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向晴 > 給我多金男 | 上頁 下頁 |
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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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才剛買了你的CD,就碰見本人,真是幸運。” 兩人一起遞上CD,異口同聲要求。“可以請你幫我們簽個名嗎?” “沒問題。”他淡淡一笑,大大方方應允。 “我們最喜歡聽你彈奏李斯特的樂曲,那些超高難度技巧簡直出神入化,不愧有『李斯特王子』的外號。” “你一定要繼續加油,我們會永遠支持你。” “謝謝。”他客套地虛應,並交還CD。 花小蜜眼看兩名少女如獲至寶地捧著CD,陶醉地飄走,她們的芳心鐵定被于大帥哥擄獲了,不過她不但沒有吃醋,反而替他高興自豪。 “你滿受歡迎的嘛。” 這種程度還差太遠,他在歐洲的古典音樂界也算活躍,知名度和見報率頗高,每每外出都有樂迷找他簽名拍照呢。 “我也很喜歡聽你彈奏李斯特,不過最喜歡的還是貝多芬的《給愛麗絲》。” 她笑眯眯地閉上眼,腦子響起他兒時所彈奏的《給愛麗絲》,還不自覺輕哼出來。 於純然錯愕又疑惑地瞪著她,他並不常彈這首樂曲,而且好像沒公開演奏過,不過卻是他情有獨鍾的一首小品。 每當他心情低落或煩躁不安時,他很自然地會彈奏《給愛麗絲》,在多次反復彈奏後,他的心情便會平靜下來,陰霾一掃而空。 這個小小的秘密從沒人知道,即使是美紗也沒察覺到。其實就連他自己也不能解釋,為何這首樂曲會有這種神奇效用。 《給愛麗絲》對他來說,好像存有某種特別意義,他一直都非常不解,現在聽到她說出這句話後,他更感困惑。 她的情有獨鍾是純粹巧合,還是別有內情?唯一肯定的是,她聽過他彈過《給愛麗絲》! 於純然隱約感到他們之間的牽絆,可能比想像中來得深厚,但他卻毫無記憶,腦裡一片空白。 為何他會把她的事情忘光光?他是不是遺忘了什麼重要的事情,或是失去了什麼寶貴的記憶? 採購完畢,疲累的兩人一致決定取消逢甲夜市之行,早早打道回府休息。 在經過路邊販賣報章雜誌的攤販時,花小蜜不期然停下來。 “新一期的古典音樂雜誌出版了。”她眼前一亮,飛快放下手上的東西,拿起雜誌翻閱。“哇!這期有你的報導哦,一定要買來看。” 於純然瞄了一眼雜誌,臉色一涼,一手搶下雜誌丟下。“別看。” “為什麼?這期有你德國公演的專題報導哦。”這是她匆匆一瞥下看到的。 “你想知道什麼大可直接問我,何必看這些誇大不實的雜誌報導。”他眉頭攢在一起,顯得很不耐煩。 “可是……”她戀戀不捨的目光飄向雜誌。 “別再磨蹭了,趕快走。”他的所有耐性已經磨光,不待她反應,轉身就走。 “等等我嘛。”她急忙拿起袋子趕上去,緊跟著昂首闊步的直挺背影,就算沒有看到他的臉,也知道他不高興了。 他在生什麼氣嘛? 於純然霍地停下來,頭也不回地指一指馬路旁的候車處。“你在那裡等我,我把車子開過來。” “是。”花小蜜乖乖聽話,將大包小包的袋子放在腳邊,站在路旁等他回來。 她啃著指甲苦思起來,剛才明明還好好的,怎會無緣無故發脾氣,他到底在不滿什麼?她也只不過想買本雜誌,看看他的報導嘛,他何必怏怏不悅? 唉!男人這種生物,真是難以理解又不可理喻,不過她才不甩他,她說什麼都會把雜誌弄到手,而且還要好好珍藏,細細回味。 一陣動力十足的引擎咆哮聲傳來,打斷花小蜜的思緒,一輛拉風的賓士敞篷跑車停在路旁,一個養眼的俊男翩然下車,構成一幅鎂光燈不經常出現的畫面。 這幅畫面令行人駐足回頭,羨煞不少人,有錢就就是不同凡響,開得起名車招搖過市,俊朗不凡的外貌更勝明星,真是—— 有夠沒天理! 哼!嬌生慣養的富家子弟!花小蜜在心裡悶哼,她的小喵號也很拉風呀,他卻不肯坐,寧願花錢去租車來開。 出門時,她替他叫了計程車,原以為會直接前往市區購物,沒想到他卻要求先到租車行租車。 而且他花錢不手軟,各種性能良好的車種任他挑,他卻偏要選這種租金昂貴得嚇死人、又超級招搖的名廠跑車,說穿了他就是愛炫耀、慕虛榮、要面子、名牌的奴隸獸。 於純然打開後車廂,發覺女人不動如山,眼睛死命盯著車子瞧,小嘴則噘得高高的,他慣性地蹙眉,稍微揚高嗓門吆喝。 “你看夠了沒有?還不快點把東西拿過來。” 花小蜜忙不迭幫忙,一邊戰戰兢兢地偷瞄板著臉的男人,任誰都可看出他心情不爽,教她不敢隨便開口招惹他,眼看全部東西快要放好,他用力拍下後車廂蓋,她急中生智地伸手掩著肚子。 “對不起,我要去一趟洗手間,你等等我,我很快回來。” 於純然還來不及反應,她已火速跑走,他只好坐上車等候。 都叫她不要吃那麼多,肚子果然受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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