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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鬼子瑟笑了,笑顏燦爛,小手攬上安東尼·辛頓厚實的肩頭。

  “我也希望如此,能和你在一起,是我這一生中最快樂的事了。”傾出她對他的愛戀。

  “哦,寶貝!”公爵用溫柔似水的吻當回應,四片唇又互相交纏,難分難舍。

  鬼子瑟如今除了喜悅外,什麼也感受不到;她可以將全部的自己交給安東尼·辛頓,只要他喜歡。

  公爵的心也在掙扎。以他的身份地位,他可以要她,收她為情婦,這是最平常不過的情形。可是見到她那雙清澄純潔的眸子問著對他的信任,他就沒法子做出如此讓她受委屈的事,但他又是那般的想要她啊!

  纏綿後,他們親密相擁躺在床上,鬼子瑟將臉偎在安東尼·辛頓的心口上,聽著他沉穩的心跳聲。她從來不知道聽他的心跳聲會是這樣幸福的感覺,只願時間在這時停下來,讓她能永遠和他在一起。

  安靜持續了好一會兒,公爵才開口:“親愛的,你有沒有想要什麼?我會儘量滿足你的。”若她提出珠寶首飾的要求,他再從她身上取得回報,或許他的心就不會如此不忍了。

  鬼子瑟一向是唯美純情派,當然不會想到利益交換那種事,她將安東尼·辛頓的話解釋成:他喜歡自己,所以希望能獻出一切討自己歡心。她思緒轉到了倫敦,全英國最繁榮熱鬧的城市,如今又正值社交季,想想那些年輕傲氣的少年貴族、打扮美麗人時的千金小姐,還有一場場豪華盛大的晚宴舞會,若不能親眼看看,就像入寶山空手而回,會教她遺憾終身的。

  “我是有個想法,但我怕會太麻煩你了。”鬼子瑟抬頭望著公爵。

  “你說出來無妨。”公爵和悅地告訴她,也想明白她要什麼。

  鬼子瑟便有些不好意思的提出:

  “倫敦是英國最繁華的城市,現在又是社交季的時節,倫敦一定更加的熱鬧不同吧,所以我……我想去倫敦。我不是要去參加舞會玩耍,只是想見見倫敦的風貌,那怕只是走馬看花待個兩三天的時間也可以。請你帶我去倫敦好不好?”

  公爵輕聲笑了,在她小嘴上蜻蜓點水般的吻了吻。

  “小寶貝,當然好了。從肯辛頓郡到倫敦並不遠,為著社交季的緣故,我的許多朋友現在都在倫敦裡,我也應該去看看他們了——如今有你陪著就更好了。”

  “謝謝,那真是太棒了!謝謝你,謝謝!”鬼子瑟抱著公爵開心直道謝。

  他急忙放開鬼子瑟,被她臉上的淚水嚇了跳。這更叫他慚愧,他一定是嚇壞她了,心疼的將她緊緊摟著。

  “別哭,對不起!我太失禮了,對不起!我不會再這樣對你,對不起,我很抱歉……”

  鬼子瑟在公爵懷裡搖頭,抬起淚眼望著他,哽咽說出:

  “不,我願意,不管你怎麼做,只要你快樂,我都願意付出,我願意。”

  公爵的臉色是愧疚與溫柔混合,他輕柔的將鬼子瑟的頭按入懷裡。

  “傻女孩,什麼都別想,閉上眼睡吧。”她對他的真心讓他感動。

  鬼子瑟不太明白安東尼·辛頓為何轉變,但是如此柔情的他的確比剛才侵略性十足的模樣教她安心,她乖巧的偎在公爵懷裡,聽話的閉上眼。

  公爵明白在她找回記憶之前,他什麼都不能做,這個認知卻讓他松了口氣。情婦,他想這個身份不會適合她的。他會耐心等待,等一切的事情找到答案,在那之前,他有她陪伴,已經足夠了。

  第七章

  哇!這就是倫敦嗎?

  鬼子瑟在馬車進入倫敦市區時,張大了眼看著這個聞名全世界的都市。不同于二十世紀時在電視旅遊節目中看到的大廈高樓、霓虹彩燈,十八世紀的倫敦街上兩旁還是低矮的樓房,散發著雅致的古典氣息;商店有著閃亮潔淨的玻璃櫥窗,路上行人腳步匆匆,看起來卻仍是那麼的優雅;還有穿梭在石板路上美麗的貴族馬車,街道旁有拿著樂器或手搖風琴的音樂家在表演,有賣花女提著花籃在叫賣……

  鬼子瑟貪婪的看著外面的一切,想將它們都納入眼裡,更希望手裡能變出一部攝影機,那她就能將現在的景象全拍下來了。

  她的腳傷已經復原了,所以今天一早就出發,中午在鄉間一家小餐館用午餐,在傍晚前抵達了倫敦。

  馬車轉入一條寬敞乾淨的大街繼續前進。公爵靠近鬼子瑟,用手環住了她的腰,向她介紹這條克爾特街。在這街道兩旁居住的都是有錢有勢的貴族,他指著幾棟巍峨華麗的屋宅告訴她那是誰的住所,所提的那些人全是貴族裡的頂尖人物,在英國社會裡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最後馬車在廣場旁一座像宮殿那般宏偉華麗的住宅前停下。

  “我們到了!”公爵笑說,馬車停下,住宅的前門立刻打開,許多穿著相同服飾的僕人匆匆奔出來迎接。馬車門打開後,公爵先下了車,再回身扶著鬼子瑟下來。

  一位穿著不同制服的人走上前來,恭謹的問候:“大人,你來了。”

  “湯普遜,你是不是覺得我來得太晚了?”公爵揚笑問起。

  “社交季已經過了一半,大人,的確有些晚了。”湯普遜誠實的回答。

  公爵輕聲笑笑,向湯普遜介紹:

  “湯普遜,這位是安瑟小姐,我的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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