邊我會幫忙處理的。」 她向他道謝,接著便不假思索地奪門而出,往臺北而去。 遛狗?虧他說得出口。 大狗狗就是他——勒斯,以前她常說的「遛狗」,其實就是帶他去公園,然後到便利商店買吃的喝的回家。 所以,他在記者會上向她暗示的地方,就是這裡——他們以前常來光顧的便利商店。 她連夜趕回臺北,先回叔叔的屋子放下行李後,再走到那問便利商店時,已經是清晨時分了。 她還是這麼熟悉這裡的一切,雖然他早就不在她身邊了,但她還是時常到這裡買東西,就和從前還沒遇到他一樣。 待清早的繁忙時段過後,海芙才拿著早餐到櫃檯付錢,順便和閑不來的店員聊聊天,打發時間。 「海小姐?你前幾天不是才剛搬走?怎麼那麼快又回來?」店員看見她,有點意外。 「我來等人。」她輕輕笑著。「我和朋友約在這裡見面,不見不散。」 「不見不散呀?」店員瞄了瞄收銀機上的小型液晶電視。「昨晚我在這裡值班時看到《履風主人》的電影記者會,勒斯·維格也約了一個人不見不散耶!最近是不是流行這個?」 「或許吧。」她不敢說,她等的人就是勒斯,怕被別人當成神經病。 但她相信,只要她守在這裡,一定能見到他的。 懷著這個信念,她幾乎寸步不離的守著,就怕一個轉身會錯過他。 於是,海芙就在便利商店裡,看著不同的店員在換班、值班,不知不覺中,她也等了兩天了。 兩天的等待原來如此難熬!身體的疲憊好像已經不重要,唯一讓她繼續撐不去的原因,是因為她愛他、也相信他。 她枯坐在店裡的一個角落,心灰意懶地看著電視和門口。 電視上正報導著勒斯·維格明早將會搭飛機離開臺灣。她聽後,征了一會,不自覺地用只有自己才聽得到的聲調,喃喃調侃起自己。 「海芙,放棄吧好不好?他根本不會來了,他只是在騙你,他在電視上的告白都只是說說罷了,你不要那麼認真好不好?」 他已經要離開了,卻沒有來見她,就足以證明他的話有多少真實性。 她垂下頭,望著自己的腳,開始懷疑起自己,竟會為了他在電視上的戲言而趕來這裡! 忽然,她從便利商店中的電視看見接受現場訪問的他!她呆住,儘管心裡氣得要死,視線仍不爭氣的離不開他。 電視裡的勒斯,正擰起眉頭,眼球也佈滿了血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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